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6月16日,原海航集团旗下ST大集在投资者提问关于招募战略投资者时,作了如下回复:
目前已经收到战投意向函,仍在积极磋商。
至于战投具体是谁,可能要等到公告之后才能水落石出,现在大家可以盲猜新的合作者是谁。
当初,有投资者问关于大集的问题。
翼哥也曾作了解答。
以往多篇文章也曾对供销大集(000564)做出过分析。
翼哥认为,当初海航对三大板块招募战略投资者:
海航控股:航空板块。
海航基础:机场板块。
供销大集:商业零售板块。
虽然最终海航控股、海航基础都招到了战投,供销大集并没有找到。
但也说明了供销大集在海航板块中的重要性。
当初并非供销大集没有意向者,而是因为历史遗留问题尚未得到妥善解决。
随着供销大集相关问题得到逐步解决,新的战投人也将随之而来。
毕竟,供销大集还是非常有价值的。
一是在疫情冲击下,供销大集的业绩仍出现上升态势。
2021年度供销大集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6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亿元,较上年同期减亏达84.86%。
2022年一季度,实现净利润盈利120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7%。
二是以往风险得到逐步化解。
结合此前海航集团信托计划落地、历史风险有效化解的多项利好,*ST大集释放出正逐步走上正轨的良好信号。
三是供销大集具备了摘星脱帽的条件。
从*ST大集2021年审计报告可以看出,其年度财务状况有所改善,目前已经具备摘星条件,并有望在战略投资者引入和战投资金注入后,通过持续提升公司生产经营效能,最终有望解除退市风险警示。
翼哥也注意到,*ST大集一方面在疫情冲击之下,探索零售百货等业务新边界;另一方面全力解决资金占用、业绩补偿等历史遗留问题,尽可能维护投资者权益。
此外,供销大集仍有非常好的资源,这是许多潜在的战略投资者所希望得到的。
截至2021年末,供销大集拥有百货门店9家,超市门店84家,在城市群周边开发建设运营商贸物流项目4个,运营商业物业面积约52万平方米,待销售面积约13万平方米,土地储备800余亩,在建项目建筑面积约78万平方米,公司持有物业面积约180万平方米。
这些商业资源是不可复制的,也是核心价值之一。
供销大集花落谁家,我们拭目以待!
“三十五亿多,至少要3个趺停板了!本以为与公司没有关系,结果雷还是爆了,17年埋下的雷!太惨了!”一位股民感慨万分,在新潮能源(600777.SH)股吧里中留下这么一段留言。
所言不虚, 新潮能源真的爆出了一个“超级大雷”。
3月3日晚,新潮能源发布涉及诉讼公告称,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州农商行)就贷款违约事项起诉包括公司在内的11家公司及7名自然人,涉案金额达 35.82亿元。
由于相关金额实在过于巨大,上交所也在当日对新潮能源下发了工作函, 要求该公司尽快披露该诉讼事项所涉及的相关信息。
祸起四年前的一笔贷款
新潮能源披露的公告称,2017年6月27日,广州农商行与国通信托签订了一个《国通信托华翔北京贷款单一资金信托合同》,“信托规模25亿元人民币,预计期限为48个月,自信托成立之日起计算。”随后,广州农商行于2017年6月28日、2017年8月3日分别将信托资金15亿、10亿元划转到国通信托指定的信托财产专户,信托计划成立。
这笔钱究竟是谁用的呢?广州农商行称,根据《信托贷款合同》(日期为 2017年6月27日,落款主体为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华翔投资)与国通信托)的内容显示,“国通信托向华翔投资提供贷款金额并约定贷款期限、利率等条款。”国通信托也分别于2017年6月28日、2017年8月3日向华翔投资先后发放贷款15亿元、10亿元。
由此看来,按照广州农商行的诉称,25亿元的信托贷款由国通信托转给了华翔投资使用,本次诉讼事项涉及的信托贷款债务人应该是华翔投资。
按道理说,这里面没有新潮能源的事情,但是广州农商行在起诉时提供了一份《差额补足协议》,该协议的签署日期为2017年6月27日,落款主体就是新潮能源与广州农商行。
按照这份协议显示,“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原告(即广州农商行)在任一信托合同约定的核算日(含利息分配日、本金还款日以及信托提前终止日)未能足额收到信托合同约定的投资本金或收益时,应向原告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公司(即新潮能源)承诺:‘甲方保证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甲方的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本协议未经甲方所需的各项授权和批准事项,不成为甲方减免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理由,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若甲方未按时支付差额补足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按照广州农商行的这份《差额补足协议》来看,等于是新潮能源为华翔投资的信托贷款提供了担保。
与此同时,深圳金志昌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深圳金志昌顺)股东决定以持有的新潮能源34275.7575万股股票为华翔投资债务提供担保。此外,北京市梧桐翔宇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北京梧桐翔宇)、深圳金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深圳金昌资产)、蔡红军等其他15名被告分别为上述《信托贷款合同》的履行以不同协议条款承诺提供担保。
结果,广州农商行称,华翔投资应于2018年6月28日归还本金5000万元、2019年6月28日归还本金1亿元而未归还,“截至起诉之日,未偿还任何债务,差额补足义务人、股权质押人亦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广州农商行于2020年11月3日宣布贷款提前到期。”
一气之下,广州农商行将包括华翔投资、新潮能源、深圳金志昌顺、北京梧桐翔宇、深圳金昌资产、“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玉环捷冠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俊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李丽云、蔡红军、张龙、霍佳美、闫莉等11家公司和7名自然人”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广州中院),受理时间是2020年11月23日。
六家子公司股权被冻结
根据新潮能源的公告显示,原告广州农商行此次起诉请求达到24项,其中涉及到新潮能源的有3项,分别是“被告新潮能源向原告承担35.82亿元(截止至2020年11月6日)差额补足义务;深圳金志昌顺在新潮能源34275.7575万股股票价值12.13亿元范围内向原告承担连带责任;本案受理费、保全费等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由被告承担。”
资料显示,新潮能源总部位于烟台,此前名为新潮实业,1996年11月登陆上交所挂牌上市的。2013年12月,新潮实业的第一大股东烟台东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东润投资与深圳金志昌顺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东润投资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9019.9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2%)转让给深圳金志昌顺,双方商定的交易价格为7.88元/股,而停牌前新潮实业的股价仅为5.54元/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东润投资将不再持有新潮实业股份,深圳金志昌顺将接盘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也发生变更,而深圳金志昌顺是深圳金昌资产的全资子公司,后者的股东为刘志廷和刘志臣(各持有50%的股权,二人为兄弟关系)。
此前,新潮实业是主营房地产开发和电子元器件制造业的企业,自从在2013年末被深圳金志昌顺收购后,逐渐处置旗了下9家房地产公司,注销了两家全资子公司,正式开启产业结构调整之路,进军油气资源行业。
2016年7月,新潮实业更名为新潮能源。
从收购之后的情况来看,新潮能源的业绩还是不错的,其2017年至2019的净利润分别是3.67亿元、6.01亿元和10.78亿元,但是2020年前三季度的净利润大幅下降,仅有0.92亿元,同比下降90.82%。
根据新潮能源2021年3月3日晚的公告显示,公司在得知被广州农商行起诉之后,“经书面征询核查,2020年11月1日起至今公司全体员工的电子邮箱及公司收件记录,未发现媒体报道中所描述的发自广州农商行的函件”。
至于所涉及的35.82亿元事情,新潮能源明确表示,“经查询公司档案,公司档案中既没有上述《差额补足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也没有涉及为广州农商行信托产品提供差额补足的协议、法律文件、信函的原件或复印件;经查询公司用印记录,公司用印记录中无上述《差额补足协议》或其他涉及为广州农商行信托产品提供差额补足的法律文件及信函的用印记录。”
同时,新潮能源表示,经向公司现职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和公司员工书面征询,现职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和公司员工均未以公司名义参与签署上述《差额补足协议》。“经查询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存档资料,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或监事会也未曾审议过涉及为上述函件提及的信托贷款提供差额补足的相关议案。”
也就是说,新潮能源表示公司压根就不知道有《差额补足协议》这件事情。
但是,新潮能源也坦言,截至本公告提交日,广州中院已对公司所持有的佳木斯新潮纺织有限公司、宁波鼎金*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新潮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犇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烟台扬帆投资有限公司、哈密合盛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子公司股权进行了冻结。“因涉案被告及第三人数量众多,送达和保全程序尚在进行中。”
由于涉及金额实在太大,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在3月3日当天就对新潮能源下发了工作函,要求新潮能源核实披露“华翔投资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时任及现任董事、监事、*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持股、任职、资金往来、业务往来等情形。”
启信宝信息显示,华翔投资成立于2014年5月27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是王秀珠,但是其股东分别是闫莉、霍佳美。这二人此次也是被广州农商行起诉的自然人。
同时,因广州农商行诉讼请求,金志昌顺以其持有新潮能源34275.7575万股股票价值范围内向原告承担连带责任。上交所要求新潮能源核实并说明,“深圳金志昌顺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是否存在冻结的情况,是否已按照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上交所工作函中对于那份《差额补足协议》,要求新潮能源核实说明“是否曾签订上述《差额补足协议》,并详细说明具体核查方法;如曾签订上述协议,请说明具体签订时间、签订人、协议内容、是否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就上述诉讼事项及《差额补足协议》是否进行会计处理,是否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诉讼案件涉及的《差额补足协议》显示日期为2017年6月27日,新潮能源表示“公司将联系《差额补足协议》签约时时任公司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和印章管理人员,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
因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无法预计该案对新潮能源的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金额,
停牌快7个月的供销大集(000564),其股价在复牌之后经历了过山车一般的旅程。先是7月20日复牌当日迎来跌停,紧接着在7月23日供销大集的股价又倔强地涨停,就在市场以为可以松一口气之时,供销大集的股价又掉头朝下阴跌5天,甚至在7月30日这天出现大幅下挫6.38%,使得最终的股价定格在3.96元,这也是差不多五年时间以来的新低,同时目前的价格还已经和定增价倒挂。
机构退游资进
虽然7月30日的下跌并不足以令供销大集上榜龙虎,但是从之前的情况来看,有机构资金在撤退。
7月20日的龙虎榜是比较明显的,当天供销大集虽然盘中多次被资金拉起,不过最终以跌停收工,龙虎榜显示,当天有两家“机构专用”席位出现在卖出前五当中,合计卖出金额1755.02万元,另外还有中信证券台州分公司也出现在卖出席位当中,该分公司以625.57万元位列卖出前三。再看当天的买入席位,前五全部是营业部席位,其中太平洋证券重庆金童路营业部动用的买入金额*,为1937.91万元。
7月23日的龙虎榜单,虽然没有如7月20日那般明显,但也有机构资金撤出的痕迹。在7月23日当天,供销大集虽然出现了久违的涨停,但龙虎榜显示,仍然有“机构专用”席位出现在卖出阵营,与此同时,7月20日大肆买入的太平洋证券重庆金童路营业部,此时已转为卖方。而再看买入前五,席位同样均来自营业部,买入前五的合计金额为4902.84万元,这个数据较卖出前五席位合计的6573.59万元要低了不少。
拓展物流资产
资料显示,供销大集打算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重庆远成物流、宿迁京东、西安华鼎购买其合计持有的远成物流70%股权,经过多方协商一致,拟定资产交易价格暂定为43.4亿元,如此算来,远成物流的估值为62亿元。与此同时,各方还以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进而拟定发行价给为4.75元/股,在7月13日供销大集曾实施了10股派0.1元的分配方案,由此发行定价也将随之调整。而目前供销大集的*价格为3.96元,已然与定增价倒挂。
据资料,远成物流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黄远成,成立日期2007年4月3日。该公司主营业务为合同物流业务,合同物流业务主要为不同行业的客户提供物流供应链整体解决方案和供应链一体化综合物流服务。目前,合同物流服务提供商渐渐介入行业物流供应链的上、下游,成为客户的供应链解决方案伙伴。
据悉,供销大集通过前次重组及后续资产整合和业务发展,已初步构建中国集、酷铺商贸、掌合天下、大集供销链、大集金服、民生百货等六大业务板块。通过收购远成物流控股权,将有助于供销大集进一步完善商品流通服务中物流网的布局,形成覆盖全国的仓干配、智慧物流为核心的物流服务网络。
上市公司与重庆远成物流签署的《远成物流盈利补偿协议》,此交易的业绩补偿期为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重庆远成物流承诺远成物流在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实际实现的合并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5亿元、5.4亿元和7.8亿元。
答疑监管层
值得注意的是,供销大集此并购活动,一度引起市场各方的打量,这其中也包括了监管层,上市公司近期的关注函也收了两封,其中诟病不少,还涉及有突击入股和估值跳变等。
从历史沿革可见,在3月3日时,远成集团称作出股东决定,将其持有的远成物流***的股权(实缴出资额为5000万元)转让给重庆远成物流。紧接着又在5月23日,重庆远成物流作出股东决定,将其持有远成物流8.06%的股权(实缴出资额为403.23万元)转让给宿迁京东奥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远成物流4.84%的股权(实缴出资额241.94万元)转让给西安华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此两次股权转让距离供销大集的并购活动时间非常接近,有突击入股之嫌。
对此,供销大集解释称,2018年3月,远成物流及其子公司股权由远成集团转让给重庆远成物流的主要原因系对集团业务架构的整体考虑,对合同物流业务板块进行梳理整合,而做出的集团内部股权结构调整。需要指出的是,这次的转让价格是以标的公司2017年12月31日时的账面净资产33449万元而定,交易价格远远低于前述62亿元的估值,上市公司给出的理由是该次交易系同一控制下股权转让。
至于第二次转让,上市公司解释是该次股权转让系远成物流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及对未来业务发展的整体考虑而引入外部投资者宿迁京东及西安华鼎。至于价格,重庆远成物流分别卖了5亿元和3亿元,算下来这次的估值均为62亿元,相对较为公允。
供销大集此并购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且股价与定增价出现倒挂,后续究竟会如何发展,界面新闻将进一步跟踪。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ST大集 公告编号:2021-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ST大集,股票代码:000564。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2日,2022年4月2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核查及说明
㈠ 公司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㈡ 重大事项情况
1.前期公司经自查,发现公司存在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需关注资产等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1月30日《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简称“《自查报告》”)、2021年2月9日《关于针对自查报告整改计划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简称“《自查报告补充公告》”)。
2.2021年2月10日,海南省*人民法院(简称“法院”)裁定受理相关债权人对公司及24家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重整申请,详见公司2021年2月10日《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关于法院裁定受理部分子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2021年3月13日,法院裁定对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321家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等321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担任海航集团等321家公司管理人,其中包括公司部分重要股东,详见公司2021年3月16日《关于部分股东被法院裁定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2021年10月31日,法院裁定批准《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详见公司2021年10月31日《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公司及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重要股东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24家子公司收到了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详见公司2021年12月31日《关于公司及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4)。2022年4月24日,海航集团收到海南高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已执行完毕《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详见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公司控股股东、重要股东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公司《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补充公告》涉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通过受领现金、信托份额及《重整计划》差异化转增安排予以解决;就未披露担保对公司造成的损失,通过领受信托份额及《重整计划》差异化转增安排予以解决,截止目前,上述事项均已整改完毕,详见公司2022年4月24日《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所涉事项已整改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3.2021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正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㈢ 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公司不存在其他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㈣ 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董事、部分监事及*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15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30万元,详见公司2022年4月6日《关于董事、部分监事及*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经公司核实,在股价异动期间内,公司董事、监事、*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重要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经向控股股东询问,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㈠ 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2日,2022年4月2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公司股价短期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㈡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50,000.00万元至95,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月29日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18)。公司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目前公司的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正在进行中,审计工作完成后审计意见将与年报一并披露,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㈢ 目前公司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因公司存在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等情况未能在一个月内解决,公司股票于2021年3月1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因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年审机构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被年审机构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30日开市起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如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年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触及《上市规则》第9.3.11条(2022年1月修订)终止股票上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详见2022年3月26日《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㈣ 2016年重组标的2018年、2019年未达到业绩承诺的利润,根据《重整计划》及(2021)琼破21号之八《民事裁定书》,《重整计划》规定的拟用于注销的769,869.37万股不予转增登记,视为海航商控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新合作商贸及其一致行动人已经履行部分2018年、2019年的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还存在220,558.37万股因尚未解除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未完成注销,需待业绩承诺方通过清偿债权等方式解除质押冻结后注销解决,但存在股票无法解除质押的风险。公司将继续向相关承诺方追偿因不能注销股票而未履行完毕的补偿责任,业绩承诺方未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前,就该部分业绩承诺股票不享有表决权以及获得股利分配的权利。2020年业绩承诺补偿事项,依相关规定另行处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㈤ 公司已执行完毕《重整计划》,仍将持续推进引入重整投资人等相关工作,公司能否顺利引入重整投资人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郑重提醒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里了,读完本文《供销大集》之后,是否是您想找的答案呢?想要了解更多供销大集、新潮能源股票股吧相关的财经新闻请继续关注本站,是给小编*的鼓励。
在网上平台嬴钱风控部门审核提现失败,网上被黑的情况,可以找...
在平台好的出黑工作室都是有很多办法,不是就是一个办法,解决...
农银理财和农行理财的区别是什么含义不同。农银理财是农业银...
炒股太难?小编带你从零经验变为炒股大神,今天为各位分享《「华利集团公...
本文目录一览:1、20部德国二战电影2、元宇宙概念股有哪些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