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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423股票
近日,由郑商所、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主办,鲁证期货承办的“稳企安农 护航实体”——苹果期货助力脱贫攻坚(威海)论坛圆满结束。本次论坛旨在挖掘文登区资源和产业优势,利用期货市场、“保险+期货”等方式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更好地为实体企业、贫困村庄提供综合性风险管理服务。
苹果期货市场运行良好
郑商所相关负责人在论坛上表示,苹果期货上市近3年来,市场运行良好,目前日均成交量27万手,日均持仓量15万手。产业客户参与积极性较高,法人客户数不断增加,由2018年年初的1300家增至目前的9300家。此外,苹果期货总交割量达到16120吨,其中通过仓库仓单交割数量为5140吨,车船板交割数量为10980吨。
“总的来说,苹果期货的上市为产业带来了四个方面的变化:价格发现效率提升,产业主体决策有据可依;提供风险管理工具,为产业保驾护航;标准化意识逐步增强,引导产业有序发展;积极试点‘保险+期货”,稳定果农收入。”上述负责人说。
具体来看,期货盘面价格不仅能汇集市场信息,提高价格发现效率,通过形成公开透明价格还能为产业主体决策提供依据。期货价格已成为实体企业有效的远期价格指导和避险工具,使企业能够主动应对市场供需变化,规避价格波动风险。实体企业通过参与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或者利用场外期权等多元金融工具,还能规避市场风险及提前锁定现货利润。
另外,苹果期货交割明确相应指标并严格执行交割标准,为产业引入了标准化分级的理念,引导果农提高管理水平。标准化分类的苹果价格更高,可以增加种植收益,倒逼果农在种植、采后处理环节更精细化、标准化。
“农产品价格波动给农民收益带来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增加了农业生产决策和融资的难度,使农业生产效率低下,从而影响农业稳定发展。‘保险+期货’实质是利用衍生品市场分散风险的新型农业保险,是期货业携手保险机构发挥各自风险管理优势推出的一项金融创新。”鲁证资本相关人士表示,“保险+期货”与传统保险定价的区别是以期货价格为基础,既避免了采集统计现货数据缺乏时效、不连续以及主观性,又通过保险与期货市场的连接,使风险得以对冲。
据期货日报
助推苹果产业转型升级
作为全球首个鲜果期货,苹果期货上市对我国期货行业发展而言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深刻影响着苹果产业的转型发展。鲁证期货副总经理裴英健在论坛上表示,山东尤其是文登区所在的威海、烟台地区是苹果的主产区。近年来,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剧烈,苹果产业链上的果农和企业风险加大。“苹果期货的推出,可以帮助苹果产业链利用其价格发现功能,合理制订生产经营计划,有效调节市场供求,抑制价格异常波动;同时,还可以利用期货市场规避风险,切实增加果农收入,保护种植积极性,有效促进苹果产业的健康发展。
据介绍,今年6月,郑商所公布的全国16个苹果期货交割厂库中,有6个在山东省,并且全部集中在烟台、威海地区,体现了烟台、威海地区苹果产业的优势,山东也成为苹果期货交割库数量最多的省份。
“目前,苹果产业已成为文登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威海市文登区委常委、副区长王爱林在论坛上介绍,全区苹果种植面积17.1万亩,年产量19.1万吨,产值6.5亿元。文登苹果先后获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全国100个*影响力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称号等荣誉。今年成功争取到国家苹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总投资达1.6亿元,中央资金近6000万元,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2万亩老果园改良、1万亩现代果园建设,增加2万吨仓储物流能力,进一步助推文登区苹果产业提档升级。
王爱林表示,在不断提升产量的同时,文登区还计划支持相关企业在文登区按照相关仓储标准建设苹果仓储设施。仓库拟采取国企、鲁证资本及涉果企业共同出资的方式设立,充分利用各方优势在文登打造涵盖苹果种植、产品溯源、仓储物流、成品销售及期现业务的全产业链服务商,形成现货、期货业务全覆盖。同时,文登区还积极倡导运用场外期权以及发展“保险+期货”等业务模式,充分满足实体企业融资需求,帮助企业做好风险管理,充分落实“服务企业、助力‘三农’”理念。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2-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粮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本着存取自由原则,由中粮财务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信贷及其他金融服务。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中粮财务公司的每日*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15亿元,每日*信贷余额原则上不高于10亿元,期限至次年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批之日止。
3、中粮财务公司提供存款服务时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支付利息,中粮财务公司提供贷款服务时按不高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国内主要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收取利息。
4、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中粮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关联法人,本次公司在中粮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5、上述关联交易已于2022年4月12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根据相关规则,关联董事任晓东已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此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6、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证监会等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中粮财务公司于2002年9月24日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设立,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依法接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0245D
2、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8号中粮福临门大厦19层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粟健
5、注册资本:10亿元
6、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67,223.60万元、美元2,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3.74%;中粮贸易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3,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3%;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256.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26%。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为中粮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中粮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中粮财务公司最近三年经营情况良好。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粮财务公司的资本充足率为18.76%。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具体定价依据
1、中粮财务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2、中粮财务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国内主要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3、中粮财务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乙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的合作,甲方(指公司)有权结合自身利益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及接受乙方(指中粮财务公司)提供的服务,也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
2.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甲方在乙方的每日*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5亿元。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利率将不高于甲方在国内主要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每日*信贷余额原则上不高于10亿元。
五、上年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中粮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3.60亿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中粮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为1.00亿元。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在中粮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旨在方便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金管理,获得中粮财务公司便利、优质的金融服务,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在中粮财务公司的每日*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超过15亿元,每日*贷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10亿元。该关联交易事项按照公允的市场利率执行,对公司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现行有效的《关于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对风险的分析与控制全面,防范措施得当且责任明确,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中粮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其发生存贷款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需要。公司根据相关规则对中粮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状况和风险现状进行了评估,认为在中粮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控制。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同意该事项,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中粮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2-007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2022年度与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除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以下简称“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在保险、期货、信托、保理等业务方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总额为460,000万元,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292,739.12万元。
2、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的交易构成日常性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根据相关规则,关联董事任晓东已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中粮集团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1983年7月6日
2、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8号
3、注册资本:人民币1,191,992.9万元
4、法定代表人:吕军
5、经营范围:粮食收购;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境外期货业务(品种范围以许可证为准,有效期至2022年10月22日);进出口业务(自营及代理);从事对外咨询服务;广告、展览及技术交流业务;酒店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物业代理;自有房屋出租。(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9月30日,中粮集团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067.76亿元,净资产为2,063.64亿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为4,929.56亿元,净利润为166.93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保险业务
(1)保费收入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与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之间发生的保险业务,并收取相应的保费收入。
(2)保险理赔支出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与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之间发生的保险业务,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赔付。
2、关联期货业务
(1)销售及采购现货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粮期货有限公司与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之间通过现货采购或销售并采用期货交易方式获取收益,销售现货的收入与采购现货的支出计入关联交易。
(2)手续费收入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粮期货有限公司与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之间发生的期货经纪、资产管理等业务,并收取相应的手续费及佣金。
(3)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粮期货有限公司与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之间发生的期货经纪等业务,向其支付客户保证金利息。
(4)场外衍生品净损益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粮期货有限公司与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之间发生的互换及场外期权等业务,通过相关金融工具风险对冲产生的投资净损益。
(5)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粮期货有限公司作为资产受托管理人,接受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委托,并收取相应的管理费、业绩报酬等收入。
3、关联信托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信托计划的受托管理人,接受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委托,并收取相应的管理费、业绩报酬等收入。
4、关联保理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粮资本(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作为保理商,接受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委托,并收取相应的利息收入。
5、关联租赁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经营需要,与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之间发生的租赁业务,并支出相应的租赁、物业费。
6、关联采购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经营需要,与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之间发生的采购业务,并支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费用。
7、关联销售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经营需要,与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之间发生的销售业务,并收取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收入。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各项关联交易参照下列原则进行定价: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该价格;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采用成本价或协议价。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所有关联交易皆按照业务类型各签署协议,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交易定价公允、公正、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在2022年度与控股股东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在保险、期货、信托、保理等业务方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发生额为46亿元。该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2022年日常经营的需要,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与控股股东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之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的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控制。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同意该事项,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2-012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新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R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2-013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新民,作为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张新民
2022年4月14日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2-014
提名人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钱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2-015
声明人钱卫,作为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
R是 □否
R是 □否 □ 不适用
声明人(签署):钱卫
2022年4月14日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2-016
提名人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胡小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
今年的苹果10合约走势复杂,不同于往年,行情较为个性,不管是做多还是做空,其实都不好赚钱。甚至亏损的人占比很大,大量散户来回被割,有一些亏损的散户索性躺平等死,弃之不顾,都感觉会震荡回来。大部分人对苹果期货未来的行情是偏向于悲观的,认为持续在6000震荡到交割的观点的人相当多。从今年的历史行情来看,10合约的顶部基本已经确定,大致就是7396,想突破这个高点,几乎已经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那么低点呢,4月21号的低点是5552,是否就是未来的*点?这里我简单地谈一下自己的观点,无论对错,仅供探讨。
AP2110行情走势
我的观点是苹果未来走势下跌概率大于大幅拉涨,个人认为还有下跌空间,甚至会突破前低,具体的低点大概会在4500-4800附近。理由
第一,苹果交割标准大幅下降,历史低点在4900-4800左右,击穿历史低点问题不大,至少这个低点是存在的,哪怕后期还会反弹,有跌破的可能,及时交割标准不降低,按照期货规律,碰触历史低价也是正常现象。加上交割标准的下调,会增加大量的可交割标的物,也就是说2110合约和2010合约其实没有太大关系,是两个苹果。2110的这些交割果经过我的多次分析和询问,认为基本与通货对应,只是在表光和硬度方面要求偏高,刚下树的苹果,硬度没问题,套袋苹果表光也可以。加上对碰伤和果锈要求降低,果农一二级只要稍作分拣,质量远超交割果。
第二,所谓的开秤价一般对应一二级商品果,期货是交割果不一定对应商品果,因此开秤价仅是参考,没有对应关系。很多人喜欢盯着一二级商品果,其实意义不大,交割果和商品果就是两个标准,虽有交织,但是不存在对应关系。网上很多人说历年开秤价没有低于3元的,那是近几年,再远一点,05,06年,苹果开秤价还有几毛钱一斤的,可都是商品果啊。一叶障目,就认为开秤价不会低于3元。
第三,今年产量虽有调研数据佐证,但是都是预测,大概率不会太差,产量不低,价格难高。产量其实不是造成苹果价低的*原因,关键还是供需,另外一个是渠道,产地苹果再便宜,拉到超市,一块钱一斤变十块钱一斤,消费者不买账,这个能怪开秤价高?能怪果农出货价高?出库价高吗?所以苹果卖不出去,是综合原因,不能全怪出货价格。
第四,果商去年到今年很受伤,一直亏损,没有太多资金用于苹果收购,都非常谨慎,十月大幅炒作开秤价的几率有,但是较低。随便去问几个果商,看看他们还敢高价收吗,去年收苹果的,亏上百万的大有人在,现货比期货还*,期货亏了可以及时止损,现货亏了,只能烂在手里,眼巴巴的看着,毫无办法,果商还会重复错误吗?
第五,供求关系短时间内不会改变,供大于求将持续存在,苹果替代的水果除了西瓜,其他都行情一般。因为疫情原因,加上许多众所周知的原因,消费很难一时间拉起来,这是个缓慢的过程,非必须能砍就砍,有钱人毕竟是少数。交割果对应的是大众苹果,不是高端苹果,大众消费决定苹果价值。
第六,从出口来看,目前世界疫情还没完全恢复,整体消费并不看好,出口东南亚的苹果也以小果为主,本身价格很低,对期货盘面影响微乎其微。死盯出口,不看进口也不对,我国还有进口一些高端水果的,这些难道不考虑?
第七,从通胀方面来说,随着疫情逐步结束,美联储不能再继续大规模放水,极有可能在未来一两年持续收紧货币政策,资本外流,会导致国内通货紧张,结果你懂的。
第八,还有一个就是旧果的价格,这个容易被忽视,如果去年的旧果一直出不掉,会严重影响今年的苹果销售,特别是对早熟苹果影响比较大,两者之间会形成竞争,而早熟苹果对十月以后的晚熟红富士苹果销售造成巨大压力。到目前为止,截止7月22号,全国还有220多万吨的库存苹果,期货的作用是价格发现,能发现到苹果价格大涨吗?
第九,目前还是资金盘,产业资本对苹果期货影响力非常弱,目前不走基本面,如果情绪上来,苹果大起大落的历史会再现,如果行情持续低迷,交割前超跌创造历史新低概率很高。
目前不确定的因素主要有两个,第一是交割标准的解释问题,这个掌握在交易所和交割库,他们说哪些符合交割,哪些不符合,他们说了算,虽然有纸面标准,但是人为因素影响一两千个点是正常的。第二是到了十月,会不会有资本去产区炒作,会不会通过虚假合同提前炒高开秤价,会不会有突发情况,这些还不好说,既有人为因素,也有自然因素,存在不确定性。
从近期的苹果期货盘面来看,目前没有新资金入场,全是老玩家,一个比一个精,散户策略是,要么做短线,赚个几十上百点就跑,*逢高做空为主。要么轻仓拿个高位,不惧震荡,直到交割前择机离场,如果点位过低,建议平低留高做T,震荡行情谨慎加仓。如果有高位空单,可以继续持有,等期货盘面回归基本面,走交割逻辑。最后再强调一下,多空随意,赚自己认知内的钱,如果你认为目前就是底部,可以逢低做多。
郑交所上市的苹果期货,在2018年年中,其连绵的涨势,引无数资金竞折腰,在国内期货市场,一时风头无两,被称为很“妖”的品种。
在其疯涨期间,甚至有空头在天涯经济论坛控诉,坊间也流传有期货大佬坐庄,各种传言蜚短流长。
作为期货交易者,不要埋怨市场趋势,要相信市场永远是对的。惟其如此,才能在血腥的期货市场生存。如果我们总是怀疑市场错了,怀疑有庄家作祟,干脆不要做期货了。因为,怀疑市场错了的时候往往是做反了方向;而认为有庄家操纵的时候往往是迷失了自己。
倾听市场的声音,跟紧市场的节奏,所谓的跟随趋势,才是重要的。
当然,跟随趋势并不是简单的看均线多头或者空头排列,也不是追涨杀跌,而是敏锐的前瞻市场动向。
波浪理论为我们的交易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基础,根据艾略特波浪理论模式的5升3降,来剖析一下苹果期货的走势:
苹果期货日线图波浪分析
从日线图来看,苹果期货完成了一个清晰的5浪上升,随即调整。
苹果期货60分钟图波浪分析
通过对60分钟周期图表的波浪分析,可大致判断浪3/c形态完成后,空头将偃旗息鼓一段时间。
当我们清晰的看出一个5浪结构时,市场转势迫在眉睫。这就是波浪理论的魅力。越多人参与的市场越能体现这种特性。
尽管在调整浪时波浪理论也会陷入困境,但可以适时离开市场耐心的在场外观察,等待机会。
本文仅供波浪理论同好交流,不作为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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