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商管上市(基金202005)

2022-07-14 2:48:46 股票 group

万达商管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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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珠海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珠海万达商管”或“万达商管”)再度在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材料。据贝多财经了解,这是万达商管第二次在港交所递表,此前于2021年10月21日的招股书已“失效”。

相较于早前招股书,万达商管补充披露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等信息。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万达商管的在管商业广场417个,其中独立第三方商业广场132个;在管面积5895.4万平方米,其中来自独立第三方业主的项目在管面积1644.8万平米。

2019年、2020年和2021年,万达商管的收入分别为134.37亿元、171.96亿元和234.81亿元,毛利分别为45.81亿元、63.44亿元和105.22亿元,净利润(年内溢利)分别为12.48亿元、11.12亿元和35.12亿元。

已签对du协议,三年要赚220亿元

招股书显示,尽管万达商管的收入由2019年的124.37亿元增加28.0%至2020年的171.96亿元,但其于2020年的净利润较2019年有所减少,主要是销售成本、销售及分销开支等大幅增加。

其中,销售及分销开支由2019年的2.64亿元增至2020年的10.05亿元,同比增长280.6%。万达商管在招股书中称,主要是由于其在2020年下半年进行更多营销活动及工作抵销COVID-19(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疫情的负面影响。

2021年,万达商管录得净利润35.12亿元,同比增长215.77%,主要是其2021年的收入同比增长36.6%,但销售成本仅增加19.4%,致使毛利增长明显。同时,销售及分销开支、行政开支的增幅不大,且财务成本大幅减少。

值得说明的是,大连万达商业及珠海万赢与机构投资人设定了对du协议,其中大连万达商业及珠海万赢同意保证珠海万达商管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实际净利润将分别不低于51.9亿元、74.3亿元及94.6亿元,合计220.8亿元。

据此来看,万达商管2021年并未实现业绩对du的目标。根据早前对du协议,如未达成,则大连万达商业及珠海万赢将以零对价转让有关数量的股份或向投资者支付现金。不过,万达商管在招股书中称,其2021年的预估实际净利润已达到目标净利润的要求。

伴随着利润的增加或减少,万达商管的资产回报率由2019年的4.5%下降至2020年的2.8%,2021年则增至10.0%。对于2020年有所下降,主要归因于确认为投资物业的租赁增加导致总资产增加。

2021年出现增长,则是由于(i)调整运营模式导致投资物业减少;及(ii)溢利增加,乃由于(a)委委托管理模式下运营管理服务变现;及(b)业务从COVID-19疫情影响中恢复,而部份被,万达商管出售附属公司产生的庞大亏损所抵销。

盈利能力增强,但偿债压力大

2019年、2020年和2021年,万达商管的毛利率分别为34.1%、36.9%和44.8%。其中,万达集团商业广场的毛利率分别为30.1%、33.9%和48.2%,逐年提升;独立第三方商业广场的毛利率分别为44.1%、43.3%和37.0%,则持续走低。

万达商管在招股书中称,于2019年及2020年,在委託管理模式下,万达集团拥有的商业广场的毛利率低于来自独立第三方商业广场的毛利率,因为委託管理模式下的独立第三方商业广场均已于2017年前开业,因而发展更成熟。

于2021年,在委托管理模式下,万达集团商业广场的毛利率与独立第三方商业广场的毛利率大体相同;在租赁运营模式下,万达集团商业广场的毛利率高于独立第三方商业广场的毛利率,主要是其调整运营模式前与部份万达集团商业广场订有*租金安排。

而在2019年,在租赁运营模式下,来自万达集团商业广场的毛利率低于独立第三方拥有的商业广场的毛利率,主要因为万达集团所拥有的商业广场仅包括3个于2019年新开业的商业广场,而新商业广场的毛利率倾向与发展较成熟的商业广场的毛利率相比较低。

整体来看,万达商管的资产负债率仍处于高位。2019年、2020年和2021年,万达商管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0.4%、95.8%和70.9%。而资产负债率高意味着,企业的财务风险相对较高,偿债压力大。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末,万达商管的流动负债总额为159.92亿元,非流动负债总额7947.5万元。截至同期,万达商管的非流动资产总额为12.85亿元,流动资产总额为213.97亿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万达商管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188.83亿元,而截至2020年末则为93.64亿元。从这个角度来看,万达商管并不算缺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应对目前的债务。

股东阵容强大,王健林夫妇忙“套现”

值得一提的是,万达商管的控股股东还在上市前多次“套现”。根据招股书,万达商管分别在2020年、2021年分派股息51.78亿元、11.00亿元,占各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465.65%、31.32%,远超最近三年的净利润规模。

另在2022年3月9日,万达商管董事会在董事会大会上批准并通过有关2021年股息的决议案,董事会将派发2021年度现金股息34.79亿元,并于2022年3月24日举行的股东大会获批淮。

这意味着,万达商管还将在上市前再度“套现”34.79亿元,占其2021年母公司拥有人应占净利润(35.03亿元)的99.31%。这代表着,万达商管的控股股东将于本次上市前瓜分接近***的收益。

在本次上市前的股权架构中,大连万达商业直接持股69.99%、通过珠海万赢持股8.83%、通过银川万达持股0.01%,合计持股78.83%。其中,万达集团创始人兼董事长王健林、林宁夫妇控制大连万达商业股权的52.68%。

按此计算,王健林夫妇实际控制万达商管约41.53%的股份。与之对应的是,王健林夫妇将于万达商管在2022年3月的派付股息中获得14.45亿元的分红,均高于后者2019年度、2020年度的利润规模。

贝多财经了解到,万达商管曾在2021年多次引入战略投资者,其中包括碧桂园服务、中信资本、腾讯、蚂蚁集团等。其中,碧桂园服务出资32.3亿元,蚂蚁集团出资25.96亿元,腾讯出资15.12亿元。

IPO前,P*(太盟投资集团)持股9.9999%,蚂蚁集团持股1.4421%,腾讯持股0.8401%,碧桂园持股1.7945%,碧桂园服务持股1.7945%,中信资本持股2.5044%,中信证券持股0.7182%,华平投资持股0.5403%。

对此,中国证监会国际部曾要求万达商管针对申请前集中发生多次股权转让行为,要求后者详细说明并充分披露该等股东股权结构(逐层穿透最终实际控制人至自然人或国资主管部门)、入股的具体情况、原因、入股价格及定价依据等。

同时,说明与股东、股东及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存在对du协议或相关权益安排等情形,若存在,请详细说明上述安排对本次发行的影响,对du协议或相关权益安排已经终止的,请说明终止的真实性、彻底性。

中国证监会国际部还要求万达商管详细说明公司本次发行的募资用途,募集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具体保障措施,并说明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与该公司业务模式是否一致。




基金202005

09月10日讯 南方成份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南方成份精选A,代码202005)09月09日净值下跌2.85%,引起投资者关注。当前基金单位净值为1.2436元,累计净值为2.1743元。

南方成份精选A基金成立以来收益190.24%,今年以来收益24.12%,近一月收益-3.39%,近一年收益34.70%,近三年收益37.23%。

南方成份精选A基金成立以来分红5次,累计分红金额47.06亿元。目前该基金开放申购。

基金经理为张原,自2015年12月30日管理该基金,任职期内收益67.79%。

黄春逢,自2015年12月30日管理该基金,任职期内收益67.79%。

*基金定期报告显示,该基金重仓持有兴业银行(持仓比例6.04%)、兆易创新(持仓比例5.89%)、沃森生物(持仓比例5.35%)、紫金矿业(持仓比例4.49%)、完美世界(持仓比例4.05%)、通威股份(持仓比例3.70%)、三七互娱(持仓比例3.58%)、美的集团(持仓比例3.43%)、中信证券(持仓比例3.39%)、药明康德(持仓比例2.88%)。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0年上半年,新冠疫情对中国乃至全球经济均产生显著的冲击。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国内的宏观经济也逐步企稳,财新PMI已连续三个月回升至6月的51.2%,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也由负转正。与此同时,猪肉、蔬菜等食品价格的企稳也助力通胀水平稳步回落,CPI从年初的5.4%的高位回落至2.4%。基于当下的宏观环境,我们认为流动性进一步大幅宽松的概率已经较低,但距离政策收紧依然较远。毕竟,通胀压力已显著减小,且从外部环境来看,海外部分国家的疫情控制效果并不理想,外部需求依然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上半年A股市场波动较大,资金抱团现象明显,各行业龙头公司估值大幅提升,目前处于历史较高分位水平。预计龙头公司估值提升的阶段告一段落,后续的业绩兑现更为关键。我们在一季度疫情发生后适度调降了组合的权益仓位,部分兑现了前期涨幅较大板块的投资收益,二季度保持了权益仓位的相对稳定。在结构上,我们对组合的行业配置进行了再平衡,适度增加了受益于宏观经济企稳复苏的部分低估值板块的权重。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A份额净值为1.1*元,报告期内,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3.39%,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2.13%;本基金C份额净值为1.1323元,报告期内,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2.94%,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2.13%。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我们对市场谨慎乐观。我们认为松紧适度的货币政策仍将维持,市场流动性对于权益资产依然是友好的,而资本市场改革的不断推进也有望将市场的风险偏好维持在较高的水平。从市场风格来看,我们认为下半年市场风格将更加趋于均衡。随着国内大循环开启对经济的引领,资本市场对于国内经济的预期差有望带来低估值顺周期行业的估值修复。而从中期的维度来看,以医药和食品饮料为代表的消费升级和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科技创新仍将是价值创造的两大源泉,我们也将努力通过精选个股,发掘新的投资机会。(点击查看更多基金异动)




万达商管上市*消息

珠海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中信证券、摩根大通和瑞信为联席保荐人。审计机构为安永,行业顾问为弗若斯特沙利文。

公司是专业从事商业广场运营服务的企业,公司商业运营服务包括:商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以及增值服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管商业广场417个,总在管建筑面积高达5896万平方米,是*,也是世界第一的商业运营服务提供商。

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商管”)曾于2014年12月23日在联交所上市并于2016年9月20日退市。万达商管曾于2015年8月31日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2021年3月23日,万达商管撤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的申请。

一、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万达集团关系密切且关联方交易金额巨大,涉嫌多计19.64亿元租金收入及少计27.96亿元的毛利

1、 公司的控股股东是大连万达商业,穿透到最终实控人是王健林

从上表公司股权结构图可以看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是大连万达商业,持有公司69.99%的股份,并通过珠海万欣,珠海万赢间接持有公司8.83%的股权,通过银川万达间接持有公司0.01%的股权,大连万达商业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合计持有公司78.83%的股权。公司最终实控人是王健林。大连合兴2%股权的持有人为王健林之子王思聪。

据招股说明书显示,除董事及高管持有公司0.02%股权之外,公司其余21.15%的股权由中信资本、蚂蚁、碧桂园服务、郑裕彤家族、腾讯、合众人寿、星匠、P*等22家战略投资者持有。

2、公司在管商业广场超三分之二是万达集团所属商业广场,2021年其毛利率亦高于第三方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在管商业广场一部分来自于万达集团,另外一部分来自独立第三方,报告期来自万达集团的商业广场分别为252个、270个和285个,占报告期公司在管总商业广场个数比率分别为78.02%、73.37%和68.35%,虽来自关联方即万达集团的商业广场占比越来越少,但数量还是越来越多。来自关联方商业广场的收入占比,报告期分别为71.74%、67.90%和69.77%,来自关联方在管商业广场的收入亦均超过三方之二。

报告期来自关联方商业广场的毛利率分别为30.1%、33.9%和48.2%,在逐期上升,其中2020年同比增长3.8个百分点,2021年同比增长14.3个百分点,增长加速。独立第三方毛利率报告期分别为44.1%、43.3%和37.0%,逐期下跌,2020年同步下跌0.8个百分点,2021年同比下跌6.3个百分点,下跌加速。总体毛利率报告期分别为34.1%、36.9%和44.8%,逐期上升,2020年同比上升2.8个百分点,2021年同比上升7.9个百分点。所以,结论就是来自独立第三方在管商业广场的毛利率报告期逐年下跌,来自关联方万达集团在管商业广场的毛利率报告期逐年上升,并带动公司整体毛利率报告期逐年上升。由此分析可知,毛利率在报告期逐年上升,其核心驱动力来自关联方在管商业广场。

公司报告期来自万达集团的商业广场项目平均面积分别为15.11万平方米、14.94万平方米和14.91万平方米,呈下跌趋势;独立第三方平均面积分别为12.75万平方米、12.69万平方米和12.46万平方米,也呈下跌趋势,说明中国的商业广场项目整体上渐趋理性,一方面可能有来自移动互联网的压力,线下商场变得小而美,另外一方面也可能有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在本着经济、节约以及聚合的角度,有意的在签一些地段好、人流量大的商业广场项目,地段好,可能本身就意味着商场的地段好、地价贵,然后从容积率的角度考虑,平均建筑面积自然就下降。

万达集团的商业广场平均建筑面积报告期均比独立第三方面积大,分别多出18.51%、17.73%和19.66%,彰显万达集团的实力。来自万达集团单个商场报告期平均收入分别为3826万元、4325万元以及5748万元,逐期上涨,其中2020年同比涨13.04%,2021年同比增长32.90%;来自独立第三方的单个商场报告期平均收入分别为5348万元、5632万元以及5378万元,基本比较稳定。可以看出,来自独立第三方的单个商场平均收入2019年和2020年比万达集团要高,主要是来自独立第三方的商场大部分采取的是租赁运营模式,而租赁运营模式有收取租金的收入。

公司有委托管理和租赁运营两种管理模式,总的来说,委托管理模式下,无论是来自万达集团,还是独立第三方,报告期毛利率均逐期上涨;在租赁运营模式下,来自万达集团的毛利率逐期上涨,而来自独立第三方的毛利率出现背离,逐期下降。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委托管理服务模式下,2021年商业管理服务收入及占比分别为38.81亿元及16.5%,同比增长率分别为61.22倍和40.25倍,主要是因为公司自2021年5月起开始收取运营管理服务费,而在此之前,来自商业管理服务的收入全数来自开业前咨询服务。

2021年5月之前,由公司提供的运营管理服务属万达集团业务的一部分。因为,公司没有向万达集团拥有的商业广场另外收取运营管理服务费。至于第三方拥有的商业广场,独立地向万达集团(而非向公司)支付运营管理服务费。2021年5月起,公司开始确认向万达集团收取提供运营管理服务的收入。自2021年6月起,过往独立第三方向万达集团支付的运营管理费转而由公司来收取。

可以看出,实际上,潜台词是,在2021年5月之前,无论是独立第三方还是万达集团所拥有的商业广场的运营管理服务费都是由万达集团所收取。这是造成我们上述所分析的“来自关联方万达集团在管商业广场的毛利率报告期逐年上升,并带动公司整体毛利率报告期逐年上升”以及2021年来自关联方在管商业广场毛利率大于独立第三方的直接原因。但问题是,在报告期期间,做出这个更改的决定是基于什么样的原因?为何是2021年5月?而不是2020年5月?或任何其他的时间?难道不是为了保持一贯性原则而在2019年1月1日就做出吗?公司难道不应该根据这个一贯性原则来修正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的财务数据吗?即将原由万达集团收取的委托管理服务模式下运营管理服务费调整至公司名下,视同报告期一开始就执行这个政策。只有这样,公司报告期数据才具有可比性和一致性,对于中小股东而言,才真正体现了公平性原则。

可以佐证的是,公司在2021年10月21日版的招股说明书中曾披露公司与腾讯、蚂蚁等22家战略投资者签有对du协议,大连万达商业及珠海万赢已同意保证公司2021年至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并经审计后净利润将分别不低于51.9亿元、74.3亿元及94.6亿元,如未达成,则大连万达商业及珠海万赢将以零对价转让有关数量的股份或向战略投资者支付现金,以补偿战略投资者。但估值之家未能在2022年版的招股说明书中找到该对du协议,看来公司迫于疫情影响的压力,已经与战略投资者重新商议并删除了该对du条款。直接的证据就是公司2021年净利润为35.12亿元,大幅低于之前预估的51.9亿元。

我们认为,公司在新的招股说明书中未披露对du条款,不代表就不存在对du协议,极有可能是双方经谈判达成了新的协议,根据过往新冠疫情的实际影响,相应销减了2021年净利润的金额,以及预估新冠疫情未来的持续时间,并相约等待疫情结束后再另行宣布对du计划,亦有可能以更隐蔽的形式存在,但凡此种种,皆印证了公司在2021年5月起将运营管理服务费从原在万达集团账内收取变更为公司收取的充分性与必要性。眼看完不成业绩了,那就从关联方万达集团切一块过来,这样草率和突兀的决定,未能考虑到这一做法的一贯性、合理性与原则性,也未顾及到这是切切实实的关联方交易的利益输送,这样明目张胆的公然大秀财技,是对会计准则的公然践踏。

万达集团的商业广场项目,就好比一些金融公司的资金池,对于公司来讲,就是资产池,源源不断的给公司输送,而且还是轻资产池,说白了,就是明着送钱,但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处和机会,实在是少见,目的不言自明:就是为了冲刺上市。上市之后呢?比如运营管理服务收费权,万达集团是否还会收回?如果不收回,有没有承诺?是永远不收回,还是有时间限制?如果一直由公司收取,但万达集团所拥有产权的商业广场项目,运营管理服务费收多少合适?是否要明确一个收费标准?这个需要在招股说明书中予以明确。

另外,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声称,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有161个储备项目,包括139个独立第三方项目,潜台词就是万达集团还给公司储备了22个商业广场项目,我们不知道这22个万达广场是新建好的,还是原本就在万达集团内运营,可根据公司需要,随时签约过来,以满足公司业绩的需求或对du条款的实现。如果是这样的话,公司对于业绩的把控,真的可以用随心所欲来形容。背靠万达集团这样的大树,这简直不要太容易,正像我们之前所论述的,这样的关联方交易,真的是让人防不胜防。好像是我们要做好准备,随时欣赏它们的“华丽”表演。

公司报告期来自万达集团的商业广场个数分别为252个、270个和285个,2020年相比2019年增加18个,2021年相比2020年增加15个,如果这些是当年新增并交由公司进行商业运营管理,也还算正常,如果是之前一直是由万达集团运营,并缓慢释放给公司的,这里面除了上述我们所论述的存在业绩操纵之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同业竞争。即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同时在做着同样的事情,互相成为竞争对手。这犯了IPO的大忌,在证监会和交易所的审核过程中,如果存在同业竞争,是一定会被要求整改的。估值之家建议公司的联席保荐人及审计师,一定要彻查公司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同业竞争问题,如果有,还是整改之后再申报上市的好,也给中小股东一个交代,否则,就是一个雷区,迟早要爆掉的。

据上表我们可以看出,委托管理模式下,2020年的商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以及增值服务收入同比都下降,分别下降比率为37.50%、22.48%和5.87%,而租赁运营模式下,2020年的商业管理服务及租赁、物业管理服务以及增值服务收入同比都上升,增长比率分别为180.43%、229.62%和263.32%。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司将34个万达集团拥有的商业广场由委托管理模式变更为租赁运营管理模式,2020年,这34个商业广场因变更管理模式导致的收取租金收入增加19.56亿元,这也是在2020年商业广场个数同比增长13.93%的情况下,收入同比增长27.97%的主要原因。即收入增长比率比商场个数增长比率快一倍,多增14.04个百分点。2021年1月,公司将一个万达集团商场从委托经营变更为租赁经营,租金收入为780万元。因这35个商场经营管理模式的变动导致的公司报告期收入虚增金额为19.64亿元。

但2021年3月,公司又终止了租赁运营模式下管理的56个来自于万达集团商业广场合约,改为委托管理模式,调整后,租赁运营模式只适用于独立第三方拥有的商业广场。2020年刚由委托经营变更为租赁经营的34个万达集团商业广场,以及2021年1月刚变更的1个万达商业广场,就匆匆的在2021年3月又变回委托经营管理模式,并在2021年5月开始根据商业广场项目净收益的20%至40%收取委托管理模式下的运营管理服务费。

公司同样的,未在招股说明书中解释这样调整的原因。这其实不能算调整,这就是折腾。我们猜测,2020年12月31日之前公司与战略投资者签署的对du协议中,不仅有对扣非后净利润金额的要求,还有对收入金额及增长率的要求,在进入2021年之后,尤其是2021年2月份之后,公司与战略投资者调整了对du协议,由原来收入与净利润并重变成以扣非后净利润为重的单重目标。公司在之前不想这样调整,是根据规划和发展,在没有新冠疫情的影响下,是可以完成对du目标的,但不成想,新冠疫情的肆虐以及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导致线下商场人流的萎缩以及业绩的下滑,不得已就动用会计手段,在资产池子里自由排列组合,以求同时满足上市和战略投资者对du的需求。公司这样频繁的,随意的,在外界看来毫无理由的变更,又是一个公司在控股股东战略思维指导下随意动用会计政策的佐证,也是公司又一次公然违反并挑战会计一致性、公平性、可比性原则的*注脚。

我们认为,如果说这35个万达集团所拥有商场在2021年1月底之前由委托经营变更为租赁经营,导致收入虚增19.64亿元,但相较2021年5月开始的在委托管理模式下收取运营管理服务费的影响,则是小巫见大巫了。因为租赁收入增加19.64亿元,明显是增收不增利,还会导致毛利率的整体下移,不利于公司上市时估值的提升,反倒是根据商业广场项目净收益的20%至40%来收取运营管理服务费,虽然牺牲了收入的增长,但由于成本较低,故能极大提升公司的毛利及毛利率,公司整体毛利率由2020年的36.9%一跃而至2021年的44.8%,2021年毛利率同比整整提升7.9个百分点,即为明证。

我们假设公司收取运营管理费保持一致性原则,视同自报告期期初一直执行,并且整体毛利率和2021年保持一致,则得出公司2019年和2020年少计毛利分别为14.38亿元和13.58亿元。两年合计少计毛利27.96亿元。这还是保守估计,因为2021年5月委托管理 模式下来自万达集团的商场才开始计算运营管理服务费,2021年6月独立第三方才开始计算运营管理服务费,2021年分别少算4个月和5个月。

3、万达集团及其关联方是公司第一大客户,也是第一大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大客户和第一大供应商均是万达集团及其关联方,包括万达宝贝王及上海丙晟科技,销售、采购金额及占比

从上表可知,公司除了在管的绝大部分的商业广场来自于万达集团之外,这是公司收入的根基,盈利的抓手,另外还有实实在在的收入来自于万达集团及其关联方,因为万达集团的其他产业,比如万达电影院、酒店、母婴等品牌可能也委托公司提供物业管理、商业运营及增值服务等,报告期内销售金额分别为10.69亿元、11.17亿元和48.73亿元,占销售比分别为8.0%、6.5%和20.8%。公司的成本主要包括员工成本、分包成本、能源费用、停车场租金、可变租金、折旧及摊销等,报告期内采购金额分别为11.02亿元、27.66亿元和15.11亿元,占采购比分别为15.2%、24.6%和13.7%。

从上面的分析可知,万达集团及其关联方不仅是公司报告期第一大客户,也是第一大供应商,其根源在于公司报告期在管商场个数占比的78.02%、73.37%和68.35%均来自于万达集团,这是关联方关系发生的根基。公司不可能绕开万达集团来谈独立经营,从这个角度上讲,公司一直没有独立过,只是万达集团的影子罢了。除非来自独立第三方商业广场占比超过50%,独立性才可能称得上渐渐回归。

二、 中信旗下多个企业持有公司大小不等的股权

中信证券是公司本次港交所IPO的联席保荐人,但我们在招股说明书中发现多个与“中信”系有关的企业持有公司股权,具体

1、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投资”)

中信投资于2021年7月22日入股本公司,持有公司0.3611%的股权,持有成本为每股24.84元。中信投资是中信证券的全资子公司;

2、 CCP Wing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CCP Wing”)

CCP Wing于2021年7月6日入股本公司,持有公司1.7857%的股权,持有成本为每股24.84元。CCP Wing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企业。穿透到最终是由CCP LTD全资拥有,而CCP LTD是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资本”)间接附属公司,中信资本是在香港注册的企业,其*股东不超过30%。

3、CCP Wing II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CCP Wing II”)

CCP WingII于2021年7月22日入股本公司,持有公司0.7187%的股权,持有成本为每股24.84元。CCP Wing II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企业。穿透到最终是由CCP LTD全资拥有。

4、深圳金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金溪”)

深圳金溪于2021年7月8日入股本公司,持有公司0.3571%的股权,持有成本为每股24.84元。深圳金溪是在中国注册的有限合伙企业,其普通合伙人为中信资本(天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信天津”)。中信天津由自然人赵彦实际持有超过50%的份额。

以上跟“中信”有关联的企业合计持有公司股权比率为3.2226%,除中信投资是跟中信证券直接相关并持有公司0.3611%的股权外,其他2.8615%的股权持有人或企业多多少少跟“中信”有关,由于涉及境外,我们无法查出最终或直接关联的证据,但“中信”这两个字说明了一切,这两个字可不是轻易能够注册下来的。我们暂且都把他们视同为与中信证券有关联的企业。

中信证券作为公司本次IPO的联席保荐人,旗下全资企业持有公司0.3611%的股权,另外还有若干关联企业合计持有公司2.8615%的股权,总共持有公司3.2226%的股权,这在保荐过程中还能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中介立场吗?还能站在为中小股东发声的角度去揭示公司存在的问题吗?为此,我们表示深深的怀疑。我们建议中信系清空所持公司股权,然后中信证券再行保荐之事,确保中信证券作为保荐人的 “清白”之身,以证视听。




万达商管上市*消息2022

乐居财经讯张林霞7月4日,据上交所披露,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发生变动的公告。

据悉,大连万达商管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会议决议,选举齐界、肖广瑞、曾茂军、韩旭、何其聪、李朝晖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陈汉文、刘纪鹏、毛基业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蒋勇、薛云奎不再担任董事和独立董事职务。

2022年6月4日,曾茂军向董事会递交辞任报告,因个人原因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任报告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的董事之日起生效。2022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张霖担任公司董事,曾茂军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张霖先生,1972年出生,大连万达商管董事兼总裁,同时担任万达集团董事、万达地产集团董事长。2000年3月加入万达集团,曾担任万达文化集团总裁、万达集团副总裁、万达集团财务总监等多个职务。

何其聪先生,1971年出生,大连万达商管董事。同时担任万达集团副总裁兼法务与资本中心总经理。2018年4月加入万达集团,曾任副总裁兼证券事务中心总经理,并于2020年3月至今担任监事。

毛基业先生,1963年出生,大连万达商管独立董事,主要研究领域是传统企业的数字化转型与组织重构,数字化创业与商业模式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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