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程结算款〖长春建筑企业申报业绩如何进行 〗

2025-05-01 20:16:57 股票 group

哎呀!这真是太意外了!今天由我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吉林省工程结算款〖长春建筑企业申报业绩如何进行 〗方面的知识吧、

1、申报对象注册地在长春地区的建筑业企业。申报途径信息填报。通过企业锁,登录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服务平台”),按要求填报,并将填写内容的证明材料上传至附件材料。电话告知。

2、长春建筑企业资质二级升一级的办理步骤大致包括:资料准备、申报资格审核、现场评审、颁发证书等环节。需要按照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逐步完成相关手续。

3、在长春市办理“建筑业资质增项”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一般情况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纸质:原件1份;复印件0份;材料符合要求。)一般情况需提供: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份;复印件0份;材料符合要求。

长春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办理条件是什么?

〖壹〗、在长春市办理“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一般情况需提供:《吉林省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表》(电子版:原件1份;复印件0份;企业填报。)一般情况需提供:《吉林省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表》(电子版:原件1份;复印件0份;企业填报。

〖贰〗、在长春市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一般情况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份;复印件1份;纸质。)一般情况需提供:保证金协议或保函(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份;复印件1份;纸质。

〖叁〗、一)编制投资估算;(二)编制设计概算;(三)编制施工图预算;(四)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五)编制投标报价;(六)约定工程合同价;(七)办理竣工结算和竣工决算。

长春市办理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在长春市办理“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一般情况需提供:《吉林省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表》(电子版:原件1份;复印件0份;企业填报。)一般情况需提供:《吉林省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表》(电子版:原件1份;复印件0份;企业填报。

在长春市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一般情况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份;复印件1份;纸质。)一般情况需提供:保证金协议或保函(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份;复印件1份;纸质。

在长春市办理“资金使用”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街道社区申请使用需提供:分摊清册(电子版:原件1份;复印件1份;要件齐全,真实有效。)街道社区申请使用需提供:工程决算清单(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份;复印件1份;要件齐全,真实有效。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五条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包括下列各项:(一)编制投资估算;(二)编制设计概算;(三)编制施工图预算;(四)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五)编制投标报价;(六)约定工程合同价;(七)办理竣工结算和竣工决算。

第十五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所取得的证明材料、工程结算等结果,审计机关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核对,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自审计机关通知核对之日起10日内核对完毕,并由有关单位、人员盖章或者签名。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以就核对结果向审计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工程质保金3%规定是怎样?

〖壹〗、预留比例:根据相关规定,工程质量保修金的预留比例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这一比例是为了确保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充足,同时也不会给发包人带来过大的经济负担。

〖贰〗、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的规定是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具体规定如下:*预留比例: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发包人需按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能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叁〗、根据*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发包人需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且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若合同中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则保函金额亦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肆〗、法律分析: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不高于结算总额的3%。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伍〗、工程质保金的3%比例,最初是行业标准,但随着政策调整,现在普遍采用5%作为保证金预留比例。这意味着,发包方需依照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中所约定的方式,将不超过工程总价款结算总额5%的部分作为保证金进行预留。

〖陆〗、*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分享到这结束了,希望上面分享对大家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搜集
1.与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
2.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站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3.请大家仔细辨认!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
4.如果发现本网站有任何文章侵犯你的权益,请立刻联系本站站长[QQ:775191930],通知给予删除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