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手机交易,东北证券手机交易怎样登录

2022-07-27 1:12:52 基金 group

东北证券手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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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上海,

据了解,东北证券在今日开盘时段交易系统出现宕机,有用户反馈称,在上午开盘后9点半至10时左右无法正常登录交易,即使切换手机APP、电脑端、同花顺等外接入口都无法正常登录。有网友反映APP出现故障约20分钟左右。

目前,东北证券交易系统具体故障时间并不清楚。东北证券当天回复财联社

过往经验来看,每次行业出现宕机事情,故障的紧急排除,客户情绪的安抚,都是最为重要工作安排,而长期的基建投入,保证系统服务能力的安全畅通,是每家券商的重中之重。

东北证券APP宕机,故障已排除

上午九点半至十点半左右,东北证券APP出现宕机,用户反映出现“接入许可证不存在”、“系统忙,缓存空间已满”等问题,无法正常登录。故障期间,用户无法及时联系到公司客服。

即使用户切换至东北证券融e通电脑端,仍然是“账户登录失败”状态,无法登录并交易。如果仅想浏览行情和资讯,用户需要选择独立行情方式。

用户通过接入同花顺的方式,也无法正常登录,出现“转发错误”的提示。

网友们在股吧、雪球等投资论坛火热留言,称东北证券APP今天宕机影响了自己的投资交易,电话打爆了也无法联系到客服人员。

东北证券当天回复财联社

行情好易宕机,基建是“生命线”

市场行情好,交投活跃,券商交易系统容易出现宕机。

去年多次出现券商APP宕机情况,标志性的事件是发生去年7月份,网传上海、深圳、江苏等地均有券商交易系统出现问题,比如APP交易出现登录不上、短暂的迟滞、堵单的情况。

2020年7月份市场成交额放量,A股市场交投活跃。7月6日开盘一小时,沪深两市成交额已突破6700亿元;7月7日,沪深两市当日成交额突破1.7万亿元。

行业人士表示,券商短期出现宕机情况,可能是某地瞬间下单并发量超出了券商设计的容量范围,往往会紧急切换交易系统,但一般耽误几分钟时间就恢复正常。

今年A股成交活跃,刷新历史纪录。截至12月29日午间收盘,A股年成交金额已破254.7万亿元,超过此前年成交金额*的2015年。

但在12月29日当天,沪指成交额并未明显放大。截至发稿前,沪指成交3334亿元,深证成指成交4837亿元,创指成交1813亿元。三大股指今日均小幅下跌。

监管高度重视交易系统安全

2018年12月24日,深圳证监局曾对长城证券交易系统中断作出开具警示函的行政处罚。

深圳证监局认为,长城证券2018年7月23日发生信息安全事件,导致集中交易系统部分中断10分钟。按照《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事件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证监会公告[201246号)第十二条规定,该信息安全事件达到较大信息安全事件标准。

2021年6月4日,证监会发布了《证券期货业网络安全事件 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下称“《处理办法》”),结合信息系统类别和信息系统服务能力异常,提出了统一的网络安全事件分级方法,完善了网络安全事件报告流程。

根据《处理办法》,证券期货交易场所的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依法应实时公布的行情系统属于五类系统类别;除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以外的其他实时交易系统属于四类系统类别。

根据《处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如果是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以外的实时交易系统出现问题,就属于四类系统。根据规定,四类系统服务能力严重异常且故障持续时间30分钟以上的属于重大事件;四类系统服务能力严重异常且故障持续时间10分钟以上的属于较大事件。

根据服务能力异常程度,网络和信息系统服务能力异常分为严重异常、中度异常、轻度异常。具体(一)严重异常,是指网络和信息系统发生故障,服务能力异常 80%以上的情形;(二)中度异常,是指网络和信息系统发生故障,服务能力异常 30%以上且未构成严重异常的情形;(三)轻度异常,是指网络和信息系统发生故障,服务能力异常但未构成严重异常、中度异常的情形。

东北证券APP具体故障时间暂不清楚,有网友反映可能在半小时左右。如果券商交易系统异常,需要履行网络安全事件报告流程,重大事件须每隔半小时至少上报一次。

根据《处理办法》第十八条第*规定,信息系统发生故障,可能构成网络安全事件的,应当立即报告。可能构成特别重大、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应当每隔30分钟至少上报一次事件处置情况,直至信息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对较大和一般网络安全事件,第一次上报后,无须持续上报事件处置情况;如有重要情况应当立即报告。




尾差是什么意思

中融上海清算所银行间1-3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8年0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08月28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融银行间1-3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A

中融银行间1-3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C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因发起式基金规模较小,除债券资产以外其他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31日,由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上海融晟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注册资金11.5亿元人民币。

截止2018年6月30日,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管理44只基金,包括中融增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货币市场基金、中融国企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融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中融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中融鑫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中融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中融融安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新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日日盈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中融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融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融裕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融信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强国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中融上海清算所银行间1-3年高等级信用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融上海清算所银行间3-5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融上海清算所银行间0-1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融上海清算所银行间1-3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融恒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量化多因子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融鑫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物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量化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盈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量化小盘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融新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恒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睿祥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核心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沪港深大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融聚商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融鑫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智选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聚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融量化精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1)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配套法规、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公司制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公司通过建立科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分配环节的内部控制,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环节,通过制度、流程、技术手段等各方面措施确保了公平对待所管理的投资组合,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本报告期内,上述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不同的投资组合受到了公平对待,未发生不公平的交易事项。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上半年,国内外环境均较复杂,债券市场收益率整体呈现震荡下行,二级市场10年国债收益率下行41bp至3.4756%,10年国开收益率下行57bp至4.2542%。从期限结构来看,2018年上半年各期限利率债收益率均下行,其中短期收益率下行幅度*,1年期国债收益率下行63BP至3.1590%,1年期国开债收益率下行100BP至3.6780%;利率债收益率曲线呈现陡峭化。

信用债方面,各期限等级利差均走阔,国企或央企高等级债券收益率以下行为主,民企各等级收益率均出现上行,城投和产业债利差也进一步走阔,市场对于低等级城投和产业债均较规避,三年以内高等级在上半年走势*。低等级民企违约风险加大,市场对之规避情绪较重。

2018年上半年资金面整体上中性偏松。一季度,央行公开市场操作始终是回笼货币,但资金价格依然下行;4月中下旬受缴税以及机构集中加杠杆的影响,资金价格短期大幅抬升;6月,跨季资金一度抬升边际趋紧,机构对跨季资金需求量较大,在央行\"削峰填谷\"下平稳跨季。

国内外环境均对经济不利,年初以来,我国基建投资增速持续回落,由2017年年底的14.9%逐月下滑,5月已降至5.0%,创出2013年以来的历史新低,基建投资的持续回落,主要是受到防风险背景下信用收缩的影响,基建再融资压力加大, 部分省份城市出现了基建负增长。地产方面,货币化安置力度下降对地产资金回笼影响较大,尤其是三四线中西部地区,继而对房地产开发投资造成一定影响,另外,房企对非标依赖性高,且以民企居多,今年融资环境对之非常不利,地产投资有下滑压力。

贸易战复杂而不利于国内经济发展,人民币4月以来出现贬值通道,中美利差降至历史低位,但是年初以来,外资增配利率债依然明显。

产品由于规模较小,配置以利率债、中高等级信用债以及逆回购操作为主。 未来考虑到资金面不会过于紧张,可以采取加杠杆的高等级信用债操作和利率债波段为主。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中融银行间1-3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A基金份额净值为1.0240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5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44%;截至报告期末中融银行间1-3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C基金份额净值为1.0195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3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4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8年下半年,依然会有进一步降准的可能性,银行间的资金面宽裕或持续,理财新规的推迟实施以及经济的下行压力均对债市构成利好,但是利率债和国企高等级债的走强或与民企债的违约同步发生,信用利差或进一步走阔。城投企业融资环境有所改善,可拉长久期配置中等级城投债增强收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新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估值调整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时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成员由*管理人员、投资研究部门、基金运营部门、风险管理部门、法律合规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和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报告期内,基金经理参加估值委员会会议,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与估值相关的机构包括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等。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中融上海清算所银行间1-3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中融上海清算所银行间1-3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中融上海清算所银行间1-3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中融上海清算所银行间1-3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中融上海清算所银行间1-3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融上海清算所银行间1-3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截止日2018年06月30日,基金份额总额10,697,404.94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的份额总额为9,697,109.29份,份额净值1.0240元;C类基金份额的份额总额为1,000,295.65份,份额净值1.0195元。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中融上海清算所银行间1-3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中融上海清算所银行间1-3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中融上海清算所银行间1-3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 1595号文《关于准予中融上海清算所银行间1-3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批准,由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中融上海清算所银行间1-3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合同\")发起,于2016年12月27日募集成立。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募集期为2016年12月26日至2016年12月26日,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共募集有效净认购资金10,000,000.00元,折合10,000,000.00份中融银行间1-3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基金份额(其中:A类基金份额为9,000,000.00份;C类基金份额为1,000,000.00份)。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零,以上收到的实收基金共计人民币10,000,000.00元,折合10,000,000.00份中融银行间1-3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基金份额(其中:A类基金份额为9,000,000.00份;C类基金份额为1,000,000.00份),有效认购户数为1户,为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募集资金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分券及其备选成分券。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逆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上海清算所银行间 0-1 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收益率×95% + 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同时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若干基金行业实务操作。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8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0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差错事项。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1998]55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股票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对基金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5、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无发生变化的情况。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无。

6.4.8.1.2 权证交易

无。

6.4.8.1.3 债券交易

无。

6.4.8.1.4 债券回购交易

无。

6.4.8.1.5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无。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①支付基金管理人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0.30%/当年天数。

②客户维护费是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约定的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不属于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费用项目。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①支付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0.10%/当年天数。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注册登记机构,再由注册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计算公式为:C类基金份额的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X0.30%/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中融银行间1-3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A

份额单位:份

中融银行间1-3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C

份额单位:份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本基金用于证券交易结算的资金通过托管人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6.4.9 期末(2018年0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股票交易。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股票交易。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股票交易。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过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各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1、本公司*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

2、本基金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8.4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及金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及金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3月14日发布《*管理人员变更公告》,王启道先生担任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6月30日发布《*管理人员变更公告》,代宝香女士不再担任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其他高管人员未变动。

(2)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为本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报告期内未变更为其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无管理人、托管人及其*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①为了贯彻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选择券商的标准,即:

ⅰ经营行为规范,在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ⅱ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ⅲ有良好的内控制度,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ⅳ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质量较高的宏观、行业、公司和证券市场研究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的研究报告。

ⅴ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资讯和服务。

②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程序:

ⅰ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研究服务进行评估

本基金管理人组织相关人员依据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服务质量和研究实力进行评估,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券商。

ⅱ协议签署及通知托管人

本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无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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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

股指期货期权大家庭迎来新成员。

近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简称“中金所”)发布了《关于中证1000股指期货和股指期权合约及相关规则向社会征求意见的通知》,按照以往惯例,这意味着中证1000股指期货合约和期权合约将很快上市,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将再添两大风险管理工具。

到目前为止,中金所已上市的以权益类资产为标的金融衍生品包括沪深300股指期货、中证500股指期货、上证50股指期货3个期货品种,以及沪深300股指期权1个期权品种。一般而言,期货期权新品种上市前,会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相关合约和规则发布后,上市工作也会有所加速,时间一般在一个月左右。

资料显示,中证1000股指期货合约和期权合约对应的标的物都是中证1000指数,均采用现金交割。中证1000指数由全部A股中剔除中证800指数成分股后,规模偏小且流动性好的1000只股票组成,综合反映中国A股市场中一批小市值公司的股票价格表现。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中证1000股指期货和期权合约的顺利推出将填补A股小盘股指数衍生工具的空白。

小盘股的福音

光大期货股指期货分析师韩颖朗对

广发期货研报表示,中证1000指数成分股以小盘股为主,资金对小盘股的影响力较大,小盘股具有波动较高的特性,发生尾部风险的概率较大。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中证1000股指期货和股指期权的推出有助于对小盘股进行风险管理,平抑价格波动,从而提高小盘股定价效率。此外,吸引量化私募配置小盘股,有助于小市值股票进行合理估值。

一位业内人士也表示,中证1000股指期货和股指期权上市将增加长线资金配置中证1000指数的意愿,也就会增加中证1000ETF和中证1000成分股的配置需求和交易需求。

普通投资者如何参与?

自然人投资者想要参与股指期货交易首先需要在期货公司开通期货账户,其次还需要满足以下五大条件:

一是适当性要求,投资者适当性分类评级应为C4及C4级以上,要有较高的风险承受能力;

二是资金要求,投资者在申请金融期货编码前连续5个交易日每日日终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三是知识测试要求,要求投资者具备金融期货基础知识,参加相关测试,测试分数不低于80分;

四是交易经历要求,要求投资者具有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含)的金融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含)的期货交易成交记录;

五是诚信要求,要求投资者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金融期货交易的情形。

满足以上条件之后,期货公司就会为投资者申请开立金融期货交易编码,投资者才可以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其中50万的交易门槛将不少中小投资者挡在了门外,但中小投资者也有望从其他渠道受益于中证1000股指期货和股指期权合约上市的带来的利好。

中证1000指数的行业分布均衡,前三大权重行业为基础化工、医药、电子,中证1000指数的持股分散,成份股集中度较低。跟踪中证1000指数的15只指数基金2022年一季度合计规模达到83亿元,其中南方中证1000ETF是规模*的被动产品。

广发证券研报表示,对配置型投资者而言,中证1000股指期货和股指期权能为中证1000指数进行对冲交易,有利于吸引配置型的投资者长期入市,相关的中证1000ETF配合中证1000股指期货和股指期权能够实现更多交易策略,从而吸引增量资金入市,提高ETF市场的交易活跃度,提升市场运行质量。

南方中证1000ETF管理人崔蕾在直播中表示,中证1000股指期货和股指期权合约上市将提升中证1000ETF的规模和流动性,也释放出监管密切关注中小企业融资能力的重要信号。国泰君安证券研究员孙雨也表示,中证1000 股指期货和股指期权上市后,中证1000ETF的交易策略将更加丰富,指数增强和量化对冲基金将进一步扩容。

东北证券研究所策略组长邓利军表示,中证1000指数主要以科创相关的新兴成长行业为主,当前估值已经处于历史底部。从中证1000指数的企业规模与行业分布来看,规模处于50-100亿之间的企业数量高达447家,100-150亿之间的企业数量有242家,企业大多以中小市值为主;其次从行业规模分布来看,医药、基础化工和新能源等新兴成长行业市值占比相对较高;估值方面来看,中证1000当前的市盈率(TTM)仅为29倍,历史分位数为10.59%,估值已经处于历史的底部区域,长期已经具备较高的配置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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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募基金行业发展已经历20余年,目前管理规模已超26万亿,但面对9000多只各类基金,投什么、怎么投对老百姓来说并非易事。

为解决投资者的基金投资难题,2019年底证监会推出了一种新的业务类型——基金投顾。基金投顾机构对全市场基金开展调研、构建备选库,接受客户委托后,将根据客户情况匹配适合的基金投资组合策略,不仅直接代客户进行授权账户基金产品的买卖,还会根据基金产品和市场等变化情况帮客户适时调仓,并为客户持续提供定期账户报告和投教活动等多样化的陪伴服务。

基金投顾从客户立场出发代为进行基金投资决策,不从产品的交易费和管理费中分成,在业务逻辑上确保与客户利益一致的买方立场。同时,基金投顾机构重视盈利客户占比和 “回头率”(即客户复投率)等指标,因此致力于通过持续服务,努力改善客户的综合投资体验。

易方达基金投顾是首批获得基金投顾业务开展资格的机构,专门建立了包含投资、研究、金融科技、市场、运营等在内的独立全链条业务团队。据悉,易方达基金投顾服务已上线东北证券,本次上线的策略的风险等级从低到高排序,分别为:货币优选、货币增强、稳健理财、平衡增长、激进投资。客户可联系东北证券各营业部或登陆东北证券融e通app了解该服务。

东北证券与易方达就基金投顾业务合作的接触早在2021年就已开始,在正式上线前双方经过了长期的对接、测试,希望尽可能给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作为东北地区*一家本土上市券商,东北证券始终以服务客户为己任,紧随经济社会发展脉搏,与市场同频共振。公司财富管理业务以“客户价值管理”为核心,聚焦客户端服务,加快构建高净值客户服务财富管理生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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