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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6月2日讯,有投资者向*ST银亿(000981)提问, 公司高管的合伙企业――宁波维泰,是通过公司2017年配套募集资金而成为公司股东的,当时的发行价格是8.52元。请问它持有的公司股权为何现在还处于限售状态?什么时候解除限售?谢谢!
公司解答表示,您好!公司目前暂无限售股解禁。若有相关情形请以公告披露为准!
09月08日讯 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鹏华证券保险分级,代码160625)公布*净值,下跌2.59%。本基金单位净值为0.903元,累计净值为1.931元。
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成立于2014-05-05,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800非银行金融全收益指数*95.00% + 银行活期存款*5.00%”。本基金成立以来收益99.28%,今年以来收益10.29%,近一月收益-2.48%,近一年收益12.03%,近三年收益10.52%。近一年,本基金排名同类(691/758),成立以来,本基金排名同类(183/907)。
定投排行数据显示,近一年定投该基金的收益为14.34%,近两年定投该基金的收益为22.68%,近三年定投该基金的收益为23.01%,近五年定投该基金的收益为25.45%。(点此查看定投排行)
基金经理为陈龙,自2019年03月19日管理该基金,任职期内收益13.92%。
*定期报告显示,该基金前十大重仓股为中国平安(持仓比例12.51% )、中信证券(持仓比例9.67% )、(持仓比例6.13% )、华泰证券(持仓比例5.21% )、海通证券(持仓比例4.79% )、恒生电子(持仓比例4.24% )、国泰君安(持仓比例3.67% )、中国太保(持仓比例3.49% )、招商证券(持仓比例2.96% )、申万宏源(持仓比例2.14% ),合计占资金总资产的比例为54.81%,整体持股集中度(高)。
*报告期的上一报告期内,该基金前十大重仓股为中国平安(持仓比例12.23% )、中信证券(持仓比例10.94% )、海通证券(持仓比例6.02% )、中国太保(持仓比例5.14% )、(持仓比例5.00% )、华泰证券(持仓比例4.41% )、国泰君安(持仓比例4.25% )、招商证券(持仓比例2.84% )、中国人寿(持仓比例2.54% )、广发证券(持仓比例2.35% ),合计占资金总资产的比例为55.72%,整体持股集中度(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秉承指数基金的投资策略,在应对基金申购赎回的基础上,力争跟踪指数的收益,并将基金跟踪误差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报告期内,上证指数下跌2.15%,深证成指上涨14.97%,本基金跟踪的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下跌7.74%。
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1980元,累计净值1.7930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2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7.26%,基金年化跟踪误差为1.10%。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20年上半年,A股呈现极端分化的行情。沪深300指数上涨1.64%,中证500指数上涨11.33%,创业板指上涨35.60%。分行业来看,医药、科技和消费板块表现强势,金融、周期表现羸弱。
突发的疫情对上半年经济运行以及资本市场都带来的显著影响。总量上,央行为对冲疫情造成的经济冲击,总体上维持较为宽松的流动性,虽然2季度开始,边际上有所收紧;结构上,将行业分为疫情受益行业和受损行业,医药、科技等疫情受益行业获得资金的追捧,估值不断抬升,而金融、周期行情则受疫情拖累较为严重,估值处于历史地位。此外,2019年以来,主动偏股型基金整体业绩表现良好,形成较好的赚钱效应,吸引居民资金借道公募基金间接参与资本市场,也为市场带来的可观的增量资金,进一步强化了市场风格。
展望2020年下半年,国内疫情基本得到控制,经济有望步入弱复苏的通道。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二季度经济数据显示,二季度单季度GDP同比增长3.2%,较一季度的-6.8%已有显著改善,下半年大概率仍会延续复苏的态势。同时,我们也看到,目前海外的疫情仍未得到较好的控制,发达经济体的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势必也会给我们出口带来较大的影响,影响国内经济的持续复苏。政策方面,未来仍需要保持相对宽松的流动性环境,货币政策的目标将从宽货币转向宽信用,同时积极的财政政策将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同时,我们也关注到近期海外局势持续紧张,在美国大选的背景下,中美对抗持续升级,给资本市场带来巨大的扰动,这种状态可能会贯穿整个下半年,甚至是更长的时间。但我们相信,出现极端冲突仍属于小概率事件,市场最终会逐步消化中美对抗带来的不确定性。而且目前国内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仍留有较大的余地,能够较好的对冲海外事件的影响。中长期来看,国内大循环会持续受到重视,利用国内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构建国内大循环,从而保证国内生产链和供应链的稳定性。
具体到下半年的投资机会,我们认为在目前宽信用、低增长、低通胀和强改革的背景,对股票市场是相对有利的。而且考虑到后续以注册制为代表的资本市场改革将持续推进,监管需要营造一个相对稳定、良好的市场环境。
结构上,我们认为可以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消费、医药和科技仍然是中长期的主线,但考虑这些板块的整体估值处于历史高位,未来个股之间会形成分化,优质的公司可以通过业绩的增长来消化估值;2)在经济弱复苏的趋势下,可选消费板块值得特别关注,包括保险、旅游酒店等;3)科技方向,5G的换机需求也是下半年相对确定的机会,可以积极关注消费电子行业的机会;4)国防军工行业可能迎来拐点线的机会,一方面是行业自身周期性的变化,另一方面是“十四五”的储备需求带来行业至少两年左右的景气周期。
本基金将积极应对各种因素指数跟踪效果带来的冲击,本基金将积极应对各种因素指数跟踪效果带来的冲击,努力使得跟踪误差控制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力争为投资者带来超越指数收益回报。
*ST银亿(000981.SZ)公告,2022年3月2日,公司与知豆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知豆汽车”)管理人签订《备忘录》,即公司有意作为知豆汽车新重整投资人,通过参与知豆汽车重整及重整计划变更程序,取得知豆汽车的实际控制权及自主经营权,使知豆汽车实现再生。
此后,公司积极响应,组织法务、财务等专业团队对知豆汽车开展尽职调查,全力推进知豆汽车的重整工作。期间,因受疫情反复影响,延缓了公司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开展进度,但宁波市政府于2022年5月31日、6月14日专门召集了两次知豆汽车重整工作协调会,重整工作目标得以进一步明确,截止目前,已就部分事项取得共识,获得了重要进展,但还存在一些关键性细节事项需进一步协商解决,故未能在《备忘录》约定的2022年7月31日重整计划变更期限内与知豆汽车管理人签署新重整投资协议及启动重整计划变更程序。
为顺利完成知豆汽车重整工作,经双方友好协商,2022年8月2日,公司与知豆汽车管理人签订了《备忘录(二)》。双方一致同意将原备忘录项下相关权利和义务的履行期限延长1个月,即至2022年8月31日。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2-056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法院已裁定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股份”或“公司”)终止重整程序,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020年6月23日,宁波中院裁定受理对银亿股份的重整申请,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2020年10月27日,在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下,公司重整投资人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结果确定由梓禾瑾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梓禾瑾芯”)作为公司重整投资人,其投资总报价为人民币32亿元。2020年12月11日,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分别表决通过了《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同日,公司管理人与梓禾瑾芯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2020年12月15日,公司管理人收到宁波中院发来的(2020)浙02破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银亿股份《重整计划》,并终止银亿股份重整程序。目前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各项执行工作正推进中。
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情况
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执行重整计划转增的5,969,481,006股股份已全部完成转增,公司总股本由4,027,989,882股增至9,997,470,888股。上述5,969,481,006股股份全部登记至公司管理人开立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管理人专用账户”),占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的59.71%。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2. 根据《重整计划》安排,在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中将解决原控股股东及其支配股东的业绩补偿、现金分红返还和资金占用问题等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公司已实施完成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原控股股东及其支配股东的业绩补偿、现金分红返还和资金占用问题等历史遗留问题已全部解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3月9日披露的《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业绩补偿及现金分红返还事项已全部解决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二、债权清偿进展情况
1.对有财产担保债权清偿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用重整投资人支付的投资款完成对有财产担保债权的首期及第二期还款并支付了按照《重整计划》规定应当支付的利息,合计金额为118,860,401.89元。
2.对普通债权现金清偿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经宁波中院裁定确认的涉及普通债权现金清偿的债权人共131家,已用重整投资人支付的投资款完成现金清偿的共127家,共支付普通债权清偿款人民币121,618,305.00元;剩余4家债权人因未提供银行账户信息等原因,还未就上述债务进行现金清偿,待上述债权人银行账户信息更正完毕或提供完毕后,将立即着手上述现金清偿事宜。
3.对普通债权以股抵债清偿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管理人专用账户持有的银亿股份股票中 519,317,625 股已过户至银亿股份债权人指定的证券账户,对应的普通债权清偿金额为2,056,497,795元,该部分股份的上市交易日期为2022年2月25日。剩余1,030,011,626 股转增股份将继续提存于管理人专用账户,待相关债权人提供证券账户或债权获得确认后,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分配。
三、《重整投资协议》履行进展情况
根据《重整计划》和《重整投资协议》安排,本次资本公积转增形成的股份中的2,988,200,641股由重整投资人梓禾瑾芯受让。截至本公告日,管理人专用账户持有的银亿股份股票中的2,988,200,641 股已过户至梓禾瑾芯的证券账户。
目前梓禾瑾芯持有公司 2,988,200,6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89%,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叶骥先生。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四、风险提示
1.法院已裁定公司终止重整程序,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 公司将在法院、管理人的监督、指导下,继续完成《重整计划》执行的相关工作,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2-057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2年5月25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22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9)。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史川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大会由公司董事史川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85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024,320,466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0.250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3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988,499,641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9.8926%;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82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35,820,825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3583%。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4人,代表股份36,119,8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61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2人,代表股份299,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0%;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82人,代表股份35,820,8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583%。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相关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
■
注1:提案7、14需以特别决议形式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此外,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所作的《2021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李备战、杨清鹏
结论性意见: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记录和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O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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