简述股票的概念及含义及特征(股票的概念与特征)

2022-11-13 13:42:06 股票 group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简述股票的概念及含义及特征,以及股票的基本定义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


简述股票的概念及含义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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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简述股票的概念及含义及特征、简述股票的概念与特征

:是股份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是股份的表现形式。股东通过购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份向公司投资,表现为持有一定数额的股票。
特征:(1)股票是证明股东权的证权证券。(2)股票是有价证券(3)股票是流通证券。(4)股票是要式证券(5)股票是风险证券。

Q2:简述库存股的概念及其特点。、


库存股是指公司收回已发行的且尚未注销的股票。库存股同时具备以下四个特点:

(1)库存股是本公司的股票;

(2)库存股是已发行的股票;

(3)库存股是收回后尚未注销的股票;

(4)库存股是可以再次出售的股票。

根据定义,我们也可以作如下理解:凡是属于公司未发行的股票、公司持有其他公司的股票或者是公司已收回并注销的股票都不能视为库存股。

Q3:简述股份的概念和特征、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
1、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
2、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3、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特征:
1、股份的金额性,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即股份是一定价值的反映,并可以用货币加以度量;
2、股份的平等性,即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3、股份的不可分性,即股份是公司资本最基本的构成单位,每个股份不可再分;
4、股份的可转让性,即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拓展资料:
1.股票和股份既紧密相联,又有所差别。 股份的表现形式是股份证书。不同类型的股份制企业,其股份证书的具体形式各不相同。其中,只有股份有限公司用以表现公司股份的形式才是股票。
2.股票根据股份所代表的资本额,将股东的出资份额和股东权予以记载,以供社会公众认购和交易转让。持有了股票就意味着占有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取得了股东资格,可以行使股东权。
3.股份的设质 股份的设质是指将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质押,设定质权。股份设质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在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股份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和质权人同意的除外。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转让股份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但是,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4.股票的投机价值表现为股票在股票的二级市场中博取差价的能力。其具体表现为股价的*值越小,题材越丰富其投机价值越大。股票市场中的主力主要挖掘的就是个股的投机价值。只有对个股进行投机性炒作,才会在短时间内获取较大的差价利润。

Q4:简述协议收购的概念和特征。、

协议收购是指投资者在证券交易场所之外与目标公司的股东(主要是持股比例较高的大股东)就股票价格、数量等方面进行协商,购买目标公司的股票,以期达到对目标公司的控股或兼并目的。
同要约收购相比,协议收购具有以下特征:
(1) 协议收购的股份转让通过私下协议进行。协议收购中,收购人与目标公司股东就股份转让事宜进行私下协商,为避免引起目标公司股价的波动,这种私下协商通常会秘密进行。而在要约收购中,收购人必须公告其收购要约,收购要约的内容,不仅要让目标公司的股东知晓,而且还要让证券市场的其他所有参与人知晓。
(2) 协议收购面向目标公司特定股东进行。要约收购面向目标公司的不特定股东,在要约收购中,收购人在收购要约中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目标公司的所有股票持有人,收购要约人不能区别对待所有股票持有人。而协议收购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协商收购条件,协议收购人可以与目标公司的股东达成不同的收购协议,各协议的条款不必相同,而且都能成立有效的收购合同。
(3) 协议收购不具有期限性要求。为维持证券市场的秩序和保护目标公司的中小股东,证券法对收购要约的期限做出了规定。但在协议收购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反复就协议内容进行协商,协议进行的期限并无任何法律限制。
(4) 协议收购不具有排他性。在要约收购中,一旦收购人提交了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或者收购要约已经公开发出,收购人就自动放弃了以要约以外的其他方式买卖目标公司证券的权利。但协议收购不具有这种排他性。协议收购人在同目标公司秘密协商的同时,还可以在证券市场上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卖目标公司的股票。

Q5:简述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股份有限公司(Stock corporation)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中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产生于18世纪的欧洲,19世纪后半期广泛流行于世界资本主义各国,到目前,股份公司在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中占据统治地位。

特征:

(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

(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由此可以看出,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

一个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决定于他是否缴纳了股款,购买了股票,而不取决于他与其他股东的人身关系,因此,股份有限公司能够迅速、广泛、大量地集中资金。

同时,我们还可以看到,虽然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的资本也都划分为股份,但是这些公司并不公开发行股票,股份也不能自由转让,证券市场上发行和流通的股票都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因此,狭义地讲,股份公司指的就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起人中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规定发起人的*限额,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际惯例。如果发起人的*限额没有规定,一则发起人太少难以履行发起人的义务,二则防止少数发起人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发起人的*限额则无规定的必要。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须具备基本的责任能力,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达到法定资本额。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限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对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限额需要高于上述*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发起人以货币出资时,应当缴付现金。发起人以货币以外的其他财产权出资时,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且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将财产权同发起人转归公司所有。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须遵循的原则。

股份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为了筹集公司资本,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为。这里讲的股份的发行是设立发行,是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为了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筹集组建公司所需资本而发行股份的行为。

设立阶段的发行分为发起设立发行和募集设立发行两种。发起设立发行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招募设立发行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限股票的形式。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发行价格应当相同。

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及发行的股份后,应即缴纳全部股款。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其余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依法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告招股说明书,制作认股书,由依法批准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由银行代收和保存股款,向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

招股说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1)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2)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3)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4)认股人的权利、义务;

(5)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6)资金用途。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是股份有限公司重要的文件,其中规定了公司最重要的事项,它不仅是设立公司的基础,也是公司及其股东的行为准则。因此,公司章程虽然由发起人制订,但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必须召开由认股人组成的创立大会,并经创立大会决议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名称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法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公司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还应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对公司实行内部管理和对外代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董事会是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依法对董事、经理和公司的活动实行监督;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

Q6:股票的概念与特征简 题、股票的概念与特征

股票基本特征股票是一种无偿还期限的有价证券,投资者认购了股票后,就不能再要求退股,只能到二级市场卖给第三者。股票的转让只是意味着公司股东的改变,并不减少公司的资本。从期限上看,只要公司存在,它所发行的股票就存在,股票的期限等于公司存续的期限。中文名股票基本特征基本特征不可偿还性属于股票其他特征责权性快速导航其他特征好股票特征基本特征不可偿还性参与性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股票持有者的投资意志和享有的经济利益,通常是通过出席股东大会来行使股东权。 股东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大小,取决于其所持有的股份的多少。从实践中看,只要股东持有的股票数量达到左右决策结果所需的实际多数时,就能掌握公司的决策控制权。收益性股东凭其持有的股票,有权从公司领取股息或红利,获取投资的收益。股息或红利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公司的盈利分配政策。 股票的收益性,还表现在股票投资者可以获得价差收入或实现资产保值增值。通过低价买入和高价卖出股票,投资者可以赚取价差利润。股票曲线以美国可口可乐公司股票为例。如果在1983年底投资1000美元买人该公司股票,到 1994年7月便能以 11 554美元的市场价格卖出,赚取10倍多的利润。在通货膨胀时,股票价格会随着公司原有资产重置价格上升而上涨,从而避免了资产贬值,股票通常被视为在高通货膨胀期间可优先选择的投资对象。流通性股票的流通性是指股票在不同投资者之间的可交易性。流通性通常以可流通的股票数量、股票成交量以及股价对交易量的敏感程度来衡量。可流通股数越多,成交量越大,价格对成交量越不敏感(价格不会随着成交量一同变化),股票的流通性就越好,反之就越差。股票的流通,使投资者可以在市场上卖出所持有的股票,取得现金。通过股票的流通和股价的变动,可以看出人们对于相关行业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和盈利潜力的判断。 那些在流通市场上吸引大量投资者、股价不断上涨的行业和公司。可以通过增发股票,不断吸收大量资本进入生产经营活动,收到了优化资源配置的效果。风险性股票在交易市场上作为交易对象,同商品一样,有自己的市场行情和市场价格。由于股票价格要受到诸如公司经营状况、供求关系、银行利率、大众心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其波动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正是这种不确定性,有可能使股票投资者遭受损失。价格波动的不确定性越大,投资风险也越大。因此,股票是一种高风险的金融产品。例如,称雄于世界计算机产业的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当其业绩不凡时,每股价格曾高达170美元,但在其地位遭到挑战,出现经营失策而招致亏损时,股价又下跌到40美元。如果不合时机地在高价位买进该股,就会导致严重损失。*性股票所载有的权利的有效性是始终不变的,因为它是一种无限期的法律凭证。股票的有效期与股份公司的存续期间相联系,两者是并存的关系。其他特征责权性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票的持有者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他有权或通过其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并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股东权力的大小,取决于占有股票的多少。持有股票的股东一般有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的权利,具有投票权,在某种意义上亦可看作是参与经营权;股东亦有参与公司的盈利分配的权力,可称之为利益分配权。股东可凭其持有的股份向股份公司领取股息和索偿权、责任权。在公司解散或破产时,股东需向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东要按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对债权人承担清偿债务的有限责任。在债权人的债务清偿后,优先股和普通股的股东对剩余资产亦可按其所持有股份的比例向公司请求清偿(即索偿),但优先股股东要优先于普通股,普通股只有在优先股索偿后如仍有剩余资产时,才具有追索清偿的权利。稳定性持有者都不能退股,即不能向股票发行公司要求抽回本金。同样,股票持有者的股东身份和股东权益就不能改变,但他可以通过股票交易市场将股票卖出,使股份转让给其他投资者,以收回自己原来的投资。价格与面值的不一致性股票本身没有价值,它只是真实资本的“纸制的副本”。但作为一种特殊“金融商品”在交易时也有一定的价格,这种价格实际上是一种资本化的收入。股票价格受企业经营状况及其它社会、政治和经济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往往与其票面价值不一致,从而吸引了大批以获取股市差价利益为目的的投机者,并为其奠定了活跃的基础。法定性股票须经有关机构核准和登记注册后才能发行,并必须以法定形式,记载法定事项。

Q7:股票的基本定义是什么、股票的基本定义

朋友,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股票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这种所有权是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等。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股票一般可以通过买卖方式有偿转让,股东能通过股票转让收回其投资,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是债权债务关系。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有限只任,承担风险,分享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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