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基金)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电话

2022-08-02 4:05:08 股票 group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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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资金运用业务关联交易统一交易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8-02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资金运用业务关联交易统一交易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公司”)拟与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农保”)签订《资金运用业务关联交易统一交易协议》。

2、公司第一大股东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元集团”)持有国元农保20%的股权,是其第一大股东,并将国元农保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国元农保签订《资金运用业务关联交易统一交易协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2018年5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就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关联董事蔡咏先生、许斌先生、俞仕新先生、许植先生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315号

主要办公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315号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吴天

注册资本:21.0392亿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MA2N01CQ3X

经营范围:农业保险;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法定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公司农业保险及其他涉农保险保费收入总和占全部保费收入的比例不得低于60%(凭许可证经营)。

主要股东:国元集团持股20%;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56%;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股6.34%;安徽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79%;建安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70%;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34%;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5.34%;安徽省安庆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34%。

实际控制人:安徽省国资委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历史沿革

国元农保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由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公司于2008年1月18日共同出资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3.05亿元。2009年6月国元农保增加注册资本5.85亿元,由原股东和新股东按照1.03:1认缴,并增加淮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11家公司为新股东,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90亿元。2012年3月,国元农保增加注册资本1.10亿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亿元,以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本公积1755万元和未分配利润9245万元,向全体股东按原持股比例转增股本。2014年6月,国元农保增加注册资本11.039289亿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039289亿元,由原股东和新股东按照1.13:1认缴,并新增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为新股东。

(三)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根据国元农保的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末,国元农保总资产61.09亿元,负债总额32.60亿元,净资产28.49亿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34.58亿元,实现净利润4.04亿元;截至2016年末,国元农保总资产59.95亿元,负债总额31.24亿元,净资产28.72亿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43.25亿元,实现净利润2.06亿元;截至2017年末,国元农保总资产67.36亿元,负债总额35.90亿元,净资产31.45亿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47.26亿元,实现净利润2.80亿元。截至2018年3月末(未经审计),国元农保总资产82.08亿元,负债总额52.47亿元,净资产29.62亿元,2018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0.46亿元,实现净利润-1.64亿元。

(四)国元农保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国元集团持有国元农保20%的股权,是其第一大股东,并将国元农保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三、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范围

国元农保与国元证券资金运用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交易活动:

1、国元农保投资国元证券的股权、不动产及其他资产等;

2、国元农保投资国元证券发行的金融产品,或投资基础资产包含国元证券资产的金融产品;

3、国元农保投资国元证券担任管理人或主承销商等的债券、基金、金融产品等;

4、国元农保在符合监管规定情形下将保险资金委托给国元证券进行管理;

5、国元农保与国元证券共同发起设立企业、股权投资基金、金融产品等或国元农保投资国元证券发起设立的企业、股权投资基金、金融产品等;

6、其他资金运用关联交易行为。

(二)定价原则

本协议为统一交易协议,协议内单笔交易价格由具体交易协议根据一般商业原则和市场惯例进行公平定价。

(三)投资额度

国元农保与国元证券的资金运用关联交易,双方应确保交易金额不违反监管机构对保险资金运用及关联交易投资比例的规定,具体包括:

国元农保投资单一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不高于国元农保上季末总资产的5%;

国元农保投资未上市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中,对关联方投资金额分别不得超过该类资产投资限额的50%;

国元农保对国元证券法人主体的投资余额,合计不得超过国元农保上季末总资产的15%与国元证券上季末总资产的5%二者孰高;

国元农保对关联方的全部投资余额,合计不得超过国元农保上季末总资产的30%,并不得超过国元农保上季末净资产。

协议履行期限内,监管机构对保险资金运用及关联交易投资比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交易结算

双方具体交易的付款和结算方式由双方按照具体交易协议的有关约定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五)违约责任

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和具体交易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任何一方没有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将由过错方承担相应的损失并负赔偿责任。

(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至2020年9月5日有效。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本协议为统一交易协议,协议内单笔交易价格由具体交易协议根据一般商业原则和市场惯例进行公平定价。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1、公司拟进行的关联交易,均有利于公司业务拓展、增加盈利机会;

2、相关关联交易的定价具有可供参考市场价格,公司拟以公允价格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3、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4、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国元农保在日常经营中业务多样化、增加一定的盈利机会,有助于国元农保拓宽业务渠道和选择范围。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79.33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2018年5月14日,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关于与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资金运用业务关联交易统一交易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018年5月17日,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拟进行的关联交易,均有利于公司业务拓展、增加盈利机会;

2、相关关联交易根据一般商业原则和市场惯例进行公平定价,公司拟以公允价格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3、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4、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必要。本次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充分。

八、保荐机构意见结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发表意见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保荐机构对国元证券拟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




东吴基金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推出定期定额业务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一、新增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

根据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基金”)与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惠家保代\")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自2018年4月13日起通过金惠家保代的销售网点或基金电子交易平台接受所有投资者办理东吴基金旗下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具体包括: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全天24小时接受委托,每个交易日15:00以后的委托将会在下一个交易日处理。

(备注:我司东吴安享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配置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目前暂停申购(含转换转入)业务,东吴安鑫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转换转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万元,东吴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转换转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万元。)

二、开通东吴基金旗下部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东吴基金决定自2018年4月13日起开通以下基金在金惠家保代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包括: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金惠家保代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金惠家保代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一)适用投资者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合法投资者。

(二)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通过金惠家保代交易系统,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三)办理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在金惠家保代直接开户便可进行东吴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已开立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在金惠家保代的交易系统通过账户登记后,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四)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五)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金惠家保代约定每期固定扣款(申购)金额,基金每期定投申购金额*下限为人民币100元,不设金额级差。具体以代销机构规定为准。

三、开通东吴基金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东吴基金将同时在金惠家保代开通以下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具体包括:

(一)、基金转换业务适用投资者范围

已持有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产品的投资者。

(二)、基金转换受理时间

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转换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时间相同。

(三)、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

2、基金转换只能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同一注册登记人登记存管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并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销售;

3、拟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拟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4、目前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进行基金转换,而不能将前端收费基金份额转换为后端收费基金份额,或将后端收费基金份额转换为前端收费基金份额。如今后本公司开通后端收费模式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转换业务规则以相关公告内容为准;

5、基金转换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转换申请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申购限额限制和转出基金*赎回数额限制。

6、对于基金分红时,权益登记日申请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该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该次分红权益;

7、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8、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先确认的认购或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在转换时先转换;

9、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出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10、转入基金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与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无关;

11、投资者在T日办理的基金转换申请,基金注册登机构在T+1日内为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通过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和金惠家保代官网查询成交情况;

12、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13、本公司将根据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具体情况对本业务规则进行补充和调整。

(四)、基金转换费及份额计算方法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转换公式

1)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此处的T日指基金转换申请日,下同)

2)转出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注: 转出赎回费的 至少25% 将归入转出方基金的基金财产,具体计入比例详见基金合同)

3)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赎回费

4)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入金额×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转入净额=转入金额-申购补差费

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入净额=转入金额

5)转入份额=转入净额÷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均以转出金额为确定依据。

2、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转换费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出基金资产中列支;转入份额、申购补差费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入基金资产中列支。

3、对于实行级差申购费率(不同申购金额对应不同申购费率)的基金,以转入总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计算申购补差费用;如转入总金额对应转出基金申购费或转入基金申购费为固定费用时,申购补差费用视为0。

4、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规定费率执行,对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发生的基金转换业务,按照本公司*公告的相关费率计算基金转换费用。

(五)、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或证券交易场所依法决定临时停市,导致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无法计算;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导致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

4、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入或某笔转出;

5、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6、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基金暂停转换或暂停后重新开放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四、重要提示

1、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水平,但最迟应于新收费办法开始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557333

公司网址:www.jhjfund.com

2)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21-0588(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址:www.scfund.com.cn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收益。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前认真阅读我司旗下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1日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电话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22-014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25日在合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其中吴福胜先生和徐明余先生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希敏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审计报告反映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09亿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5亿元。按照监管部门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和交易风险准备各10%,以及资管业务风险准备后,母公司当年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10.47亿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的未分配利润31.34亿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1.81亿元。扣除2021年半年度已派发的现金分红,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45亿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4,363,777,8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785,480,020.3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

如在本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调整分配比例。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持续现金分红,积极回报股东,与行业惯例一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

议案。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文化建设实践报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运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的、真实的。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合规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通过建立健全合规管理框架和制度,实现对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和管理,在公司形成内部约束到位、相互制衡有效、内部约束与外部监管有机联系的长效机制,为公司持续规范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在合规管理制度建设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实际执行中也不存在重大偏差。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反洗钱工作审计情况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的审核意见》详见2021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1年3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22-012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在合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3人,实际出席的董事13人,其中刘超先生、左江女士、宋淮先生、徐志翰先生、鲁炜先生和周泽将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俞仕新先生主持,本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和第四节相关内容。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文化建设实践报告》。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合规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信息技术管理专项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反洗钱工作审计情况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薪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捐赠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捐赠计划为1,650万元。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80万元;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2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请事项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采取分项表决的方式,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子议案时回避表决,表决结果

1.公司与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元金控集团”)及其控制企业的关联交易预计

关联董事俞仕新先生、许斌先生、许植先生、刘超先生回避表决。

俞仕新先生为国元金控集团推荐董事,许斌先生为国元金控集团的副总经理、许植先生在国元金控集团下属企业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董事长,刘超先生在国元金控集团下属企业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2.公司与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的关联交易预计

关联董事刘超先生回避表决。

刘超先生在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

表决结果: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3. 公司与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

关联董事俞仕新先生回避表决。

俞仕新先生在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4.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

5.公司与其他关联人的关联交易预计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公司201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第2、3、5、6、23、24、25、27、28、29、30、31、32项议案和监事会提交的《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两项议案以及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具体事项详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听取了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修订说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管理人员薪酬事项的独立意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1年3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22-013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公司第二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年4月22日(星期五)14:30时。

(2) 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 月22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星期五)上午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七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议案1至12、16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议案13至15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12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对议案12.01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议案12.02回避表决;安徽省安粮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全柴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相关关联股东对议案12.05回避表决,上述关联股东在回避表决的同时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 公开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提交,议案2、3、4、6、7、8、10、11、12、13、14、15、16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提交,议案5、9由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提交。议案1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议案2至议案16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同日披露的其他相关公告。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登记

3.登记地点: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董事会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

(1) 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2) 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 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 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2。

5.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

邮编:230022

联系人:耿勐翾、朱睿达

联系电话:0551-68167077、62201743

传真号码:0551-62207322

电子信箱:dshbgs@gyzq.com.cn

6.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28”,投票简称为“国元投票”。

2.议案设置及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提案编码如下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星期五)上午9:15,结束时间为同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注:在表决意见相应栏填写,“同意”划“√”,“反对”划“×”,“弃权”划“O”。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22-015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62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0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98,330,844股,每股发行价为5.44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3,091.98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3,335.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539,756.92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0月22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22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1年度,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9,759.25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330.25万元,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490,327.92万元,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40,087.17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0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10月26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2010129200281257)。2020年10月26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瑶海区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合肥瑶海支行”)和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农业银行合肥瑶海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186001040033551)。2020年10月26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合肥分行”)和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10100101880380)。2020年10月26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合肥分行”)和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51900007110232)。2020年10月26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合肥分行”)和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85749908204)。以上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上述银行账户均已销户。

三、 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40,087.17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1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1: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其他营运资金安排累计投入金额超出募集资金总额330.25万元,均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附表2:

2021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桥路证券营业部

视觉中国7月22日大宗交易平台共发生2笔成交,合计成交量420.00万股,成交金额5040.00万元。成交价格均为12.00元,相对今日收盘价折价6.83%。

证券时报•统计显示,视觉中国今日收盘价为12.88元,下跌2.35%,日换手率为2.28%,成交额为1.79亿元,全天主力资金净流出1770.60万元,近5日该股累计上涨5.06%,近5日资金合计净流出33.62万元。

两融数据显示,该股*融资余额为4.01亿元。北向资金动态上,深股通*持有该股488.85万股,近5日减少44.72万股,降幅为8.38%。()

7月22日视觉中国大宗交易一览

成交量
(万股)
成交金额
(万元)
成交价格
(元)
相对当日
收盘折溢价
(%)
买方营业部卖方营业部
260.003120.0012.00-6.8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桥路证券营业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华富路证券营业部
160.001920.0012.00-6.83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外大街证券营业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华富路证券营业部

注:本文系新闻报道,不构成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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