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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银瑞信基金代码
10月27日,小编了解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披露旗下293只基金产品(份额分开计算)的*一期季报(2021年7月1日-2021年9月30日)。
数据显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21日,报告期内(2021年7月1日-2021年9月30日)有168只产品的净值增长率为正。
其中,基金净值增长率*的基金产品为工银生态环境股票,数值达28.22%,该基金的相对业绩基准为80%*中证环保产业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现任基金经理是何肖颉、闫思倩。
业绩走势上,该基金近6个月净值增长率大增超过90%,在同类排名中位居第二。同时,截止2021-09-30,工银生态环境股票期末资产净值为46.38亿元,相比2021-06-30,增加28.38亿元,上升157.65%。
报告期内上述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2021年3季度以来沪深300跌6.25%,创业板跌4.74%,中信电力设备新能源指数涨15.88%,工银瑞信生态环境基金上涨31.35%。
3季度电力设备与新能源行业表现靓丽,一方面,新能源汽车行业进入旺季,光伏及电动车行业出货持续走高。另一方面,政策面绿电、整县推进、储能、大基地项目等支持政策纷纷落地,行业迎来全面上涨。
具体来看,光伏下游需求恢复明显,上游供不应求持续涨价。新能源汽车销量维持翻倍或以上高增长,渗透率逐步走高,海外稳定在20%以上,显示出需求极大的韧性。风电在3季度行业招标量超预期,价格和盈利整体触底的情况下,政策支持带来估值大幅提升。
总体来说,新一代电网、特高压等政策支持力度大,高耗能和限电情况下进一步利好新能源发展。3季度,上游资源环节价格实现大幅上涨,工业硅、锂矿、PVDF等产品价格加速上涨,板块总体跟随创业板反弹。低估值的风电、运营商,以及上游涨价的锂电池材料、工业硅和上游锂矿上涨较多,国内磷酸铁锂需求爆发式增长,磷酸铁锂材料持续涨价。
展望10月,电动车及光伏需求依然走高,4季度行业进入年底旺季,继续看好。鉴于板块整体乐观的观点,基金整体仓位较高,总体超额收益回升。对于具体环节配置,继续看好基本面持续超预期的行业龙头,维持超配;同时看好上游仍然在涨价的锂矿、材料,受益于海外新能源需求放量的全球产业链龙头,以及上游涨价压力逐步触底的中游电池环节、光伏组件环节。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6月30日起,对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包括移动终端平台)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光大保德信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0676,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投资者实行费率优惠。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包括移动终端平台)正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适用交易渠道及优惠措施
本公司已与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富友支付合作开通了网上直销业务。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epf.com.cn)的网上直销平台系统、微信服务号(EPF-4008202888)及手机APP办理基金开户、查询、申购、转换及赎回等业务。
通过网上直销平台(包括移动终端平台)申购本基金的优惠费率
通过网上直销平台(包括移动终端平台)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优惠费率
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移动终端平台除外),使用汇款交易方式,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为0.1折,汇款交易方式申购基金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汇款手续费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如有变更,将另行公告。
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包括移动终端平台)进行本基金基金转换业务的转换申购补差费率(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实行4折优惠。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优惠后低于0.6%按0.6%执行,原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低于0.6%按原费率执行。其中,投资者通过光大直连快捷渠道进行本基金基金转换业务,转换申 购补差费率优惠后低于 0.5%按 0.5%执行,原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低于 0.5%按原费率执行。
办理转换转出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代码:360003,B类基金代码:009251)、光大保德信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代码:000210,B类基金代码:000211)且转入至本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实行1折优惠。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其中,招商银行一卡通持有人享有基金转换费率4折优惠,*不得低于0.6%。
网上直销基金转换适用的基金范围为本公司旗下所有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证券投资基金。其中,本公司旗下的证券投资基金在基金封闭期间不进行基金转换业务。
活动期间,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使用“耀钱包”账户申购本公司其他基金,相当于通过光大耀钱包A/B赎回转购的,可享受0.1折费率的优惠。通过光大耀钱包A/B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其他基金的,可享受0.1折费率的优惠。
如优惠费率变动,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三、交易程序
目前本公司网上直销中国建设银行渠道开通的银行卡为建行龙卡;中国农业银行渠道开通的银行卡为农行金穗卡;中国民生银行渠道开通的银行卡为民生借记卡;中国工商银行渠道开通的银行卡为工行借记卡;中国光大银行渠道开通的银行卡为光行借记卡、富友支付支持的银行卡种类及开通流程或变动情况以 “富友支付”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内容为准。凡持有上述银行卡但尚未在本公司网上直销注册的投资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按相应步骤进行网上直销开户、交易等业务;已在本公司网上直销注册的投资者,可直接登陆网上直销系统进行基金交易。
四、重要提示
(一)投资者办理基金网上直销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网上直销协议、安全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指南等文件;
(二)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一)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epf.com.cn
(二)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202-888
欢迎广大投资者咨询、办理本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直销等相关业务。
六、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光大保德信新机遇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6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为投资者办理日常申购及赎回等业务的时间即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的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如遇香港联合交易所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及赎回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或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或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代销网点每个账户每次申购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直销网点每个账户每次申购的*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
3、本公司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本公司有权拒绝该笔或该某些申购申请。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份额面向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3.2.1前端收费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赎回的*份额为1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将由登记机构发起强制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的份额以及*基金份额保留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注:赎回费的计算中1年指*个公历日。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申请办理该项业务的基金投资者承担。具体公式
(1)转出金额: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转换费用:
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1+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
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基金在完成转换后不连续计算持有期;
各基金在转换过程中转出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或转入基金申购费用为固定费用时,则该基金计算补差费率时的转出基金的原申购费率或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视为0;
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为基金转换当日转出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
具体赎回费费率以及各基金申购费率差请参照相应的基金合同或相关公告。
(3)转入金额与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平台、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其中各代销机构受理本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事宜以各个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2)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发行和管理的基金,包括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60001)、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代码:360003,B类基金代码:009251,A类和B类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60005)、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60006)、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60007)、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360008,C类360009,A类和C类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光大保德信均衡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60010)、光大保德信动态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60011)、光大保德信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60012)、光大保德信信用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360013,C类360014,A类和C类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光大保德信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60016)、光大保德信添天盈五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60019)、光大保德信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210,B类000211,A类和B类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光大保德信岁末红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489,C类000490,A类和C类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89)、光大保德信国企改革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047)、光大保德信一带一路战略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463)、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1464,C类001823,A类和C类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光大保德信中国制造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740)、光大保德信欣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1903,C类001904,A类和C类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光大保德信睿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1939,C类002075,A类和C类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光大保德信耀钱包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A类001973,B类003481,A类和B类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光大保德信风格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2305,C类007499,A类和C类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光大保德信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2405,C类002406,A类和C类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光大保德信先进服务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472)、光大保德信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523)、光大保德信产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772)、光大保德信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2773,C类002774,A类和C类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光大保德信尊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3065,C类003066,A类和C类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光大保德信创业板量化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3069,C类003070,A类和C类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光大保德信永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3105,C类003106,A类和C类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光大保德信安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3107,C类003108,A类和C类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光大保德信安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3109,C类003110,A类和C类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光大保德信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3115,C类003116,A类和C类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光大保德信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3117,C类003118,A类和C类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光大保德信永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3195,C类003196,A类和C类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光大保德信安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3197,C类003198,A类和C类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光大保德信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704)、光大保德信晟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份额005579,C类份额005580,A类和C类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光大保德信安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份额005656,C类份额005657,A类和C类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光大保德信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份额005992,C类份额005993,A类和C类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光大保德信多策略智选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457)、光大保德信多策略优选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027)、光大保德信多策略精选18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444)、光大保德信景气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7854)、光大保德信尊泰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565)、光大保德信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8234)、光大保德信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8313)、光大保德信裕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9440,C类009441,A类和C类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光大保德信瑞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9486,C类009487,A类和C类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光大保德信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0497)、光大保德信安瑞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份额010600,C类份额010601,A类和C类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光大保德信智能汽车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1104)、光大保德信锦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份额011231,C类份额011232,A类和C类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其中,本公司旗下的证券投资基金在基金封闭期间不能进行基金转换业务。
(3)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4)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销售。
(5)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6)基金转换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转换申请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当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必须一次性申请转换。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单笔转换申请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7)当日的基金转换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8)转换费用中申购补差费实行外扣法收取,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平台、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2)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3)办理方式
1)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拥有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规定;
2)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关凭证到指定的各销售机构网点申请办理光大保德信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4)扣款金额
基金投资者可与基金代销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扣款金额遵从各销售机构的要求,同时扣款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不设金额级差。基金投资者可与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元(含1元),不设金额级差。
若销售机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规定的每月固定扣款金额的*限额与此不一致时,则投资人在相应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以该销售机构规定的每月固定扣款金额*限额为准。
(5)扣款日期
1)投资者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
2)如果在约定的扣款日前投资者开办定期定额业务的申请得到成功确认,则*扣款日为当期,否则为次期。
(6)扣款方式
1)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和扣款金额进行自动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3)投资者账户余额不足则不扣款,请投资者于每期扣款日前在账户内按约定存足资金,以保证业务申请的成功受理。
(7)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与基金申购申请日为同一日,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8)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每期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可提出变更申请;如果投资者想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可提出解除申请,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
7.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平台(含移动终端平台)。
7.2场外非直销机构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1年6月30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收益。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1年6月25日
在“碳达峰、碳中和”大势下,相关产业链竞相迎来布局风口,长线投资机遇凸显。在此背景下,工银瑞信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ETF(基金代码:159640,简称:碳中和龙头ETF)于7月4日起正式发行,该基金以碳中和主题优质指数为跟踪标的,投资者可借基一键布局碳中和“龙头”资产、长线分享双碳周期下的能源革新发展红利。7月4日至7月8日,投资者可通过国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招商证券、华泰证券等多家券商认购该基金。
公开资料显示,工银碳中和龙头ETF将采取完全复制策略跟踪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指数(SEEE碳中和指数)的表现。该指数从碳中和的实现路径出发,*运用基于上海环交所数据的碳中和行业减排模型以及公司碳减排综合评分,层层筛选。指数行业覆盖全面,既囊括沪深两市清洁能源与储能、绿色交通等深度低碳领域,还覆盖了火电、钢铁、建材等高碳减排领域。同时,指数前十大重仓股分别均为各代表细分行业的龙头等,龙头属性突出。在各项政策的支持下,碳中和龙头企业呈现出良好的成长能力和盈利能力,2021年年报显示指数净资产收益率高达13.10%,在A股业绩承压的2022年1季度,指数整体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高达19.60%。
从投资收益看,SEEE碳中和指数超额收益显著,反映了经济绿色转型的大趋势,体现了绿色投资理念的有效性。Wind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30日,SEEE碳中和指数自2017年6月30日基日以来,累计涨幅118.44%,平均年化收益率达17.43%,而同期沪深300宽基指数累计涨幅仅为22.25%,大幅跑赢大盘。截至5月31日,在同类碳中和主题指数中,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指数市盈率TTM*,仅约24倍,估值百分位为20.24%。
业内人士表示,碳中和是中国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可持续发展的重担责任,也是世界大国竞相博弈的重点,对助力国内能源革新、维护国家安全有着重大战略意义。伴随政策端对碳中和的持续加码,无论是对新兴能源领域的扶持、还是传统高耗产业的转型,亦或是碳排放权在不同行业主体之间的传递和让渡,都会让碳中和多层次产业链下的主题投资机遇不断涌现。
碳中和龙头ETF拟任基金经理赵栩是一名有着14年证券从业经历的*投研老将,10年投资管理经验,在ETF及其联接基金投资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还兼具上交所、深交所ETF管理经验,现任指数投资中心副总经理、被动量化投资团队负责人,目前担任工银深证红利ETF及其联接、工银科创ETF及其联接、工银创业板ETF及其联接等15只基金的基金经理。
作为银行系头部基金公司,工银瑞信基金已在指数投资领域专业深耕运营超16年,搭建完善的ETF投资管理流程和流动性服务商体系,打造了一支专业背景突出、投研业务领先、运作经验深厚的指数投资劲旅,成员平均投资管理年限达6年,团结稳定。截至2022年5月末,工银瑞信基金指数团队共管理41只基金,产品链覆盖被动投资、指数增强、灵活配置、商品型基金等类型及策略,全方位满足投资者各类投资需求,特别是被动指数产品业绩表现突出,旗下满2年的被动指数基金收益率全部超越所跟踪指数。另外,团队在产品风险控制方面能力出色,自2009年管理ETF产品以来,公司一直保持运作“零风险”的记录,广受投资者青睐和信任。对于投资者来说,碳中和龙头ETF基金兼具运作透明,风格稳定等特征,适合具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看好能源革新、低碳经济等板块长期价值的投资者适时布局。
碳达峰:是指在某一个时点,二氧化碳的排放不再增长达到历史*值,之后逐步回落。
碳中和: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人为产生的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与二氧化碳去除量相平衡,实现二氧化碳“净零排放”。
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
进入工业化时代,全球二氧化碳的排放强度急剧提升。CO2浓度的短期剧增,导致全球气温快速升高,极端气候变化对人类生存发展造成威胁。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成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首个国际公约,1997年《京都议定书》署进一步明确减排气体的种类以及额度,2015年《巴黎协定》初步形成协同应对气候变暖的全球体系。目前全球节能减排已经迫在眉睫,2021碳排放量反弹上涨,接近历史峰值。相较2020年,2021年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将反弹近5%,逆转了2020年新冠疫情导致的排放量的下降,接近2018-2019年的峰值。
虽然碳中和目标达成一致共识,但碳减排进程不尽相同,截至2021年底,全球已有超50个国家碳达峰。发达国家已完成工业化和现代化,削减全球碳排放的动力较强,发展中国家则倾向于寻求能源环保和经济发展的平衡。
对于我国来说,碳中和有着重大战略意义,一是助力能源革新,碳中和提出了对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的核心诉求;二是维护国家安全,众多不利因素加剧我国能源供应安全,构建碳中和目标下的新型能源体系迫在眉睫;三是大国博弈重点,碳中和是中国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可持续发展的大国责任。(CIS)
重要提示
1、工银瑞信宁瑞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1月8日证监许可【2021】81号文注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是混合型、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工银瑞信”),基金托管人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将自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5月14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6、本基金的发售渠道为本基金的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直销柜台,其他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告“第六部分 (三)销售机构”。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办理认购等业务。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本基金直销机构和指定销售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8、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9、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0、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每笔*认购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每笔*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11、本基金不设募集上限。
12、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的直销柜台、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和其他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1年4月7日登载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工银瑞信宁瑞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工银瑞信宁瑞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有关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4、销售机构的具体销售网点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15、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司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或减少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16、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咨询认购事宜,也可拨打宁波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74)及其他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认购事宜。
17、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咨询认购事宜。
18、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9、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和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30%(其中港股通股票投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投资同业存单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可能投资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风险包括投资组合的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以及其他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基金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收益。本基金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一、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工银瑞信宁瑞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份额简称:工银宁瑞6个月持有期混合A
A类份额代码: 011387
C类份额简称:工银宁瑞6个月持有期混合C
C类份额代码: 011388
(二)基金类别和运作方式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契约型开放式。投资者可在每个开放日进行申购;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次6个月的月度对应日(如无该对应日的,则顺延至下一日)止的期间。投资者可以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后的开放日内进行基金份额的赎回。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五)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六)销售机构
1、直销柜台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701、甲5号8层甲5号801、甲5号9层甲5号9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公司网址:www.icbccs.com.cn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
2、其他销售机构
其他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告“第六部分 (三)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调整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七)基金募集期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自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5月14日面向投资者发售。基金募集期如需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并且募集期最长不超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
2、基金备案和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3、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八)认购方式与费率
1、基金份额发售面值:本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2、认购费率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
基金的认购费率结构
注:M为认购金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由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认购价格及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认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人民币1.00元。
(1)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方法
当认购费用为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认购价格
当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认购价格
认购份额(含利息折算的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元,则其可得到的A类基金份额计算
净认购金额=10,000/(1+0.6%)=9,940.36元
认购费用=10,000-9,940.36=59.64元
认购份额=(9,940.36+5)/1.00=9,945.36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 元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9,945.36份A类基金份额。
(2)C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方法
投资者认购C类基金份额,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认购价格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元,则其可得到的C类基金份额计算
认购份额=(10,000+5)/1.00=10,005.00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 元认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10,005.00份C类基金份额。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基金在发售期内面向投资者发售。
2、认购的限额
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每笔*认购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每笔*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3、基金募集期间,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4、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按每笔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请单独计算,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5、本基金不设募集上限。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及指定的销售机构办理,认购金额起点为1元(含认购费)。
(二)通过直销柜台办理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至16:00(周六、周日、法定节日不营业)。
2、开立基金账户(或账户注册)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具体以直销柜台规定为准):
(1)有效身份证件:
身份证、中国护照、外国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台胞证、外国人*居留证等及复印件;除上述明确列举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外,投资者提交其它证件的,由登记机构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最后认定其是否有效;
(2)同名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及加上个人签名的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书》(个人);
(4)填妥的《个人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试问卷》;
(5)填妥的《传真交易协议书》。
针对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胞证、外国护照的投资者,应同时提供港、澳、台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证明表以及其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满一年的证明。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具体以直销柜台规定为准):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书》;
(2)本人身份证件;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复印件。
尚未开户的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者可在办理认购申请日(T日)后的第2个工作日(T+2日,下同)起在直销柜台打印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才能够确认。
4、缴款方式
通过直销柜台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
(1)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基金账号及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账户,并确保认购资金在认购期间当日16:00前到账。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资料:
户 名: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东四支行
账 号:0200004129027311455
大额支付号:102100000415
个人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认购资金在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6:00前未到账,当日申请无效;如果投资者仍需认购,需次日重新提出认购申请并划付认购款项。
(3)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① 个人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 个人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③ 个人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 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三)通过工银瑞信电子自助交易系统办理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全天24小时均可进行认购,但工作日16:00之后以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交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
2、开立基金账户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开立基金账户,开户时投资者需接受本公司认可的身份验证方式。
3、认购流程
(1)投资者通过电子自助交易开立账户当日,使用开户证件号码登录即可进行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相关流程请参加本公司关于网上交易的相关公告。
(3)认购申请在工作日16:00之后不得撤销。
4、缴款方式
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其在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在线支付在提交认购申请时通过实时支付的方式缴款。
(四)投资者提示
1、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柜台或销售网点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个人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柜台与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五)个人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一个机构投资者在本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2、机构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及指定的销售机构办理,认购金额起点为1元(含认购费)。
3、投资者不能以现金方式认购。
在直销柜台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在销售网点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指定相应的销售银行结算账户或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结算账户。
(二)通过直销柜台办理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具体以直销柜台规定为准):
(1)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银行的开户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及经办人签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5)预留印鉴卡一式两份(公章、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章);
(6)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书(机构)》;
(7)填妥的《传真交易协议书》。
机构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柜台认购应提交以下资料(具体以直销柜台规定为准):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书》;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可提供规定的资料将开户与认购一起办理。投资者可自T+2日起在直销机构打印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才能够确认。
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机构电子自助交易认购应开通机构网上交易功能,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书(机构)》;
(2)《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机构版)服务协议》。
机构投资者成功开通网上交易功能后可直接登录本公司机构电子自助交易提交认购申请。电子自助交易在基金份额发售日全天24小时均可进行认购,但工作日16:00之后以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交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电子自助交易的认购申请在工作日16:00之后不得撤销。
4、缴款方式
通过直销柜台认购及电子自助交易的机构投资者,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
(1)机构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基金账号及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账户,并确保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16:00前到账。
机构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认购资金在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6:00前未到账,当日申请无效;如果投资者仍需认购,应于次日重新提出认购申请并划付认购资金。
(3)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机构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① 机构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 机构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③ 机构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 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三)投资者提示
1、请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机构或销售网点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下载直销业务申请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机构与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机构投资者请勿混用。
(四)机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完成。
六、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701、甲5号8层甲5号801、甲5号9层甲5号901
法定代表人:赵桂才(代)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传真:010-66583100
联系人:朱碧艳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注册日期:1997年04月10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7]6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陆拾亿零捌佰零壹万陆仟贰佰捌拾陆人民币元
存续期间:永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12】1432号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701、甲5号8层甲5号801、甲5号9层甲5号901
法定代表人:赵桂才(代)
传真:010-81042588、010-81042599
联系人:宋倩芳
联系电话:010-66583193
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345号
联系人:陈佳瑜
电话: 0574-89068340
传真:0574-87077615
客服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陈旭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联系人:侯燕鹏
传真:010-66594431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郑鹏
电话:010-85238667
传真:010-85238680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http://www.hxb.com.cn/
(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邮编:200031)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联系人:余洁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6)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830011)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830011)
法定代表人:李琦
联系人:王怀春
传真:0991-2301927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联系人:龚俊涛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http://www.ebscn.com/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网址:http://www.htsec.com/
(9)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朱琴
电话:021-20315161
传真:021-20315125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10)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4008-888-999
网址:http://www.95579.com/
(11)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4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48楼
法定代表人: 余磊
联系电话:(027)87618889
传真:(027)87618863
联系人:杨晨
客服电话: 95391
公司网址:http://www.tfzq.com
(1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谢欣然
电话:010-86451810
客户服务电话:95587/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李颖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http://www.guosen.com.cn/
(1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3734343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http://www.newone.com.cn/
(1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http://www.essences.com.cn
(16)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周驰
传真:021-58991896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17)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网址:http://www.i618.com.cn/
(18)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太原市长治路111 号山西世贸中心A 座F12、F13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电话:0351-4130322
传真:0351-7219891
客户服务电话:4007121212
网址:http://www.dtsbc.com.cn
(19)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廖庆轩
联系人:周青
电话:023-63786633
传真:023-63786212
客户服务电话:95355、 4008096096
网址:http://www.swsc.com.cn
(2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联系电话:021-54509977
客服电话:95021/400-1818-188
传真:021-64385308
网址:www.1234567.com.cn
(2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0571-28829790,021-60897869
客服电话:4000-766-123
传真:0571-2669853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2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王诗玙
联系电话:021-20613999
客服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68596916
网址:http://www.ehowbuy.com
(23)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余翼飞
联系电话:021-80358749
客服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38509777
网址: http://www.noah-fund.com/
(24)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李雯
联系电话:010- 60842306
客服电话:400-021-8850
传真:010-85097308
网址: http://www.harvestwm.cn/
(2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 www.5ifund.com
(26)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马勇
联系人: 文雯
联系电话:010-83363101
客服电话:4008-166-1188
传真:0010-83363072
网址: http://8.jrj.com.cn/
(27)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联系人:魏晨
联系电话:010-52413385
客服电话:400-609-9200
网址: www.yixinfund.com
(28)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四惠盛世龙源10号
法定代表人:于龙
联系人:吴鹏
联系电话:010-56075718
客服电话:4006-802-123
网址:www.zhixin-inv.com
(29)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30)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沈晨
电话: 010-593*44
传真: 010-593*86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网址: www.jnlc.com
(31)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东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6楼602、603房间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国际电子城b座
法定代表人:李淑慧
联系人:胡静华
电话:0371-85518396
传真:0371-85518397
客户服务电话:4000-555-671
网址: www.hgccpb.com
(32)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
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33)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3001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联系人: 陈霞
电话:010-59313555
传真:010-53509643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网址: www.chtwm.com
(34)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办公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电话:95118
传真:010-89189566
联系人:陈龙鑫
公司网站: kenterui.jd.com
(35)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联系人:仲秋玥
电话: 010-88066632
传真:010-6313618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36)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 侯芳芳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84997571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37)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联系人:张慧
电话:025-66996699-882796
传真:无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38)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法定代表人:葛新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
机构联系人:孙博超
联系人电话:010-59403028
联系人传真:010-59403027
客户服务电话:95055-4
公司网址:www.baiyingfund.com
(39)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11层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联系人:郑骏锋
电话:0755-86013388转65864
客户服务电话:95017转1转8
网址:www. tenganxinxi.com
(40)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A座1505室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联系人:王国壮
联系电话:010-85934903
客服电话:400-819-9868
网址:www.tdyhfund.com
(4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邮编:518048法定代表人:张佑君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邮编: 100026电话:010-60838888传真:010-6083 6029 联系人:王一通客服电话:95548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4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法定代表人:姜晓林联系人:焦刚电话:0531-89606166传真:0532-85022605客户服务电话:95548网址:sd.citics.com
(43)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5层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501房法定代表人:胡伏云注册资本:53.6亿元人民币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营业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陈靖电话:020-88836999传真:020-88836984网址:www.gzs.com.cn客服电话:(020)95396
(44)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联系人:刘宏莹电话:010-6083 3754传真:021-6081 9988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4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电话:010-80928123
传真:010-83574807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46)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法定代表人:高涛联系人:万玉琳电话:0755-82026907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网址:https://www.ciccwm.com
(47)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渝中区中山三路107号上站大楼平街11-B,名义层11-A,8-B4,9-B、C
办公地址:渝中区中山三路107号上站大楼平街11-B,名义层11-A,8-B4,9-B、C
法定代表人:王广学
册日期:1993.3.16
注册资本:10亿元
联系人:刘芸
电话:023-86769637
客服电话: 4008-877-780
网址:http://www.cfc108.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四)基金登记机构
注册登记业务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层
联系人:朱辉毅
(五)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 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 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 话:(021)31358666
传 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联系人:陈颖华
(六)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 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勇、朱宏宇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朱宏宇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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