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代销基金(基金160311)工商银行代销基金违约金

2022-08-14 14:41:56 股票 group

工商银行代销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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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体曝出,由鹏华基金子公司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鹏华资产”)作为管理人、工商银行代销的“鹏华聚鑫1号-25号资管计划产品”已全线违约,25只产品总规模或超40亿元,资金缺口或超20亿元;目前涉及投资者人数为2000多人,并且分布在全国各地。

据悉,鹏华聚鑫系列属于固定收益类产品,银行提示风险等级为PR3,即风险适中,100万元起投,期限为6个月,为滚动发售。*一期发售时间为今年2月份,业绩比较基准为4.1%(年化),25只产品原本全部应于今年8月到期。


理财产品兑付困难

为求证相关信息,《中国银行保险报》在微博上找到相关投资者爆料,下方截图所显示的是《鹏华聚鑫2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关于分配延期的公告》和《鹏华聚鑫2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关于提前终止的公告》。

该投资者称,其购买的理财产品“鹏华聚鑫2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理应7月11日到期,到期想赎回被告知发生巨额赎回,30天内钱款到账;而后,鹏华资产于8月18日再次发出一份公告,表示需再延期40天。

经历两次延期的投资者显然对产品的前景很失望。该微博引发了众多网友的关注,微博下的评论达40多条,《中国银行保险报》


违约原因至今未明

鹏华资产是国内排名前十的公募鹏华基金的子公司。据天眼查APP显示,该公司2013年1月成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等,大股东鹏华基金持股比例70%,铭鹤投资持股比例30%。代销机构工商银行又被称为“宇宙第一大行”,两家机构的实力无疑是投资者选择购买该产品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是现实却让投资者大跌眼镜。

为何出现这一情况?投资人对此提出了诸多质疑。但是从反馈来看,投资者对产品和运作情况显然并不了解。

而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中有关信息披露与保密管理部分的规定,代销产品存续期内,商业银行应当督促合作机构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客户披露代销产品投资运作情况、风险状况和对投资者权益或者投资收益有重大影响的风险事件等信息。

不过,在8月鹏华资产发布的公告中对于本次产品违约给出的解释是,该资管计划已经开始对持仓资产进行变现操作。一定比例的资产已经完成变现,但仍有个别资产存在嵌套结构,回款需要一定时间;个别资产原定交易策略为持有至到期,询价卖出需要一定调解;个别资产的变现回款处于清算在途状态。基于以上原因,该计划尽可能在延期公告发布后40天内执行分配。

在嵌套模式中,一旦底层非标资产出现质量问题,极有可能导致产品兑付出现逾期。同时,业内人士表示,工商银行作为代销行,不可能知道底层资产,否则就成了“老鼠仓”。

关于产品兑付问题,据《中国银行保险报》了解,10月16日,鹏华发公告称,目前聚鑫系列产品相关兑付工作正顺利推进并基本完成,投资者利益得到了*程度的保护。

另外,据投资者描述,工商银行方面称,如按照目前的产品清算进度要求清算,仅能获得相当于本金60%的返还。这也意味着该产品亏损幅度达到40%。虽然打破刚性兑付一直是行业发展方向,但年化收益率仅4%左右的固收产品能亏损达40%还是比较少见的。

《中国银行保险报》

就此兑付方案,工商银行未进行否认,但也没有透露更多细节。

据悉,“鹏华聚鑫”资管计划主要投资于现金、正回购、逆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含可交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具有业绩比较基准的各类证券投资类资产管理计划(如信托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及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期货资产管理计划等)。

编辑 李梦溪




基金160311
证券代码证券名称年内复权单位净值增长率(%)基金规模(亿元)机构投资者持有比例(%)股票市值占基金资产总值比(%)基金经理(现任)投资类型(二级分类)
000148.OF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C9.128.9486.28--林森,胡剑中长期纯债券型基金
070038.OF嘉实纯债债券C5.731.14----曲扬中长期纯债券型基金
040026.OF华安信用四季红债券A5.033.7670.02--苏玉平中长期纯债券型基金
161719.OF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1.790.764.78--王刚混合债券型基金(一级)
550004.OF信诚三得益债券A4.531.6698.831.12宋海娟混合债券型基金(二级)
550005.OF信诚三得益债券B4.1418.6899.771.12宋海娟混合债券型基金(二级)
001423.OF景顺长城安享回报灵活配置C3.701.9398.052.88万梦偏股混合型基金
210011.OF金鹰灵活C3.404.2799.5315.27杨晓斌偏股混合型基金
001311.OF华安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2.947.0780.929.63朱才敏偏股混合型基金
000573.OF天弘通利混合1.346.8892.195.50姜晓丽,钱文成偏股混合型基金
001412.OF德邦鑫星价值灵活配置混合A-0.762.4284.8215.57张铮烁,房建威偏股混合型基金
400025.OF东方新兴成长混合-9.371.806.8486.76王然偏股混合型基金
121006.OF国投瑞银稳健增长混合-9.394.115.3965.66孙文龙偏股混合型基金
233007.OF大摩卓越成长混合-9.414.740.0191.66王大鹏偏股混合型基金
080001.OF长盛成长价值混合-15.172.701.4071.19冯雨生偏股混合型基金
160311.OF华夏蓝筹-15.8137.211.2979.78王怡欢偏股混合型基金
210002.OF金鹰红利价值混合-16.021.7651.0261.90王喆偏股混合型基金
165310.OF建信双利分级股票-16.561.1615.8991.04梁洪昀普通股票型基金
000309.OF大摩品质生活精选股票-18.254.047.9593.83王大鹏,何晓春普通股票型基金
660004.OF农银策略价值混合-18.343.273.8464.71陈富权偏股混合型基金
260116.OF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A-20.7222.0436.4277.03余广偏股混合型基金
090009.OF大成行业轮动混合-22.531.501.5986.35王磊偏股混合型基金



工商银行代销基金违约金

作为建行株洲分行的一名VIP客户,投资者程某某非常相信该行推荐的投资理财产品。

然而没想到的是,建行株洲分行在未经审核的情况下,将一只未经依法批准、未经依法备案、更未实际确定投资项目的“假基金”推荐给了程某某,致使程某某未收回一分本金及收益。

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该案件,包括程某某在内的37名建行的VIP客户上当受骗,涉及金额超过5600万元。经过法院的一审、二审,建行株洲分行被判承担60%的补充赔偿责任。

建行株洲分行代销“假基金”

事情还要从8年前说起。

2012年12月17日,该案被告人唐某平办理了华泰基金公司的注册登记,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基金项目管理活动等,注册资本3000万元。被告黄某华任董事长,全面负责公司事务。邱某彪任总经理,负责管理公司日常事务,策划、指挥募集华泰基金,参加股东会议决策公司重大事务。被告唐某平通过参加股东会议决策公司重大事务。被告黄某任法定代表人、会计,被告姜某任董事长助理,被告何某任副总经理,被告杨某任总经理助理,其四人具体负责华泰基金公司日常事务,同时兼任基金经理,负责募集基金前期准备工作,与银行、客户联系并推销基金等工作。

随后,黄某华安排黄某等人,先后注册成立湖南华泰智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湖南华泰鑫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华泰基金公司吸收投资者出资入伙的平台;注册成立株洲中元华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接收资金的平台。黄某华还联系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由后者作为资金保管方。

然而,在成立华泰基金的过程中,黄某华并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也未经有关部门依法备案,更未实际确定投资项目。

为了推广基金,2013年5月2日,华泰基金公司将建行株洲分行“拉下了水”,双方签订了《顾问协议》。

协议约定:由建设银行株洲分行湘江支行为华泰基金公司推介合规的特定投资者和投资项目,对投资项目所设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建行收取募集资金的1.5%作为顾问费;如果后期建行向华泰基金推荐项目并协助华泰基金获得股权、期权等投资权益,建行还将获得这类投资权益分红的5%。

37名VIP购买,涉及金额超5600万

在顾问费、分红等条件下的吸引下,建行株洲分行并未对华泰基金公司产品的合法性等进行审核,就为后者宣传推广。

2013年7月1日,在建行株洲分行承诺保本、保12%年化收益、无任何风险之下,客户程某某与建行株洲分行客户经理签订购买基金合同,成为建行VIP,并将投资款交付给客户经理,由客户经理以华泰基金公司等名义,向其出具付款凭证。

根据协议,程某某出资20万元,年收益不超过12%,基金届满36个月或60个月后,向其按照超额收益的20%或30%分配超额收益,每逾期一日支付,应付出资或者收益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据介绍,其购买的基金期限18个月,从2013年7月1日起息。

程某某称,在此过程中,她未与华泰基金公司签订协议,全部是由建行客户经理一手办理后交付给她的。她从未接触到华泰公司的工作人员。

不过,从2015年开始,程某某多次找上建行株洲分行,但均未收到购买华泰基金公司产品的投资收益和本金。

据另一名受害者旷某田说法,此次共有37名建行VIP客户投资上当,涉及金额5600多万。

图据裁判文书网

2015年6月至9月,被告黄某华、唐某平、杨某等人因涉嫌集资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16年7月26日,被告邱某彪因涉嫌集资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经依法审理后,法院分别认定黄某华等人违反国家有关金融管理法规及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以发行基金的名义变相向社会不特定多数人吸收资金,扰乱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并责令黄某华等人退赔程某某等集资参与人的损失,责令退赔集资参与人的损失5657.952386万元。

但原告程某某认为其经济损失并未得到完全赔偿,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建设银行和中信银行。

建行、中信被判承担连带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建行株洲分行与被告中信银行长沙分行作为华泰基金的销售银行与托管银行,在案件中的责任主要体现在对华泰基金缺乏必要的审查和监督,两者应为在被告华泰基金公司责任承担的基础上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故综合考虑后作出建设银行株洲分行承担60%的补充赔偿责任,中信银行长沙分行承担40%的补充赔偿责任。

法院一审判决为:华泰基金公司向程某某赔偿投资损失17.6万元;建行株洲市分行对本判决第一项的损失承担60%的补充赔偿责任;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对本判决第一项的损失承担40%的补充赔偿责任。

建设银行与中信银行不服一审判决,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本案系金融产品发行人、销售者以及金融服务者与金融消费者因销售高风险等级金融产品和为金融消费者参与高风险等级投资活动提供服务而引发的民商事案件,“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原则是处理此类案件的基本原则。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其他投资者也通过法律武器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追回了投资损失。

针对此案中程某某的遭遇,普通市民在购买基金时,又该如何避免?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李鹏告诉红星资本局,投资者买到假基金的案例,之前在市场上并不多见,主要原因是公募基金的销售渠道和管理运营相对比较规范。

为此,他提醒:投资者在购买基金之前,要到证监会或基金业协会的官网上,查询相关的基金公司和产品的备案;要适当区分,所购买的产品到底是公募产品、还是私募产品。同时,李鹏还提醒,购买之前*询问基金销售人员的持证资格,并及时到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

红星新闻

责编 任志江 编辑 邓凌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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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代销基金天天基金网

公募基金代销机构*保有规模浮出水面。11月1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披露数据显示,银行渠道仍牢牢占据公募基金代销“C位”,股混、非货币基金保有规模比例均超5成,招商银行稳居股混保有规模榜首。此外,第三方机构中天天基金表现亮眼,股混基金增幅达9.6%,增速已超蚂蚁基金,非货基金规模已超工商银行。

招行股混保有规模稳居“销冠”,天天基金增速达9.6%

三季度银行股混基金规模达3.64万亿,非货币基金规模4.16万亿,与二季度相差不大。银行在权益类基金、非货币基金保有规模中的比例仍超5成,稳居C位,银行上榜数量也增加一位,前十中占据八席。券商的上榜数量更多,有中信证券、华泰证券、广发证券等49家证券公司。

在第三方代销机构中,蚂蚁基金、天天基金、腾安基金等互联网平台的保有规模继续提升。值得注意的是,天天基金股票+混合基金保有规模增至4841亿元,增幅达9.6%,远超其他各家,而其非货币基金保有规模则增长13.95%,已超过排名第三的工商银行。

图说:第三季度公募基金代销机构渠道构成

业内人士分析,第三方代销机构保有规模快速增长,得益于持续发力投资者教育和产品持营,通过直播、讨论区等新形式,降低投资者理解门槛,帮助投资者逐渐形成长期持有的理念。

在银行、券商、第三方代销平台多元发展的良性格局下,公募基金代销驶入黄金时代,规模有望继续扩大。

公募基金增长潜力巨大,代销机构或为关键因子

在代销行业崛起的背后,近些年,我国公募基金市场驶入成长快车道。据证监会主席易会满透露,截至今年7月底,公募基金管理资产规模达到23.5万亿元,较2016年底增长1.6倍,从全球第九上升至全球第四,个人投资者对公募基金的信赖不断增强。

一位金融研究人士认为,中国公募基金市场正处于高速增长的阶段,但从整个财富市场占比以及国外成熟市场的表现来看,我国公募基金规模还比较小,未来的增长潜力和空间巨大。银行、互联网平台等在内的基金代销机构,或是继续做大市场蛋糕的关键因子。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末,全球公募市场基金规模中,排行前二位的美国和欧洲市场分别占据47%和35%的比重,包括中国在内的亚太地区市场仅占14%。而从全球各地区(国家)受监管的开放式基金规模来看,中国仅为美国的十分之一。

此外,公募基金在中国居民家庭资产中的占比也还很小。根据央行发布的《2019年中国城镇居民家庭资产负债情况调查》,我国城镇居民家庭资产中仅有20.4%为金融资产,基金又只占到金融资产部分的3.5%。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居民的钱袋子正越来越鼓,近三年个人可投资资产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3%。在存款搬家、资管新规等背景下,公募基金对个人投资者的吸引力会不断增强。”前述金融研究人士表示,越来越多的投资者会通过公募基金入市,分享经济发展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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