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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养猪大户”正邦科技因此前披露的新能源项目收到深交所关注函。
6月17日晚间,正邦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以下简称“国电投浙江分公司”)签署《“碳中和”综合智慧能源项目合作协议书》,双方力争在三年时间内,建设生态光伏、风电、分布式及集中式综合智慧能源约1000万千瓦,预计投资总额达到400亿元左右。
深交所要求上市公司结合主营业务,详细说明与国家电投开展本次合作的背景、目的与具体合作方式,与公司现阶段发展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是否匹配;说明公司在本次合作中需承担的义务,预计投入的资产规模或投资金额(如需),以及本次合作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并结合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状况、流动性情况及本次合作所需的资金来源(如适用)等,说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状况等条件不足以支持相关项目开发等风险。
此外要求公司说明,本次协议的法律效力以及对双方的约束力,是否约定了违约条款及违约方需承担的违约责任;公司近三年披露的所有框架协议、合作协议、意向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包括公司在相关合作事项中的具体投入情况和项目实施进展、获取订单和确认收入情况(如有)等。
正邦科技披露与国电投浙江分公司合作后,6月20日正邦科技股价一字涨停,6月21日截至中午收盘,公司股价下跌3.45%。
“养猪大户”跨界新能源?
上述协议约定,国电投浙江分公司为正邦科技提供清洁能源电力,采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正邦科技支持国电投浙江分公司在农业、光伏、风电、综合智慧能源等新技术产业投资与布局,并在产业规划、配套政策、资源配置、工作协调等方面给予国电投浙江分公司支持和帮助,优先筛选生态能源用地、养殖场等屋顶资源,与国电投浙江分公司签署屋顶租赁协议,为其投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双方将积极推进实施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积极推动农光互补、建筑光伏一体化等模式,双方及相关方以合资公司、租赁经营等形式推进项目,就具体项目的开发、合作,双方另行签署相关协议。
针对本次合作的影响,正邦科技表示,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充分发挥双方产业优势,提升双方市场竞争力,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同时也为公司的转型发展助力,通过对农业的空间立体利用,借助光伏、风力发电等优势,打造农业智能化及节能化,为公司经营赋能。
北京特亿阳光新能源总裁祁海珅向《证券日报》
“按照目前的行情价格4元/瓦的投资成本,1000万千瓦对应400亿的投资额是合理的,1000万千瓦也就是10GW的装机电站,假设全部是光伏电站,按照一兆瓦占地15亩左右,则10GW需要的占地面积大概是15万亩或对应1亿平方米的屋顶面积。”祁海珅表示,依照正邦科技企业的特点,项目建设应该是以“屋顶分布式+农光互补”的光伏电站以及分散式风电为主;新能源电站的电费收益打9折或85折是行业目前的常见做法,假设正邦科技能够收取5分钱/度左右的“资源费收益”,一兆瓦的光伏电站按照一年发电100万度电测算,就是一年5万元的收益,而10GW电站项目一年收益是5亿元左右,但10GW的项目也许需要5年以上的时间才能完成。
“养猪+光伏”模式实现优势互补
受猪周期等因素影响,养猪行业当前经营压力较大,正邦科技也不例外。为了纾困,养猪企业可谓招数频出拆解困局。
“第二季度养猪行业生猪出栏均重大多数都是增加的,个别企业有提前出猪的动作、不等猪养到标准体重就卖了,其实就是缩减产能的一个体现。”卓创资讯生猪行业分析师王亚男告诉
同时,正邦科技也在积极寻求外部合作,例如今年1月份,正邦科技与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5月份,公司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种种迹象表明,重压之下正邦科技正在努力减轻包袱。
而正邦科技此次联合国电投浙江分公司利用“养猪+光伏”的模式进军新能源被认为有一定优势。
“所谓‘农光互补、风光无限’,依赖土地维持高速大规模发展的新能源,在面对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时,面临的土地资源约束明显。”一位从事光伏电站开发、运营的业内人士向《证券日报》
“农光互补模式是属于土地的综合利用,是未来光伏发展的方向。”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彭澎向
业内普遍认为,“养猪+光伏”这一模式或将有利于实现合作双方优势互补。
对于公司未来将如何转型,正邦科技相关负责人向《证券日报》
(编辑 张伟 才山丹)
2022年转账限额新规定:百万以上大额转账多久到账?各大银行跨行转账需要的时间如下(具体以实际为准):
一、工商银行跨行到账时间:
1、系统内实时到帐,50W以上次日。
2、跨系统根据人民银行的时间决定。
二、招商银行跨行转账时间:
1、系统内同城资金实时到帐,异地正常情况下资金可在2个工作日内到账。
2、跨行同城可在2个工作日内到账。异地正常情况下资金可在5个工作日内到账。
三、建设银行跨行到账时间:
1、系统内9:00-16:30实时到帐。
2、跨行1-3个工作日。
四、农业银行跨行转账时间:大额系统(5万以上),在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6.30)即划即至,在非工作时间,将转为小额系统(5万以下)由中国人民银行清算中心排队集中划转,一般不超过2小时。
五、中国银行跨行转账时间:
1、系统内9:00-17:00实时到帐。
2、跨行1-3个工作日。
六、交通银行跨行转账时间:系统内实时到账,跨系统24小时工作日。
七、民生银行跨行转账时间:系统内实时。
1、同城票交:周一至周五工作日运行,1至2个工作日到账。
2、异地汇款:周一至周五工作日运行,3至5个工作日到账。
3、大金额实时支付: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早8:30——下午17:00运行,半个小时到达对方总行。
4、小金额实时支付:7X24小时运行,2个小时内到达对方总行。
八、中信银行跨行转账时间:所有时间都是1-2个工作日。
九、邮政银行跨行转账时间:1-2个工作日。
十、浦发银行跨行转账时间:系统内实时到账,跨行系统24小时工作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139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债券代码:128114 债券简称:正邦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21,874,800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2,188,185,332.90元=3,125,979,047股×0.70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6951356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6951356元/股=2,188,185,332.90元÷3,147,853,847股)。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6951356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1、 已披露的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5月21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31)。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由于公司总股本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可能会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化,故公司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每10股派7元(含税)。
2、 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申请之日,公司完成了2,133,500股已授予未达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股本减少2,133,500股;公司部分2017年及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自主行权888,953股,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78,287股,股本增加684,628股。公司总股本由3,149,020,107股变更为3,147,853,847股。每股分配比例不变,每10股派7元(含税)。公司已暂停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自主行权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1,874,800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由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故利润分配预案具体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47,853,84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21,874,800股后的股份数3,125,979,04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分配利润共计2,188,185,332.9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配。
4、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5、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47,853,84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21,874,800股后的股份数3,125,979,0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7.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网友分享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6.300000元;持有网友分享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网友分享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7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6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5月31日至登记日2021年6月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一)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若在行权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派息事项发生后,公司按下述公式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派息事项发生后,公司按下述公式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1、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调整情况的说明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
1)尚未解锁的2018年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应由9.28元/股调整为:9.28元/股-0.6951356元/股=8.58元/股;
2)2018年预留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股票的行权价格应由18.66元/份调整为:18.66元/份-0.6951356元/份=17.96元/份。
2、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调整情况的说明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
1)尚未解锁的2019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应由7.49元/股调整为:7.49元/股-0.6951356元/股=6.79元/股;
2)2019年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应由9.08元/股调整为:9.08元/股-0.6951356元/股=8.38元/股。
3、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调整情况的说明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
1)尚未解锁的2021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应由8.47元/股调整为:8.47元/股-0.6951356元/股=7.77元/股;
2)2021年*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应由16.93元/份调整为:16.93元/份-0.6951356元/份=16.23元/份。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授予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授予价格的调整,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正邦转债,债券代码:128114)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正邦转债”转股价格为15.46元/股,调整后“正邦转债”转股价格为14.7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9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可转债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0)。
(三)回购价格、回购数量上限调整的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129),本次回购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34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数量上限。
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后,回购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21.34元/股调整为20.64元/股;根据拟回购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5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20.64元/股,调整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4,534,884股-24,224,80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6%-0.77%)。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艾溪湖一路569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791-86397153
咨询联系人:祝建霞
传真电话:0791-88338132
九、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140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转债代码:128114 转债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15.46元/股?
2. 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14.76元/股
3.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1年6月9日
4. 本次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不涉及暂停转股事项。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公开发行了1,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价格16.09元/股。可转债于2020年7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正邦转债”,债券代码“128114”。
2020年9月17日,公司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登记手续。根据相关法规和《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转股价格由16.09元/股调整为16.08元/股,生效日期为2020年9月22日。详见公司2020年9月18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增发股份调整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29)。
2020年10月15日,公司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转股价格由16.08元/股调整为16.09元/股,生效日期为2020年10月16日。详见公司2020年10月16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46)。
2021年1月11日,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569,908,811股A股的登记手续,新增股份于2月1日上市,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转股价格由16.09元/股调整为15.55元/股,生效日期为2021年2月1日。详见公司2021年1月28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2021年3月16日,公司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可转债转股价格由15.55元/股调整为15.56元/股,生效日期为2021年3月17日。详见公司2021年3月17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
2021年3月24日,公司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的登记。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可转债价格由15.56元/股调整为15.45元/股,生效日期为2021年3月26日。详见公司2021年3月25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
2021年5月26日,公司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可转债转股价格由15.45元/股调整为15.46元/股,生效日期为2021年5月27日。详见公司2021年5月27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5)。
一、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依据
1、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正邦转债在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2、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事项
2021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47,853,84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21,874,800股后的股份数3,125,979,0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二、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P1=P0-D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15.46元/股,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6951356元/股,P1为调整后转股价。
P1=15.46-0.6951356=14.76元/股
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5.46元/股调整为14.7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6月9日开始生效。
本报见习
6月1日晚间,正邦科技(002157.SZ)发布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显示,2020年度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7元,股权登记日为6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6月9日。
值得注意的是,2011年以来公司每年保持现金分红,2020年度公司更是加大分红力度,现金分红金额为21.88亿元,同比增长11.49倍,股利支付率达38.09%,以6月1日12.78元/股收盘价计算股息率达5.48%。本次股利支付完毕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61亿元。
除现金分红方式外,正邦科技还立足公司发展需要,不断创新回报股东方式。如为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致,2015年以来几乎每年推出股权激励,2021年初更是打出了事业合伙人计划、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组合拳。
除此之外,为了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与收益共享,提升公司整体价值,正邦科技于2021年5月启动3亿元-5亿元回购方案,彰显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价值的认可。
正邦科技能够进行高比例分红,源于公司良好的经营成果。公开资料显示,公司通过“四抢”战略,即:抢母猪、抢仔猪、抢栏舍、抢人才,2020年实现了产能快速恢复、规模大幅扩张,实现生猪出栏955.97万头,同比增长65.28%,跃升行业第二。2021年1-4月出栏376.30万头,同比增长145.13%,继续保持行业第二的位置,未来出栏有望进一步放量。
正邦科技表示,公司两年内将聚焦在养殖生产水平提升和成本的打造上,在此基础上不断扩大产能,实现公司跨越式发展。目前公司成本已经处在明显的下降通道,预计未来几个季度,公司的综合的养殖成本在行业内将非常有竞争力。
业内人士认为,在非瘟疫情常态化下,生猪养殖门槛提高,规模养殖企业市占率快速提升,养殖成本低、出栏增长快、生物安全防控高效、管理*的企业相对行业具备超额收益,平稳穿越猪周期。未来,随着生猪价格逐步企稳,正邦科技出栏不断放量、成本逐步下降,有望率先锁定头均盈利,为股东带来稳定分红。
(编辑 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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