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经过7月的持续调整后,8月首个交易日,半导体板块低开高走,迎来强势反弹,概念股几乎全线飘红。半导体产业链后市将如何演绎?反弹是否可持续?也成为投资者倍加关注的焦点。多家机构预计,半导体产业景气度持续向上,订单饱满,国内半导体材料企业加速布局产品技术研发和产能扩张,国产替代市场空间广阔。
嘉实基金增强风格投资总监、嘉实中证半导体增强基金经理刘斌也分析认为,半导体块受制于行情见顶以及消费类产品需求下滑,预计未来半导体整体行情会有所承压,但在部分细分赛道上也会出现一些结构性行情,国产替代和创新需求两大领域值得重点关注。
具体看来,在国产替代领域,半导体设备材料赛道和模拟芯片赛道有机可寻。半导体设备材料赛道方面,本土晶圆产线的现有产能距规划产能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未来半导体设备材料需求稳固。在国产替代趋势下,国产半导体设备材料公司的成长性凸显。同时贸易摩擦叠加供需紧张加速国产替代,国产厂商紧抓机遇,不断进行产品扩张,持续拓展消费电子、家电、工业、汽车等应用领域。创新需求领域,刘斌指出,目前主要是在汽车半导体方面,随着汽车电动化及智能化进程不断深入,车规功率器件市场需求持续高增长,同时汽车智能化趋势也将驱动汽车CIS、存储、MCU等芯片的需求,同时本土汽车品牌的蓬勃发展为国内半导体公司创造了广阔的成长空间。
正是基于对半导体市场的深度研究,刘斌管理的嘉实中证半导体增强基金,在4月22日成立后火速建仓,为投资者充分把握了本轮市场的反弹行情。WIND数据显示,截止8月1日,嘉实中证半导体增强A成立以来净值增长率为20.42%,实现了8.18%的超越基准回报。
考虑到半导体产业链分布广泛,主要涉及上游的支撑行业包括半导体材料、半导体设备,中游的芯片制造行业,以及下游的应用等,细分领域众多,而且有较高的专业门槛,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借基入市性价比更为突出。刘斌管理的嘉实中证半导体指数增强指基(A类:014854,C类:014855),是市场上*一只跟踪中证半导体产业指数的基金。目前半导体行业估值位于历史底部区域,低位配置价值显现。Wind数据统计,截至2022年8月1日,中证半导体产业指数*市盈率为40.46倍,处于上市以来3.67%分位点。
资讯
07月17日讯 华夏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夏红利,代码002011)07月16日净值下跌5.24%,引起投资者关注。当前基金单位净值为2.9460元,累计净值为5.4190元。
华夏红利基金成立以来收益1,016.68%,今年以来收益22.39%,近一月收益12.57%,近一年收益32.70%,近三年收益22.34%。
华夏红利基金成立以来分红7次,累计分红金额146.30亿元。目前该基金开放申购。
基金经理为王怡欢,自2018年07月24日管理该基金,任职期内收益38.64%。
*基金定期报告显示,该基金重仓持有双汇发展(持仓比例4.14%)、招商银行(持仓比例3.97%)、中国平安(持仓比例2.98%)、格力电器(持仓比例2.21%)、贵州茅台(持仓比例2.08%)、宁波银行(持仓比例2.02%)、冀东水泥(持仓比例1.92%)、宁德时代(持仓比例1.69%)、泸州老窖(持仓比例1.51%)、口子窖(持仓比例1.5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1季度,在新冠疫情主导下,A股市场经历了罕见的剧烈波动。年初到春节前,国际环境平稳,国内经济如期出现初步复苏迹象,市场稳步上涨。受益于宏观经济的顺周期行业以及新能源汽车等新兴成长行业涨势良好。而后随着新冠疫情在春节期间迅速发酵,节后市场先大幅低开,接着随着央行积极出手释放巨额流动性,投资者风险偏好迅速恢复,并在短期内迅速上涨,TMT等高估值成长性板块表现大幅超越市场整体。但随着海外疫情恶化速度超出预期,3月市场风险偏好逆转,前期领涨板块带领市场大幅回调。
报告期内,本基金仍保持了较高的仓位,持仓以低估的食品饮料、金融、地产、新能源汽车板块优质个股为主。在2月的反弹中,我们适当增持了医药股,此外,由于新能源车板块估值趋向泡沫化,我们对该板块进行了减持。此外,本季度我们初步增持了光伏板块,因之长期前景光明兼之个股具备竞争壁垒且估值合理。
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4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A/B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3302元、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C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3070元,即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A/B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3302元、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C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3070元;(2)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A/B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3390元、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C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307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17年4月18日、4月19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基金代销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嘉实稳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注:(1)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544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544元;(2)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2150元。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17年4月18日、4月19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嘉实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十九(二)收益分配原则“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单位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2)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每10份嘉实信用债券A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930元,每10份嘉实信用债券C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800元。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②基金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仅适用于嘉实信用债券A)、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停牌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等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7年4月17日起,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圣农发展(代码:002299)”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8日
■
3、场内代销机构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
(二) 注册登记机构
■
(三) 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
(四)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
十四、费用概览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7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中所规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计提方法计提指数许可使用费。 其中,基金合同生效前的许可使用固定费是为获取使用指数开发基金的权利而支付的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从基金财产中列支,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及指数许可使用费年费率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计算方法
在每个自然日:
H=E×A÷当年实际天数
H为每个自然日应计提的指数使用费,币种为人民币
A为“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费率,从合同生效至2010年12月31日该费率等于0.02%; 从2011年1月1日以后该费率等于0.04%
E为前一自然日基金资产净值
若一个会计年度累计计提指数使用费金额 / 当年最后一日(如为节假日取最近一日)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授权机构公布的汇率中间价小于指数使用许可协议规定的费用下限,则基金于年末最后一日补提指数使用费至指数使用许可协议规定的费用下限。
指数使用费每日计提,按季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指数使用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季度首日起15个自然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根据指数使用许可协议所规定的方式支付给标的指数许可方。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如果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和费率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进行公告。
(4)与基金运作有关的其他费用
主要包括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该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基金申购、赎回开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T日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需交纳前端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具体
■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业务实行申购费率优惠,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但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持卡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费率执行;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时,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个人投资者于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通过汇款方式申购本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优惠费率执行。
注:2013年4月9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关于网上直销开通基金后端收费模式并实施费率优惠的公告》,自2013年4月12日起,在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开通旗下部分基金产品的后端收费模式(包括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并对通过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交易的后端收费进行费率优惠。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和代销机构暂不开通后端收费模式。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公告。
(2)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少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除此之外的赎回费中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通过场内赎回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除此之外的赎回费率统一为0.5%。
通过场外赎回基金份额,以基金登记系统确认份额的顺序,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适用赎回费率。场外具体赎回费率
■
3、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列支。
(二)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四)基金的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情况,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
1、在“重要提示”部分: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更新的主要内容。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里了,读完本文《嘉实基金》之后,是否是您想找的答案呢?想要了解更多嘉实基金、华夏红利历史净值相关的财经新闻请继续关注本站,是给小编*的鼓励。
在网上平台嬴钱风控部门审核提现失败,网上被黑的情况,可以找...
在平台好的出黑工作室都是有很多办法,不是就是一个办法,解决...
农银理财和农行理财的区别是什么含义不同。农银理财是农业银...
炒股太难?小编带你从零经验变为炒股大神,今天为各位分享《「华利集团公...
本文目录一览:1、20部德国二战电影2、元宇宙概念股有哪些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