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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37 证券简称:海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0-051
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1,562,500,000股
发行价格:12.80元/股
(二)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和限售期
(三)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20年8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中,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盛集团”)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48个月,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海烟投资”)、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集团”)、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集团”)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18个月,其他投资者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非交易日顺延)。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概述
本次发行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公司”)向共13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562,5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0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发展资本中介业务,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扩大FICC投资规模,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加大信息系统建设投入,提升公司整体的信息化水平”、“增加投行业务的资金投入,进一步促进投行业务发展”及“补充营运资金”。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8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审核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经营层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等议案,对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上市地点、滚存利润的安排、发行决议有效期、募集资金投向等事项作出了决议。
2018年6月21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宜。
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经营层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对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方案等事项作出了决议。
2019年6月18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宜。
2020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经营层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对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方案等事项作出了决议。
2020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宜。
2、监管部门的审核过程
2019年7月1日,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出具了《关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监管意见书》(机构部函[2019]1657号),对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无异议。
2019年12月6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2020年6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8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同时,上海国盛集团获得了相应的股东资格核准。
(三)本次发行股票情况
1、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2、股票类型:A股
3、股票面值:1.00元
4、发行数量:1,562,500,000股
5、发行价格:12.80元/股,相当于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2020年7月15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14.67元/股的87.25%。
6、募集资金总额:20,000,000,000元
7、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等): 151,063,522.16元(不含增值税)
8、募集资金净额:19,848,936,477.84元
9、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
10、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2020年7月29日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海通证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0)第00354号《验资报告》,截至2020年7月27日止,海通证券已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1,562,500,000股,发行对象已分别将认购资金共计20,000,000,000.00元缴付中信建投证券指定的账户内,在扣减了发行费用人民币151,063,522.16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48,936,477.84元。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0年8月5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
(五)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非公开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3)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对象的规定;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5)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要求。
2、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授权、批准和核准。本次发行的询价、配售过程及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锁定期均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询价及配售过程涉及的有关法律文件真实、合法、有效。
二、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1,562,500,000股,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限;发行对象总数为13名,未超过《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35名的限定。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20年8月5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华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中,上海国盛集团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48个月,上海海烟投资、光明集团、上海电气集团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18个月,其他投资者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562,500,000股,发行对象总数为13名。发行对象具体情况
1、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幸福路137号3幢1楼
法定代表人:寿伟光
经营范围:开展以非金融为主,金融为辅的投资,资本运作与资产管理,产业研究,社会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2,006,600万元
认购数量:781,250,000股
限售期限:48个月
关联关系:本次发行完成后,上海国盛集团为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海国盛集团与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等未发生变化,上海国盛集团与公司若发生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进行。
2、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717号3幢318室
法定代表人:陈宣民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资产管理(除股权投资与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不得从事经纪),国内贸易(除专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900,000万元
认购数量:234,375,000股
限售期限:18个月
关联关系:上海海烟投资系本公司十大流通A股股东之一,公司董事陈斌先生(离任)过去12个月内曾任上海海烟投资副总经理,公司董事周东辉先生任上海海烟投资总经理。
公司已在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中对现有的关联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情况作了充分披露,关联交易均出于经营需要,系根据实际情况依照市场公平原则进行的等价有偿行为,价格公允,没有背离可比较的市场价格,并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海海烟投资与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等未发生变化,上海海烟投资与公司若发生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进行。
3、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企业
住所:上海市四川中路110号
法定代表人:郑建华
经营范围:电力工程项目总承包、设备总成套或分交,对外承包劳务,实业投资,机电产品及相关行业的设备制造销售,为国内和出口项目提供有关技术咨询及培训,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918,036.60万元
认购数量:78,203,125股
限售期限:18个月
关联关系:无
上海电气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存在的重大交易(如有)均已披露并公告。
4、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华山路263弄7号
法定代表人:是明芳
经营范围: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实业投资,农、林、牧、渔、水利及其服务业,国内商业批发零售(除专项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产权经纪,会展会务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493,658.7615万元
认购数量:78,125,000股
限售期限:18个月
关联关系:光明集团系本公司十大流通A股股东之一,董事余莉萍女士任光明集团副总裁。
本次发行完成后,光明集团与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等未发生变化,光明集团与公司若发生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进行。
5、UBS *
企业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住所: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 , Switzerland , and Aeschenvorstadt 1,4051 Basel , Switzerland
编号:QF2003EUS001
认购数量:116,406,250股
限售期限:6个月
关联关系:无
该发行对象最近一年与公司无重大交易。
6、嘉实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中环康乐广场8号交易广场1座31层
编号:39816422-000-09-19-3
法定代表人:关子宏
认购数量:62,890,625股
7、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王占峰
经营范围: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业务;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3,907,020.8462万元
认购数量:39,062,500股
8、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1号2602室
法定代表人:曹炜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实业投资和资产管理,仓储,贸易专业领域内的技术服务,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42,064.2288万元
9、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艾路1540号
法定代表人:戴光铭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原水供应,自来水开发,污水治理,污水处理及输送,给排水设施运营、维修,给排水工程建设,机电设备制造与安装,技术开发咨询和服务,饮用水及设备,饮用水工程安装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252,957.5634万元
认购数量:35,156,250股
10、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29楼
法定代表人:蒋晓刚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81,800万元
认购数量:31,250,000股
11、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
企业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住所:英国伦敦金丝雀码头银行街25号,E14 5JP
编号:QF2016EUS309
认购数量:27,734,375股
12、齐鲁中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漓江西路877号内1栋604室
法定代表人:刘玉星
经营范围: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对外投资及资产管理,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咨询)(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认购数量:23,359,375股
13、湾区产融投资(广州)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住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东坑三横中路1号2幢2007号
法定代表人:邓立新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企业财务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房地产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认购数量:15,625,000股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大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0年8月5日(股份登记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注1:上表中,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种类为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为2020年7月31日持股数,其他股东所持股份种类均为人民币普通A股。
2: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55,456,441股 H股,发行完成后,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100,871,067股A股、255,456,441股 H股,合计持有公司1,356,327,508股,持股比例为10.38%。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1,562,500,000股限售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的资产规模和净资产规模将有大幅增加,资本结构将得到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偿债能力将得到增强,财务风险将得到改善。
(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拟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完善公司金融服务产业链,服务实体经济,有助于公司扩大资本规模、夯实资本实力,抓住资本市场以及证券行业的发展机遇,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提高风险抵御能力,为公司在日趋激烈的竞争中赢得战略先机,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不会有实质影响,公司将保持其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四)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没有对公司的*管理人员结构造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管理人员没有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五)对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仍将按照公司治理的要求保持经营管理的独立性。
本次发行完成后,如发行对象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则该等交易将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同时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保荐代表人:陈昶、赵涛
项目协办人:赵溪寻
项目组成员:常亮、张世举、王轩、韩甫洋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系电话:021-68824278
传真:021-68801551
(二)联席主承销商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霍达
项目组成员:刘兴德、石允亮、文小俊、郑治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26楼
联系电话:0755-83081350
传真:0755-83081361
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项目组成员:袁浩、韩笑、朱树博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6层
联系电话:010-66553417
传真:010-66551380
3、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晓春
项目组成员:刘平、劳旭明、宋建华、李俊、芦姗、潘鑫馨、刘晗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18楼
联系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880
4、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善文
项目组成员:严鸿飞、谢亚文、张南星、王苏嵋、钱思睿、郭斐瑜
住所:中国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63号前海企业公馆27栋A、B单元
联系电话:0755-88983288
传真:0755-88983226
5、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宝荣
项目组成员:杨泽寰、俞盛琳、田建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1-9层
联系电话:010-88300739
传真:010-88300793
(三)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负 责 人:李强
经办律师:刘维、宋萍萍、姚妍韡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23-25楼
联系电话:021-52341668
传 真:021-52433323
(四)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付建超
经办注册会计师:胡小骏、宫明亮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号30楼
联系电话:021-61412068
传 真:021-63350177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的相关验资报告;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3、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6日
2020年是深圳特区建立40周年,也是新时代“续写春天的故事”的“出发”之年。深圳公募基金行业以创新促发展,实现规模效益双提升。
截至2020年底,深圳共有31家基金公司及19家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规模共计8.12万亿,同比增长24.39%,机构家数和管理规模均位列全国三甲,行业发展实现新突破;深圳基金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位居全国第二。而且,深圳基金公司在经营成绩、业态创新及企业社会责任等多方面均作出了亮眼的成绩。
由深圳市投资基金同业公会推出 的《深圳基金公司2020年度发展情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简单描摹了深圳公募基金2020年的发展途径。
五年公募基金管理规模翻倍
报告介绍,整体来看,深圳基金公司2020年总资产达625.04亿元,同比增长23.30%,全国占比24%;净资产426.23亿元,同比增长14.22%,全国占比22%;注册资本89.17亿元,同比增长4.09%,全国占比21%,上述指标均位居全国第三。
经营业绩方面来看,2020年,深圳基金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5.05亿元,同比增长44.87%,全国占比27.47%;实现净利润80.54亿元,同比增长66.66%,全国占比21.53%,上述指标均位居全国第二。31家基金公司中,有26家公司实现盈利,其中22家公司净利润同比有所增长。
2020年深圳基金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全国占比
辖区基金公司整体资产管理能力出色,旗下产品多点开花。截至2020年12月底,从基金规模来看,进入全国前十的深圳基金公司,在非货币理财基金类有4家、主动权益类2家、社保资产管理3家、指数基金管理2家。
统计显示,近五年,深圳基金公司公募基金数量及规模均以约20%的增速稳步增长,2020年末公募基金管理规模较2016年实现了翻倍式增长。截至2020年底,深圳31家基金公司公募基金管理规模合计4.7万亿,同比增长30.21%,全国占比24%,位居全国第二。
2020年辖区基金公司累计新发基金414只,基金规模7897.53亿元,比2019年同期累计网友分享基金规模增长了4209.20亿元,增幅达114.12%。
辖区权益类基金屡创新高
报告统计,辖区公募基金总规模虽仍以固定收益基金为主,但权益类基金势头强劲,规模增速远超固定收益类基金,创历史新高。
截至2020年12月底,辖区基金公司权益类基金规模11415.78亿元,占辖区公募基金总规模的24.18%,与去年同期相比,规模增长6119.58亿元,同比增长115.55%,增长势头迅猛。2020年,深圳基金公司累计新发权益类基金236只,规模5077.31亿元,比2019年增长3837.75亿元,增幅达309.60%。
近五年深圳辖区公募基金基本情况
除规模大幅增长以外,深圳辖区权益类基金的业绩表现也十分突出。2020年辖区基金公司公募基金产品平均净值增长率为15.9%,较2019年的12.4%提高了3.5个百分点;辖区权益类基金产品平均净值增长率达29%,较2019年21.9%提高了7.1个百分点。
开拓创新探索差异化发展
报告也梳理了公募基金行业发展亮点。深圳基金公司紧抓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历史机遇,积极拓展跨境业务。同时,在去杠杆、去通道背景下,基金子公司资管业务规模持续下降,业务转型初见成效,资产证券化业务持续发力,成为新的业务增长点。
而且,深圳基金行业机构探索并推动行业差异化发展,比如2020年南方基金获得了首批ETF集中申购和上海金ETF试点资格,全市场ETF规模位居全国前三;探索新业务发展路径,比如开展公募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筹备基础设施公募REITs业务等;
当然,从行业整体发展到细分业务和产品形态,持续呈现向头部机构集中的趋势,马太效应愈发显著,中小型基金公司面临巨大挑战,部分新设公司、小型公司生存压力较大。截至2020年底,辖区7家基金公司管理规模低于35亿元,3家公司连续3年亏损,盈利基金公司中5家净利润不足1000万元,5家公司净资产低于1亿元,个别公司净资产接近4000万元红线,持续经营能力有待加强。
数说服务“双区”社会经济发展
1、全年累计纳税86.59亿元,同比增长32.75%,助力国家经济建设。
2、受托管理养老金、企业年金、社保基金等各类养老金合计约1.07万亿元,较2019年增长37.46%,占全国31.04%,位居全国第二。
3、截至2020年末,辖区有十家公司设立了科创主题基金,基金规模超184.46亿元,直接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发展;三家公司设立了3只创业板战略配售基金,基金规模51.02亿元,更好地服务于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
4、截至2020年末,辖区7家公司发行了14只基于ESG投资理念的基金,资产规模合计145.36亿元,同比增长84%,切实支持在ESG方面表现突出的上市公司。
5、深圳基金公司*扶贫,投入物资共计2437.67万元,助力国家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助力疫情防控,共计捐赠价值4250万元的疫情救助资金及紧缺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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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湾区创投前线
南方+ - 创造更多价值
大家好,我是蔡九哥,今天从几个维度为大伙儿盘点一下2019年A股上市券商的业绩和薪酬情况,当然通过盘点,我也发现了几点比较值得深思的地方,分享出来与大家讨论。今天时间有限,咱们直接进入正题吧。
一、中信证券净利润连续15年稳居榜首?
赚钱能力方面,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37家上市券商归母净利润合计1016.56亿元,同比大增70.96 %。其中中信证券归母净利达122.29亿元,连续15年稳居榜首。海通证券、华泰证券、国泰君安、广发证券、招商证券、申万宏源、中信建投和中国银河、国信证券位居2-10位。
业绩分布情况来看,净利润超过100亿元的仅有中信证券一家,50-100亿元的共有8家,10亿-50亿的有13家,1亿-10亿区间的,共有15家。
行业集中度方面,归母净利润排名前十的券商合计归母净利润为755.88亿元,占比74.36%;而营收排名前十的券商合计营收为2433.19亿元,占比63.83%。
二、红塔证券、华林证券营业支出不足10亿
37家上市券商营业支出合计2457.01亿元。其中中信证券营业支出261.29亿元位列榜首,海通证券、国泰君安、申万宏源、东方证券、华泰证券、广发证券、兴业证券、中国银河和招商证券位居2-10位。
从分布情况来看,营业支出超过100亿元的有9家,10-100亿元的有26家,不超过10亿元的仅有红塔证券和华林证券两家。
三、海通证券加冕“减值王”?
信用减值损失方面,海通证券位居榜首,2019年信用减值28.47亿元,这一数据比中国银河、国元证券、中原证券、第一创业、西南证券、东北证券、山西证券、东吴证券、招商证券、财通证券、中银证券、南京证券、红塔证券、华西证券、长城证券等15家券商的减值总和还要多。此外,国泰君安、中信证券、光大证券、东方证券、国信证券减值损失亦超10亿元,另外,减值在1-10亿元的有19家,7家券商减值小于1亿元。
四、红塔证券高管薪酬占员工薪酬的比重*
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37家上市券商员工薪酬总额合计1091.30亿元,高管年度薪酬总额合计12.04亿元。其中中信证券员工薪酬总额、平均薪酬和高管年度薪酬总额均处于行业首位,分别高达122.69亿元、77.12万元、1.55亿元。
员工薪酬总额方面,超过50亿元的有7家,分别为中信证券、国泰君安、海通证券、华泰证券、广发证券、申万宏源、招商证券;10-50亿元的有24家;少于10亿元的有华安证券、中原证券、太平洋、南京证券、红塔证券、华林证券。
平均薪酬方面,超过50万元的有11家,40-50万元的有13家,20-40万元的有13家,其中华林证券垫底,平均薪酬仅26.47万元,大致相当于中信证券平均薪酬的三分之一。
高管年度薪酬总额方面,超过5000万元有的中信证券、中信建投、东方证券、国金证券4家;1000-5000万元的券商最多,达34家;仅有西南证券一家高管薪酬总额低于1000万元。
从高管薪酬占全部员工薪酬的比例来看,红塔证券、华林证券、第一创业、天风证券高管薪酬占比均超过3%,光大证券、中国银河、招商证券、海通证券、兴业证券、华泰证券、广发证券、申万宏源、国泰君安、西南证券等10家券商高管薪酬占比低于1%。
值得注意的是,红塔证券职工总薪酬5.54亿元,排名36位,但是平均薪酬和高管薪酬分别为44.01万元、排名20位和2571万元、排名20位,高管薪酬占比高达4.64%,处于榜首,由此可见,红塔证券的普通员工“被平均的最严重”。相比之下,高管总薪酬1.55亿元的中信证券高管薪酬占比仅为1.26%,处于A股上市公司中22位。再往深处思考,红塔证券高管薪酬与其付出是否成正比?这种分配体制之下,员工又会有多少动力去推动公司业绩呢?至少从这一点来看,公司未来业绩想象空间有限。
九哥查了相关资料发现,红塔证券大股东为中国烟草总公司(持有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59.41%),是不是主业太赚钱而忽略小弟了呢?最后提醒朋友们,投资的时候还是千万不要图一时之快,只看盘子小的标的,能长久造血的才是王道。
如果你对投资方面的知识感兴趣,可以关注韭菜进化论*给我留言啊,后续,我们也将根据后台关注度准备下一期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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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0万票!这是本年度“券商中国·2018*证券公司APP评选”人气投票,截至8月27日24时投票收官斩获的总票数。
券商中国2018年8月17日启动的“券商中国·2018*证券公司APP评选”人气投票,于8月27日晚24时正式截止,比拼空前!
这场历时11天的行业大投票,券商中国和中国券商一起见证了陪伴与坚持,打拼与感动!74家参评券商热情参与,这也令投票环节成为一场券商品牌大亮相,券商集体荣誉大比拼,更是一次品牌与业务的有效运营与推广。
在*证券公司APP评选这个大擂台上,我们有着共同的心愿和目标,以评选的影响,为证券行业聚力;以评选的力量,为证券行业赋能!投票苦战结束,但新征程才刚刚开始!
今天,我们隆重揭晓投票结果。需要指出的是,微信投票是权重占比30%的重要环节,但还有50%的权重来自于数据指标统计,20%的权重来自于专家评委的打分。因此,投票结果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最终的评奖情况,但并不代表评奖结果。券商中国会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为行业挖掘一批标杆APP。
1049万票角逐综合大奖
本次评选共设有一个综合类大奖和七个单项奖。 分别是:
2018受投资者认可的十大券商APP
2018券商APP领军人物奖
2018券商APP*运营团队奖
2018券商APP创新突破奖
2018年轻用户喜爱的券商APP
2018券商APP综合服务满意奖
2018券商APP*案例奖
2018*港资券商APP
“券商中国·2018受投资者认可的十大券商APP”作为*的一个综合类大奖,也是最受券商追捧的大奖。总计收到1049万票,18家券商的票数达到了10万票以上。
该奖项票数前十的券商分别是,国泰君安证券、中泰证券、方正证券、兴业证券、中国银河证券、海通证券、长江证券、招商证券、国信证券和申万宏源证券。
2018券商APP创新突破奖为单项奖*热门
2018券商APP创新突破奖成为最热门单项奖! 914万票投向了该奖项。如此关注该项奖,反映了券商在APP的创新突破上的孜孜以求。
74家券商获总投票数一览:
单项奖投票数全排名:
以上是“券商中国·2018*证券公司APP评选”微信投票的最终结果。券商中国作为主办方,见证了参评券商这11天来为自家拉票做出的辛勤努力。
从海报拉票,到抖音、视频等线上的全渠道推广,再到线下分支机构地推,从领导到员工的全民代言,最后到为客户送上实实在在的福利,参评券商为这场荣誉之战花足了功夫,坚守与付出,收获与回报,每家用心运营的券商,都值得给予大大的点赞。
在此过程中,券商中国也高兴地看到,券商在上下团结一心为公司争取荣耀之后增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品牌意识。更值得欣喜的是,券商在这场展示实力的舞台上,让更多的员工、员工家属、用户、潜在用户进一步认识了自家的品牌,感受到APP带来的用户体验的改善和券商有温度的服务。
这,也正是券商中国发起此次擂台赛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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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美好习惯,叫做阅后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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