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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财立方消息2月28日,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岗位启动招聘,涉及8大管理岗位。大河财立方-中原地区*影响力财经全媒体平台←戳我下载
此次招聘涉及中原证券总部、分公司及子公司中原期货相关部门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等管理岗位。其中,总部网络金融部、金融产品部,以及中原期货的相关岗位,工作地点均在郑州;北京、江苏及深圳三地分公司总经理职位的工作地点分别位于北京、南京和深圳。
此次招聘针对不同岗位,对工作经验有针对性要求。除了要求有金融相关工作经验,还要求具备相关管理岗位的经验。
有意应聘者可下载《应聘登记表》,于2019年3月17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邮箱zhaopin@ccnew.com,邮件标题和文件名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工作地点。
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岗位招聘启事
| 公司简介
中原证券(A股代码:601375,H股简称:中州证券,H股代码:01375)成立于2002年11月8日。公司注册资本近40亿元,管理资产规模2000多亿元,资金调度能力超过600亿元,现有员工2700多人。在香港、北京、上海等全国大部分省会城市,河南省内各省辖市和发达县(市)设有证券、期货经营机构100多家,旗下拥有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中州国际、期货子公司、三个投资类子公司和中原小贷公司等,正在牵头组建中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初步形成以证券业务为基础的金融综合经营格局。
中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原期货)作为中原证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3.3亿元人民币,具有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并通过全资子公司豫新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为实体经济开展风险管理服务。
现根据业务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管理岗位:
| 招聘岗位
一、总部部门管理岗位(2人)
(一)网络金融部总经理或副总经理 1名,
工作地点:郑州
岗位职责:
1.负责围绕用户体验和客户需求,统筹 “三端一微”(财升网、财升宝、微信、客户端等)线上服务平台的持续优化和线上线下服务一体化相关的标准化流程建设;
2.负责线上渠道拓展及相关的产品开发与运营、引流客户服务管理、线上运营模式探索等。
任职条件:
1.计算机、经济、金融、财务等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特别*者可适当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学历;
2.熟悉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它规范性文件,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营管理能力,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3.年龄40周岁以下,条件特别*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具有丰富的互联网金融方面的相关工作经验,且担任金融机构中层及以上管理岗位5年以上,有综合排名前20位券商或BAT等大型互联网集团金融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5.诚实守信、勤奋踏实,具有较好的书面与口头表达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执行能力、学习能力。
(二)金融产品部总经理或副总经理,1名
工作地点:北京、上海或郑州
岗位职责:
1.制定和实施金融产品部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经营业绩指标;
2.负责金融产品(券商资管、公募、私募、信托、银行等金融机构创设发行的货币类、固收类、创新类、定制类等理财产品)的引入筛选、上架组织、营销支持、跟踪评价与下架管理;
3.根据客户及市场需求,会同公司资管等相关内外部机构,设计有竞争优势的理财产品,增强客户满意度;
4.持续完善公司金融产品评价体系及相关流程、制度和机制;
5.负责金融产品引入涉及的合作伙伴开拓及维护。
任职条件:
1.经济、管理、金融、财务等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特别*者可适当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学历;
2.熟悉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它规范性文件,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营管理能力,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3.年龄40周岁以下,条件特别*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具有丰富的金融产品方面的相关工作经验,且担任金融机构中层及以上管理岗位5年以上,有综合排名前20位券商或大型银行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5.诚实守信、勤奋踏实,具有较好的书面与口头表达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执行能力、学习能力。
二、分公司总经理岗位(3人)
(一)北京分公司总经理,1名,工作地点:北京
(二)江苏分公司总经理,1名,工作地点:南京
(二)深圳分公司总经理,1名,工作地点:深圳
岗位职责:
1.主持分支机构全面工作,组织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统筹分支机构资源,制定并落实本单位阶段性工作重点和竞争策略,组织完成公司下达的经营目标任务和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3.作为分支机构合规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依法合规经营,防范经营管理风险。
任职条件:
1.经济、管理、金融、财务等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熟悉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它规范性文件,具备履行证券分支机构负责人职责所必需的资格和经营管理能力;
3.年龄40周岁以下,条件特别*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担任证券公司中层管理岗位3年以上或担任金融机构中层管理岗位5年以上,有较丰富的客户资源,具有证券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岗位经历且任职期间业绩突出者优先考虑;
5. 诚实守信、勤奋踏实,具有较好的书面与口头表达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执行能力、学习能力。
三、中原期货相关管理岗位(3名)
(一)营销总监,1名
工作地点:郑州
岗位职责:
1.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负责业务规划及完成经营指标;
2.制定营销计划,领导团队完成各项业务指标;
3.负责营销团队建设、日常管理,组织进行各类业务培训、法律法规、合规风险教育。
任职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期货从业资格考试;
2.三年及以上金融相关工作经验;或者一年以上金融相关工作经验,三年以上期货品种产业链工作经验,熟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运作和行业相关知识;
3.具备营销团队管理能力,金融行业实战经验、销售经验丰富者优先;
(二)铝事业部总经理、化工事业部总经理,各1名
工作地点:郑州
岗位职责:
1.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公司在铝、化工产业链市场的营销发展策略及规划;
2.负责公司铝、化工产业链机构合作渠道的拓展及维护,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3.产业链客户风险管理服务。
任职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通过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并具有三年以上期货从业经验,熟悉期货业务流程;
3.熟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运作和行业相关知识。
附:应聘登记表
责编: 刘安琪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End
7月8日丨中国能建(601868.SH)公布,2022年4-6月,新签合同额2886.94亿元人民币,本年累计新签合同额5327.6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24%。
证券代码: 601375 证券简称: 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2021-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1年9月1日,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公司”,代表渤海产业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的通知,渤海公司自2020年10月23日至2021年9月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
注册地: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增1号平安大厦26楼
法定代表人:吴士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并管理产业投资基金;主要受托管理渤海产业投资基金;提供相关投资咨询服务及从事其他有关政府部门核准的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注:1、2020年6月11日,中原证券公告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于2020年7月6日至2021年1月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在2020年10月23日至2021年1月2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中原证券股份33,642,200股,占中原证券股份总数的0.725%;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中原证券股份21,889,900股,占中原证券股份总数的0.471%。
2、2021年1月6日,中原证券公告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于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7月2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在此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中原证券股份92,857,694股,占中原证券股份总数的2.000%;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中原证券股份42,350,000股,占中原证券股份总数的0.912%。
3、2021年7月29日至2021年8月1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中原证券股份27,000,000股,占中原证券股份总数的0.582%。
4、2021年7月30日,中原证券公告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于2021年8月20日至2022年2月1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在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9月1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中原证券股份5,298,400股,占中原证券股份总数的0.114%;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中原证券股份12,300,000股,占中原证券股份总数的0.265%。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渤海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后,渤海公司仍在其最近一次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公司将督促其遵守相关承诺及减持有关规定,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日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原证券
股票代码:601375
信息披露义务人: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渤海产业投资基金)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增1号平安大厦26楼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181号世纪都会写字楼42层4205
权益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2021年9月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原证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中原证券股份以外,在境内、境外拥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安排考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上市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变动比例达到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中原证券于2021年7月30日披露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本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中原证券股份数量不超过92,857,694股,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中原证券股份总数的1%,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占中原证券当前总股本的2%。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实施完成上述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中原证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中原证券无限售流通股487,270,651股,占中原证券总股本比例约10.49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2、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无对外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中原证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在工作时间供投资者查阅:
1、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址:http://www.sse.com.cn/
2、上市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联系人:朱启本
联系方式:0371-69177590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王立新
日期:2021年9月1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义务披露人: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渤海产业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王立新
2021年9月 1 日
证券代码:601375 证券简称: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2020-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已于2020年6月5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90号)(以下简称“批复”),批复主要内容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73,814,000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联系方式
发行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371-69177590
传真:0371-86505911
邮箱:investor@ccnew.com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保荐代表人:孙泽夏、吴凌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传真:010-56839327
邮箱:liyuhang@htsc.com、zhangshuchen@htsc.com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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