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奥微电子,帝奥微电子招聘

2022-07-10 15:24:16 证券 group

帝奥微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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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 乙孜/作者 白起 映蔚/风控

地处长江三角洲东北部,江苏南通素有“江海门户”之称。2021年,南通市全年新增国内外上市企业11家,创历史新高。坐落于此地的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奥微”)或也“不甘落后”,加入冲击上市的队伍。

观其身后,2018-2020年,帝奥微所处的模拟集成电路行业,该行业全球及国内的市场规模增长受滞,截至2020年增速不及1%。且帝奥微在国内及全球模拟集成电路市场规模的市场占有率或均不足0.1%。与此同时,2019-2021年,帝奥微的资产负债率低于同行均值,且无长短期借款,其募资“补血”合理性存疑。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上市帝奥微审计机构多次因执业问题“吃”警示函,或难勤勉尽责。

一、行业市场规模增长显“疲软”,市占率不足0.1%成长能力或承压

此番上市,帝奥微所处的模拟集成电路行业的市场规模增速下滑,且2018-2020年,帝奥微在该行业国内及全球的市场占有率或均不足0.1%。

据帝奥微于2022年4月15日签署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书”),帝奥微系从事高性能模拟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按照产品功能的不同,其产品主要分为信号链模拟芯片和电源管理模拟芯片两大系列,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智能LED照明、通讯设备、工控和安防以及医疗器械等领域。

且招股书显示,模拟集成电路主要是电路系统与外界环境交互的接口,按照功能划分,模拟集成电路主要分为信号链芯片和电源管理芯片。

据帝奥微于2021年11月18日签署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2021年招股书”),2018年,帝奥微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9,737.04万元,占帝奥微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98%。

据招股书,2019-2021年,帝奥微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37亿元、2.48亿元、5.08亿元,占帝奥微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9.98%、***、***。

需要指出的是,2018-2019年,全球及国内模拟集成电路的市场规模增速均呈下降趋势。

据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签署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振华风光招股书”)援引自Wind的数据,2013-2020年,全球模拟集成电路市场规模分别为401亿美元、444亿美元、452亿美元、478亿美元、531亿美元、588亿美元、539亿美元、540亿美元。2014-2020年,全球模拟集成电路市场规模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0.72%、1.8%、5.75%、11.09%、10.73%、-8.33%、0.19%。

也即是说,2014-2020年,全球模拟集成电路的市场规模增速整体呈下跌趋势。

据振华风光招股书援引自Frost&Sullivan的数据,2016-2020年,国内模拟集成电路市场规模分别为1,995亿元、2,140亿元、2,545亿元、2,497亿元、2,504亿元。2017-2020年,国内模拟集成电路市场规模同比增长率分别为7.27%、18.93%、-1.89%、0.28%。

可见,2017-2020年,国内模拟集成电路的市场规模增速整体呈现下跌趋势。

由此可见,2019年,全球及国内的模拟集成电路市场规模双双陷入负增长。2020年,全球及国内模拟集成电路的市场规模虽然有所恢复,但增速均不及1%,未能恢复至其2018年的水平。

需要注意的是,帝奥微在全球及国内模拟集成电路的市场占有率或不足0.1%。

据招股书及2021年招股书,2018-2021年,帝奥微的主营业务中,国外销售收入分别为0.51亿元、0.64亿元、1.43亿元、3.13亿元,占帝奥微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2.72%、46.75%、57.91%、61.64%。同期,帝奥微国内销售收入分别为0.46亿元、0.73亿元、1.04亿元、1.95亿元,占帝奥微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7.28%、53.25%、42.09%、38.36%。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测算,若市占率以帝奥微销售收入占全球或国内模拟集成电路市场规模的比值来表示,则2018-2020年,帝奥微在国内模拟集成电路行业的市场占有率或分别为0.02%、0.03%、0.04%。

据外汇交易中心数据,2018-2020年,美元的年平均汇率分别为1美元兑6.6174元、1美元兑6.8985元、1美元兑6.8976元。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按上述年平均汇率换算,2018-2020年,全球模拟集成电路市场规模或分别为3,891.03亿元、3,718.29亿元、3,724.7亿元。同期,帝奥微的全球市场占有率或分别为0.02%、0.04%、0.07%。

综上所述,2019年,全球及国内的模拟集成电路市场规模增速均陷入负增长,到2020年增速虽回正但不及1%。且2018-2020年,帝奥微在国内及全球市场的市场占有率均不足0.1%,对此,帝奥微未来成长能力或承压。

二、无长短期借款且持有上亿元理财产品,募资补血合理性或遭拷问

值得注意的是,帝奥微拟募集1.58亿元用于补血。然而,2019-2021年,帝奥微的资产负债率持续低于同行均值,且无长短期借款。

据招股书,此番上市,帝奥微拟募资15亿元分别投入“模拟芯片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上海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南通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帝奥微拟募资1.56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据招股书,帝奥微拟在“模拟芯片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中,拟募集1.58亿元用于铺底流动资金。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帝奥微合计拟募资3.14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募投项目的铺底流动资金。

事实上,2019-2021年,帝奥微资产负债率持续低于同行均值且无长短期借款。

据招股书,帝奥微的同行业可比公司分别为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邦股份”)、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瑞浦”)、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朋微”)、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丰明源”)、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为电子”)、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芯微”)、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荻微”)。

招股书显示,圣邦股份、艾为电子、希荻微并未披露其2021年资产负债率,故帝奥微同行业可比公司2021年的资产负债率均值剔除上述三家企业。

据招股书,2019-2021年各期末,帝奥微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1.49%、9.5%、11.5%。同期,帝奥微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值分别为27.1%、22.45%、14.65%。

可见,2019-2021年各期末,帝奥微的资产负债率持续低于其同行可比公司均值。

据招股书,2019-2021年各期末,帝奥微均无长期借款、短期借款;同期,帝奥微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0元、0元、302.73万元。

可以看出,2019-2021年各期末,帝奥微的资产负债率持续低于同行均值。同期,帝奥微均无包括长、短期借款。

不止于此,截至2021年年末,帝奥微“手握”超千万元货币资金。

据招股书,2019-2021年各期末,帝奥微的货币资金分别为1,946.96万元、12,609.2万元、3,707.55万元。

据招股书,2019-2021年,帝奥微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474.11万元、6,968.25万元、16,073.09万元。同期,帝奥微的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分别为1,946.96万元、12,609.2万元、3,707.55万元。

不仅如此,2021年,帝奥微持有上亿元理财产品。

据招股书,2019-2021年各期末,帝奥微的理财产品余额分别为324.18万元、5,341.86万元、13,281.46万元。

招股书显示,2019-2021年,帝奥微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分别为-1.66亿元、0.13亿元、1.77亿元。

综上所述,2019-2021年,帝奥微的资产负债率均低于同行均值;同期,帝奥微均无长短期借款。截至2021年末,帝奥微“手握”上千万元货币资金,且持有上亿元理财产品,至此,帝奥微募资1.58亿元补血,是否具备合理性?

此外,帝奥微信披质量或“打折”。

三、社保缴纳人数与官宣对垒,审计机构频因执业问题被警示或难勤勉尽责

企业应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然而,2018-2020年,帝奥微招股书披露的社保缴纳人数与“官宣”对不上。

据2021年招股书及招股书,2018-2021年,帝奥微及其子公司的员工社保缴纳人数分别为86人、81人、101人、143人。

据招股书,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4月15日,帝奥微的合并范围内共有2家境内全资子公司,分别为南通帝迪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帝迪”)、上海帝迪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帝迪”);3家境内分公司,分别为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分公司”)、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分公司”)、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分公司”);1家境外全资子公司,为帝奥(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帝奥微”)。

其中,香港帝奥微拥有1家全资子公司为美商帝奥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国帝奥微”);而美国帝奥微拥有1家分公司,为美商帝奥微电子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

据招股书,南通帝迪成立于2016年10月19日,其经营范围为设计、生产、销售高性能集成电路芯片等;上海帝迪成立于2020年11月20日,其经营范围为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等。

据招股书,北京分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10日,其经营范围为设计、销售高性能集成电路芯片;上海分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15日,其经营范围为模拟信号集成电路芯片的设计;杭州分公司成立于2022年1月17日,其经营范围为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等。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2018年,帝奥微纳入合并范围的境内子公司、分公司包括南通帝迪及上海分公司。2019年,帝奥微员纳入合并范围的境内子公司、分公司包括,包括南通帝迪及上海分公司。2020年,帝奥微纳入合并范围的境内子公司、分公司包括,包括南通帝迪、上海帝迪、北京分公司及上海分公司。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18-2020年,帝奥微母公司的员工社保缴纳人数分别为15人、17人、28人。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18-2020年,南通帝迪的员工社保缴纳人数均为0人。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18-2020年,上海分公司的员工社保缴纳人数分别为41人、41人、53人。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20年,上海帝迪的员工社保缴纳人数为0人。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20年,北京分公司的员工社保缴纳人数为3人。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2018-2020年,帝奥微及其境内子公司分公司的员工社保缴纳人数分别为56人、58人、84人。则同期,帝奥微招股书披露的员工社保缴纳人数较“官宣”数据分别多30人、23人、17人。

除招股书披露的员工社保缴纳人数与“官宣”对垒外,此次上市,帝奥微的审计机构因审计问题多次被出具警示函。

据招股书,帝奥微此番上市的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

据沪证监决〔2020〕3号文件,2020年1月7日,立信所及其相关注册会计师因执行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项目中,存在未对部分重要内控的有效性进行恰当测试和评价、控制测试样本量不符合要求等问题,被上海证监局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据沪证监决〔2020〕2号文件,2020年1月7日,立信所及其相关注册会计师因在执行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上市申报的财务报告审计项目中,存在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与关联交易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应对措施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被上海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据沪证监决〔2020〕69号文件,2020年3月24日,立信所及其相关注册会计师因在执行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2018年年报审计项目和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项目中,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合理关注重要在建工程转固时点的及时性、收入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重要内部控制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被上海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据江苏证监局〔2020〕121号文件,2020年12月21日,立信所及其相关注册会计师因在执行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执业项目中,存在未恰当评估资金占用方面的重大错报风险、控制测试执行不到位、部分实质性程序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被江苏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据江苏证监局〔2021〕74号文件,2021年7月14日,立信所及其相关注册会计师因在执行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2016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未对主营业务收入审计中的异常情况保持合理怀疑、部分实质性程序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被江苏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据广东证监局〔2021〕51号文件,2021年7月22日,立信所及其相关注册会计师因在执行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2019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存货期初余额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应收账款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存货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未保持足够的审计怀疑等问题,被广东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可见,2020-2021年,帝奥微的审计机构立信所多次因执业问题而“吃”罚单,或难勤勉尽责。

也就是说,2018-2020年各年末,招股书披露的帝奥微境内员工实际缴纳社保人数,或均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披露的社保缴纳人数“对不上”。不仅如此,帝奥微此次的审计机构立信所,历史上因审计问题多次被出具警示函,或难勤勉尽责。

欲速则不达,骤进祗取亡。身陷层层“迷雾”的帝奥微此番上市,能否赢得投资者的青睐?犹未可知。




基金代销牌照

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截至2月25日,2月以来共发行的新基金份额仅为251.62亿份,共发行基金59只,加上1月份的数据,年内目前共发行218只新基金,发行份额为1439.82亿份,该数据甚至不如去年一个月的基金发行数据。

今年卖基金有多难?已有代销机构选择退出。

近日,《国际金融报》

调整业务不卖基金

根据浙江监管局公告,根据《行政许可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注销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许可证。

去年12月31日,杭州科地瑞富基金官网曾发布一份《关于停止基金销售相关业务》的公告,公告显示,“由于经营业务调整,即日起停止基金销售相关业务,客户持有的基金份额将转托管到对应的基金管理公司,后续由基金公司直接为客户提供服务,我司将不再提供相应服务。”

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杭州科地瑞富基金此前共代销公募基金144只,总代销规模为3255.18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杭州科地瑞富基金成立于2015年8月,于2016年6月16日获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牌照,业务开展受中国证监会与中国证券业协会监管,与长城基金、信诚基金、招商基金、华安基金、交银施罗德基金、金鹰基金、财通基金、宝盈基金、银河基金、中海基金、天弘基金等基金管理公司开展业务合作。

天眼查信息显示,今年2月,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公司被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今年1月,公司股东科地资本因挪用基金财产和个别基金产品未备案被监管部门处罚。

此前,杭州科地瑞富基金还因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被有关部门处罚。

新基金发行遇挑战

事实上,今年整体的公募基金销售业务都面临着市场波动等挑战。

北京某公募人士告诉《国际金融报》

“逆向布局是很多普通投资者很难做到的,大部分普通投资者还是会看到市场火热之后再布局,可能很多机构投资者愿意做逆向。”该人士表示。

深圳某公募业内人士向

许多业内人士也表示,目前市场投资主线暂不清晰,行业板块轮动过快,新基金的发行也很难回到此前的火热状态。

目前市场走势依旧震荡,加上俄乌冲突升级,或许会带来更多不确定性。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认为,战争不可避免地对股市造成了影响。

“但通过选取6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战争:叙利亚内战、利比亚战争、伊拉克战争、阿富汗战争、科索沃战争和海湾战争,研究对权益市场影响时,我们发现,其主要体现在关键时点上的短期冲击,但长期不改变股市牛熊。不同权益市场看,所在国家与战争关系越密切影响越大,A股因我国与战争无密切联系故基本不受影响,在所研究的6场战争中,科索沃战争因涉及北约轰炸我国大使馆构成一定短期影响,在美国空袭中国驻南大使馆后A股出现短暂下跌,后续的大牛市受国内因素影响,与战争形势无关。”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表示。

展望后市,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认为俄乌事件虽在短期对A股造成冲击,但长期来看,受益于国内稳增长政策加码,市场对政策兑现效果的信心提升,在经历“情绪底”后,风险偏好预期将迎来修复。




帝奥微电子上市*消息

雷递网 雷建平 4月15日报道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帝奥微电子”)日前IPO过会,预计下一步递交注册。

帝奥微电子计划募资15亿元,其中,5.36亿元用于模拟芯片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4.5亿元用于上海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3.59亿元用于南通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1.6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年营收5亿

帝奥微电子是一家专注于从事高性能模拟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全产品业务线”协调发展的经营战略,持续为客户提供高效能、低功耗、品质稳定的模拟芯片产品。

按照产品功能的不同,公司产品主要分为信号链模拟芯片和电源管理模拟芯片两大系列,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智能LED照明、通讯设备、工控和安防以及医疗器械等领域。

招股书显示,帝奥微电子2019年、2020年、2021年营收分别为1.37亿元、2.48亿元、5.08亿元;净利分别为253.9万元、4017.67万元、1.65亿元。

小米与OPPO是股东

IPO前,鞠建宏直接持有公司25.56%的股权,通过上海芯溪、南通圣乐、上海芯乐和南通圣喜分别间接控制公司1.74%、1.06%、0.90%和0.53%的股权,并通过一致行动人郑慧间接控制公司2.43%的股权。

鞠建宏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32.23%的股权,鞠建宏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上海沃燕和苏州沃洁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北京沃衍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一致行动人,上海沃燕和苏州沃洁分别持有17,000,000股和3,000,000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20,000,000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10.58%。

上海沃燕持股8.99%,江苏润友持股为7.93%,小米长江产业持股为7.5%,国泰发展持股为7.19%,兆杰投资持股为6.14%,OPPO 广东持股为4.33%;

安泰房地产持股为4.23%,顾宁钟持股为3.56%,高峰持股为3.33%,上海洪鑫源持股为2.9%,钱永革持股为2.54%,澜起投资持股为1.46%。

小米长江产业2019年11月成为帝奥微电子股东,当时,原股东王洪斌将所持5.5 1%股权转让予小米长江产业,2020年1月,小米长江产业再进行增资。

2020年8月,王洪斌去世,其女儿王雯均继承其在公司的200万股股份。

同期,OPPO广东、元禾璞华、澜起投资、南通圣喜、南通圣乐、上海芯乐和上海芯溪分别以货币向公司增资。

IPO后,鞠建宏持股为19.17%,上海沃燕持股为6.74%,江苏润友持股为5.95%,小米长江产业持股为5.63%,国泰发展持股为5.4%,兆杰投资持股为4.6%,OPPO广东持股为3.25%,安泰房地产持股为3.17%。

控股股东部分股权涉及诉讼纠纷风险

2022年1月4日,公司收到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帝奥投资的债权人亚伦置业认为鞠建宏曾经为李鑫代持的200万股公司股份系帝奥投资赠与李鑫持有,李鑫、帝奥投资、鞠建宏、公司等达成的《民事调解书》处分了应属于帝奥投资的财产,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故起诉至南通中院。

亚伦置业具体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撤销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苏06民终4465号民事调解书的第一项及第三项中与本案被告有关的内容;2、请求判令案涉鞠建宏名下200万股帝奥微公司股权归帝奥投资公司所有(价值约4758万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各被告共同承担。”

2022年2月17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2021)苏06民撤4号《民事裁定书》,认为亚伦置业并非股权代持纠纷案件第三人,不具备法律规定的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资格,其起诉不符合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受理条件,裁定驳回亚伦置业的起诉。

2022年2月28日,原审原告亚伦置业向江苏省*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具体诉讼请求“1、请求撤销(2021)苏06民撤4号《民事裁定书》;2、请求撤销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苏06民终4465号《民事调解书》的第一项及第三项中与本案被告有关的内容;3、请求判令案涉鞠建宏名下200万股帝奥微公司股权归帝奥投资公司所有(价值约4,758万元);4、本案诉讼费用由各被告共同承担。”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案尚待江苏省*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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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递由*媒体人雷建平创办,若转载请写明来源。




帝奥微电子招聘

编者按:深交所网站近日发布消息,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定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2022年第32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届时将审议河南皓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皓泽电子”)的网友分享申请。皓泽电子主营业务为微型驱动马达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单向开环马达、双向开环马达、光学防抖马达、闭环马达、光学变焦马达等,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计算机及周边、智能穿戴等众多智能终端领域。

皓泽电子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350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开发行股份数占发行后总股数的比例不低于25%。该公司拟募集资金48,159.08万元,其中,15,865.20万元拟用于双向开环马达建设项目、13,016.91万元拟用于光学防抖马达建设项目,6,276.97万元拟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3,000.00万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17年至2021年,皓泽电子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0.82%、92.57%、88.55%、95.58%和73.32%,产销率分别为104.15%、95.76%、97.81%、99.35%和99.18%。

根据招股说明书,双向开环马达建设项目按照18个月建设投产规划,预计第2年将实现30%的产能,第3年达到80%产能,第4年达到***产能,完成项目全部投产的建设任务。光学防抖马达建设项目按照18个月建设投产规划,预计第2年将实现30%的产能,第3年达到80%产能,第4年达到***产能,完成项目全部投产的建设任务。

2017年至2021年,皓泽电子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9,994.97万元、29,180.34万元、37,891.44万元、51,005.68万元和51,115.29万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2,986.25万元、2,946.56万元、5,116.03万元、8,216.79万元和6,967.08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986.25万元、2,946.56万元、5,116.03万元、8,224.09万元和6,988.29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850.90万元、3,471.43万元、5,014.98万元、8,041.56万元和6,710.82万元。

2018年至2021年,皓泽电子营业收入同比增幅分别为45.94%、29.85%、34.61%和0.2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幅分别为-1.33%、73.63%、60.75%和-15.0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幅分别为21.77%、44.46%、60.35%和-16.55%。

2017年至2021年,皓泽电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46.99万元、-2,071.56万元、5,897.50万元、1,821.45万元和20,701.58万元,净现比分别为0.18、-0.70、1.15、0.22和2.97;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6,517.63万元、15,560.43万元、34,807.64万元、40,089.89万元和68,775.9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82.61%、53.33%、91.86%、78.60%和134.55%。

2022年一季度,皓泽电子营收、净利、毛利率齐下滑。2022年一季度,皓泽电子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12,303.12万元,同比下降13.93%;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64.51万元,同比下降59.24%;综合毛利率26.90%,较2021年全年下降2.89个百分点。

2022年一季度,皓泽电子主要客户丘钛微净利润下滑,另一主要客户舜宇光学营业收入微降且出货量下滑。

小米之关联方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小米长江基金”)于2020年3月入股皓泽电子,OPPO之关联方深圳市欢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欢太科技”)于2020年3月入股皓泽电子。

2020年3月16日,欢太科技、小米长江基金等五名法人及自然人投资者与皓泽电子及其股东签署《增资协议》,约定欢太科技以货币增资3,465.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315.00万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小米长江基金以货币增资2,695.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245.00万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完成后,欢太科技持有皓泽电子315.00万股,持股比例为4.468%;小米长江基金持有皓泽电子245.00万股,持股比例3.475%。

2019年至2021年,皓泽电子小米品牌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67.69万元、2,332.12万元和11,684.65万元,毛利分别为113.14万元、794.53万元和3,795.2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1.76%、4.60%和22.98%,毛利占比分别为0.99%、4.98%和25.18%,收入、毛利占比逐年增长。

2019年至2021年,皓泽电子OPPO品牌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3,265.80万元、23,805.26万元和17,238.22万元,毛利分别为8,829.87万元、8,283.95万元和5,044.6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61.49%、46.99%和33.91%,毛利占比分别为77.00%、51.94%和33.47%。

皓泽电子表示,未来公司对小米的依赖程度将逐步提高,对小米可能构成重大依赖,但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未来公司对OPPO的依赖程度将逐步降低,目前对OPPO不存在重大依赖。

2022年一季度,皓泽电子小米品牌主营业务收入和毛利占比分别为40.20%、46.44%。2022年一季度,皓泽电子OPPO品牌主营业务收入和毛利占比分别为22.92%、19.15%。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皓泽电子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7.79%、29.23%、30.35%、31.59%和29.79%,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7.73%、29.08%、30.31%、31.48%和29.65%。

2018年至2021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37.72%、33.32%、33.85%和24.70%。

皓泽电子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单向开环产品和双向开环产品构成。过去五年,该公司单向开环马达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1.95%、96.93%、79.39%、78.26%和49.63%,双向开环马达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05%、2.76%、20.00%、20.21%和48.55%。

过去两年,皓泽电子单向开环马达和双向开环马达的单价均持续下滑。

2018年至2021年,皓泽电子单向开环马达平均单价分别为2.34元、2.21元、2.00元和1.94元,双向开环马达平均单价分别为2.97元、3.77元、3.42元和2.59元。2019年至2021年,该公司单向开环马达平均单价变动率分别为-9.83%、-5.21%和-3.19%,双向开环马达平均单价变动率分别为26.94%、-9.28%和-24.32%。

2017年至2021年各期末,皓泽电子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284.60万元、16,558.91万元、22,482.48万元、22,108.92万元和18,489.04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40.24%、55.97%、59.65%和39.93%和35.98%,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3.12%、59.81%、61.90%、43.35%和37.76%。

2017年至2021年各期末,皓泽电子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5,287.88万元、6,180.84万元、4,894.97万元、19,603.86万元和11,458.55万元。

皓泽电子主要客户集中度较高。2017年至2021年,皓泽电子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分别为16,723.52万元、25,471.44万元、30,635.77万元、40,099.84万元和43,173.1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3.64%、87.29%、80.85%、78.62%和84.46%。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皓泽电子作为被告存在两项已和解重大知识产权诉讼。

2020年3月25日,新思考电机有限公司以皓泽电子制造、销售、许诺销售的应用于OPPO Reno3 5G数字移动电话机系列产品的透镜驱动装置(也叫马达、电机)侵害其“ZL201210189525.5”号发明专利权(专利名称为“透镜驱动装置、自动对焦照相机及附带照相机的移动终端”)为由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皓泽电子停止制造、许诺销售、销售侵权透镜驱动装置的行为,并要求皓泽电子赔偿3,000.00万元、承担诉讼费用以及新思考电机有限公司因制止侵权行为所花费的合理费用。2021年4月1日,皓泽电子收到“(2020)闽02民初274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皓泽电子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被诉侵权透镜驱动装置、赔偿新思考电机经济损失100万元、赔偿新思考电机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费用22.11万元、驳回新思考电机其他诉讼请求。2021年4月12日,皓泽电子提起上诉。2022年1月21日,*人民法院作出(2021)*法知民终2333号民事裁定书,撤销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闽02民初274号民事判决,准许新思考电机撤回起诉。

2020年8月31日,新思考电机有限公司以皓泽电子制造、销售、许诺销售的应用于OPPO Reno3 5G数字移动电话机系列产品的透镜驱动装置(也叫马达、电机)侵害其“ZL201721741621.0”号实用新型专利权(专利名称为“透镜驱动装置、照相装置以及电子设备”)为由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皓泽电子停止制造、许诺销售、销售侵权透镜驱动装置的行为,并要求皓泽电子赔偿1,000.00万元、承担诉讼费用以及新思考电机有限公司为因制止侵权行为所花费的合理费用。2020年12月23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苏05民初1322号民事裁定,案件移送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2021年3月29日,*人民法院作出(2021)*法知民辖终62号裁定,维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苏05民初1322号民事裁定,案件由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裁定为终审裁定。2021年6月7日,针对前述“ZL201721741621.0”号实用新型专利权诉讼,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豫01知民初940号民事裁定书,因新思考电机未在规定期间内预交案件受理费,裁定按新思考电机撤回起诉处理。

2021年4月10日,皓泽电子与新思考电机就上述两项专利侵权事宜签署《和解协议》。

皓泽电子表示,专利诉讼不涉及公司核心技术。涉诉产品为2019年新项目产品,2019年至2021年,公司涉诉产品的收入分别为3,269.27万元和2,655.48万元和694.5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8.64%、5.24%和1.37%;2019年至2021年各期末,公司涉诉产品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78.21万元、26.02万元和4.14万元,存货占比分别为8.27%、0.58%和0.09%;公司涉诉产品收入占比、期末存货占比均不高。

2017年至2021年各期末,皓泽电子劳动合同员工数量分别为850人、711人、804人、821人和786人。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皓泽电子未缴纳养老保险人数分别为536人、558人、185人和100人,未缴纳人数占比分别为75.39%、69.40%、22.53%和12.72%;未缴纳医疗保险人数分别为588人、631人、213人和110人,未缴纳人数占比分别为82.70%、78.48%、25.94%和13.99%;未缴纳工伤保险人数分别为588人、630人、213人和101人,未缴纳人数占比分别为82.70%、78.36%、25.94%和12.85%;未缴纳失业保险人数分别为593人、630人、192人和101人,未缴纳人数占比分别为83.40%、78.36%、23.39%和12.85%;未缴纳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588人、631人、213人和110人,未缴纳人数占比分别为82.70%、78.48%、25.94%和13.99%;未缴纳住房公积金人数分别为389人、532人、412人和141人,未缴纳人数占比分别为54.71%、66.17%、50.18%和17.94%。

2017年至2021年各期末,皓泽电子劳务派遣人数分别为0人、413人、881人、0人和0人。

2018年至2021年各期末,皓泽电子劳务外包人员分别为75人、201人、767人和960人,占劳动用工总人数比例分别为6.26%、10.66%、48.30%和54.98%;劳务外包金额分别为454.25万元、535.42万元、1,462.86万元和2,713.06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2.20%、2.03%、4.19%和7.56%。

这是近两个月小米、OPPO两家企业关联交易助力企业IPO上会的第二起案例。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26次审议会议于4月11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奥微”)网友分享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103家企业。

2020年1月,小米长江产业以5456.88万元价格获得帝奥微5.51%股权。2020年3月,加上金浦智能、国科京东方、平潭荣巽,四者还对帝奥微有限进行增资,新增注册资本1024万元,最终以6898.58万元认购。

2020年9月,帝奥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1563万股普通股的议案,其中向OPPO广东非公开发行819万股,其他认购股东还有元禾璞华、南通圣喜、南通圣乐、上海芯乐、上海芯溪、澜起投资等。

小米长江产业和OPPO广东位列帝奥微前十大股东。本次发行前,小米长江产业持有帝奥微14,193,818股,持股比例7.50%,为帝奥微第四大股东;OPPO广东持有帝奥微8,190,000股,持股比例4.33%,为帝奥微第七大股东。

2019年至2021年,帝奥微芯片最终应用于小米产品金额分别为97.47万元、2,306.15万元、4,170.34万元;帝奥微芯片最终应用于OPPO产品金额分别为1,964.45万元、4,705.13万元、10,213.74万元。

2021年,帝奥微芯片最终应用于小米和OPPO产品的金额合计占帝奥微营业收入的28.33%。

从事微型驱动马达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IPO拟募资4.82亿元

皓泽电子的前身为河南省皓泽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8日。2019年10月25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皓泽电子主营业务为微型驱动马达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单向开环马达、双向开环马达、光学防抖马达、闭环马达、光学变焦马达等,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计算机及周边、智能穿戴等众多智能终端领域。

2020年12月21日,皓泽电子在深交所网站披露招股说明书,拟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保荐人、主承销商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武石峰、何君光,律师事务所为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产评估机构为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皓泽电子选择的上市标准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皓泽电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林聪,刘富泉、李斐、彭坤、韩强、孟州市皓和电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皓和电子”)、孟州市皓瀚电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皓瀚电子”)为其一致行动人。林聪直接持有皓泽电子16.27%的股份,并通过皓和电子间接控制公司11.07%的股份;刘富泉直接持有公司4.61%的股份,并通过皓瀚电子间接控制公司1.28%的股份;李斐持有公司2.16%的股份;彭坤持有公司1.44%的股份;韩强持有公司1.09%的股份,五人合计控制公司37.91%的股份。

皓泽电子表示,刘富泉为公司核心团队成员,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负责公司财务及管理工作;李斐为核心团队成员,自2013年加入公司以来一直负责公司销售工作;彭坤为核心团队成员,自2013年加入公司以来一直负责公司研发工作;韩强为核心团队成员,自2012年即一直负责公司生产运营管理工作。上述股东各自负责公司运营管理的财务、销售、研发及生产运营工作,在公司的运营决策、日常管理等方面始终与林聪保持一致。林聪为皓和电子普通合伙人、刘富泉为皓瀚电子普通合伙人,故皓和电子和皓瀚电子也为林聪的一致行动人。

林聪,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3月至2005年10月,担任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工程师;2005年10月至2007年3月,担任思考电机(上海)有限公司工程师;2007年3月至2010年1月,担任宁波金诚泰电子有限公司研发部长;2011年5月至2012年5月,担任控达克(上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12年6月至2015年8月担任河南省皓泽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8月至2019年8月担任河南省皓泽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担任皓泽电子董事长、总经理。

小米、OPPO入股

根据招股说明书,小米之关联方小米长江基金于2020年3月入股皓泽电子,OPPO之关联方欢太科技于2020年3月入股皓泽电子。

2020年3月16日,欢太科技、小米长江基金、深圳市惠友创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惠友创嘉”)、苏州三行智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三行智祺”)、林新松与皓泽电子及其股东签署《增资协议》,约定欢太科技以货币增资3,465.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315.00万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小米长江基金以货币增资2,695.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245.00万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林新松以货币增资2,31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210.00万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惠友创嘉以货币增资1,54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140.00万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三行智祺以货币增资1,54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140.00万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2020年3月16日,皓泽电子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欢太科技、小米长江基金、惠友创嘉、三行智祺、林新松对发行人的增资事宜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20年3月31日,致同会计师出具“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75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20年3月31日,收到欢太科技、小米长江基金、林新松、惠友创嘉、三行智祺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050.00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实际缴纳11,550.00万元,其中1,050.00万元计入新增注册资本,剩余10,5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小米、OPPO也是帝奥微股东 关联交易助力帝奥微IPO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26次审议会议于4月11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帝奥微网友分享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103家企业。

帝奥微招股说明书

2019年至2021年,帝奥微不存在与小米、OPPO直接交易的情形,但存在帝奥微芯片最终应用于小米和OPPO的情况。

帝奥微招股说明书

2021年净利润同比下降15%

2022年一季度营收、净利、毛利率齐下滑

2022年一季度,皓泽电子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12,303.12万元,同比下降13.93%;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64.51万元,同比下降59.24%;综合毛利率26.90%,较2021年全年下降2.89个百分点。

皓泽电子表示,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一季度手机行业出货量及公司自身收入基数较高;利润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公司自身2021年一季度利润基数较高,公司自身加大自动化设备投入后营业成本中的折旧费用增加,同时增加高职级管理、营销、研发人员、提高员工工资福利后人员成本增加;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单向开环马达销售周期较长的产品协商降价。

2019年至2021年,皓泽电子主要客户丘钛微摄像头模组营业收入变动率分别为65.62%、46.21%和11.16%。2022年第一季度,丘钛微预计营业收入同比变动-7.72%至5.46%,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48.02%至57.92%,丘钛微业绩下滑主要受市场竞争加剧、新产品市场开拓阶段亏损、用工成本上升、苏州新冠疫情影响。

2019年至2021年,皓泽电子主要客户舜宇光学光电产品营业收入变动率分别为46.61%、-0.88%和-0.56%。2022年第一季度,舜宇光学摄像头模组出货量同比下降22.74%,环比下降0.34%,出货量下滑主要是受2021年一季度出货量前期基数较高和智能手机市场需求较淡影响。

皓泽电子还表示,由于2021年一季度智能手机出货量较高导致公司收入、净利润前期基数较高,短期内全球新冠疫情及芯片短缺形势仍在持续,如公司主要下游客户丘钛微、舜宇光学收入、净利润、出货量持续下滑,公司将面临直接客户订单减少或流失的风险,公司2022年半年度仍存在收入、净利润同比下滑的风险。

对小米的依赖程度将逐步提高

2022年一季度,皓泽电子小米品牌主营业务收入和毛利占比分别为40.20%、46.44%,皓泽电子未来对小米的依赖程度将逐步提高,皓泽电子对小米可能构成重大依赖,但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皓泽电子小米品牌业务收入2021年同比增长401.03%,2022年一季度(未经审计)同比下降9.61%,截至2022年3月31日合作项目和在手订单充足,短期皓泽电子小米业务不存在下滑的风险。

但皓泽电子也提示风险称,如未来小米市场份额下降或竞争地位发生重大变动,小米为保障供应链安全减少向发行人采购,公司小米OIS光学防抖马达保供量实现率未能达标,或OIS光学防抖产品《长期协议》后续不具备持续性,公司将面临主要终端客户订单减少或流失的风险,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019年至2021年,皓泽电子OPPO品牌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3,265.80万元、23,805.26万元和17,238.22万元,毛利分别为8,829.87万元、8,283.95万元和5,044.6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61.49%、46.99%和33.91%,毛利占比分别为77.00%、51.94%和33.47%,2019年至2021年皓泽电子对OPPO存在重大依赖,但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022年一季度,皓泽电子OPPO品牌主营业务收入和毛利占比分别为22.92%、19.15%,未来皓泽电子对OPPO的依赖程度将逐步降低,皓泽电子目前对OPPO不存在重大依赖,也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021年皓泽电子OPPO品牌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27.59%。2022年一季度同比下降44.52%。皓泽电子预计,2022年半年度OPPO品牌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约45%。2021年以来皓泽电子OPPO品牌收入同比大幅下降主要原因为:1)2021年以来OPPO为保障其马达供应链安全、稳定,降低了对发行人采购数量和比例;2)皓泽电子OPPO订单主要的单向13M、双向48M、单向16M产品供货时间较长,经多次协商降价后平均单价下降;3)皓泽电子2021年对OPPO马达出货量约占OPPO同类物料对外采购数量的40%,OPPO导入其他国产供应商后,仍然有进一步降低对皓泽电子采购数量和比例的趋势。

皓泽电子提示风险称,未来公司对OPPO终端品牌的出货量及收入可能继续下滑,公司将面临主要终端客户订单减少或流失的风险,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过去5年毛利率呈波动向下趋势

皓泽电子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单向开环产品和双向开环产品构成。过去五年,该公司单向开环马达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8,285.31万元、28,180.23万元、30,039.06万元、39,645.76万元和25,229.6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1.95%、96.93%、79.39%、78.26%和49.63%;双向开环马达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600.15万元、803.22万元、7,567.06万元、10,239.21万元和24,680.6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05%、2.76%、20.00%、20.21%和48.55%。

过去五年,该公司单向开环马达毛利率分别为36.57%、28.79%、23.89%、26.37%和27.32%,双向开环马达的毛利率分别为50.98%、40.73%、55.17%、52.52%和33.23%。

皓泽电子表示,公司综合毛利率相对稳定,单向开环马达毛利率略有增长,双向开环马达毛利率最近一期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受产品销售周期较长、竞争性定价策略、材料成本和制造费用上升等多重因素影响。

2021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37.76%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皓泽电子逾期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4,828.75万元、2,003.63万元、999.73万元和463.82万元。2019年至2021年,该公司逾期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98.18%、96.46%和92.37%。

2017年至2021年,皓泽电子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43次、2.42次、1.85次、2.19次和2.41次。

2021年末应收票据账面价值1.15亿元

2018年至2021年各期末,皓泽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原值分别为1,320.23万元、353.37万元、0万元和0万元。2020年、2021年期末无应收商业承兑汇票情况。2018年末和2019年末,该公司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坏账计提金额分别为66.01万元和14.13万元。

主要客户集中度较高

2017年至2021年,皓泽电子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分别为16,723.52万元、25,471.44万元、30,635.77万元、40,099.84万元和43,173.1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3.64%、87.29%、80.85%、78.62%和84.46%,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

皓泽电子在招股说明书中表示,根据TSR报告,2018年至2020年,全球各期前十大摄像头模组厂市占率合计分别为69.19%、72.56%和72.36%,行业集中度较高,公司预计未来一定时期内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仍将维持较高水平。

皓泽电子称,如果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战略、经营状况出现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其对公司产品的需求下降,或因公司产品交付质量、交付速度等原因不能满足客户需求而使公司与其合作关系出现重大变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021年产能利用率73.32%

皓泽电子本次募投项目中,拟投资15,865.20万元,建设双向开环马达生产车间及制造生产线等,扩大双向开环马达产能。根据招股说明书,本项目按照18个月建设投产规划,预计第2年将实现30%的产能,第3年达到80%产能,第4年达到***产能,完成项目全部投产的建设任务。

该公司另一募投项目拟投资13,016.91万元,建设光学防抖马达生产车间及制造自动化生产线等,扩大光学防抖马达产能。根据招股说明书,本项目按照18个月建设投产规划,预计第2年将实现30%的产能,第3年达到80%产能,第4年达到***产能,完成项目全部投产的建设任务。

公司作为被告存在两项已和解重大知识产权诉讼

2021年4月10日,皓泽电子与新思考电机就上述两项专利侵权事宜签署《和解协议》,《和解协议》主要内容有三点。

一是新思考电机许可皓泽电子使用前述诉讼事项涉及的2项专利。许可使用期限为上述专利的有效期内,许可使用费800万元,皓泽电子承诺不会将获许可使用的专利再转授权或转许可或以任何形式允许第三方以任何形式使用,皓泽电子和新思考电机(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均承诺不会就对方以许可使用的专利权为基础进行研发获取的专利权主张任何权益。

二是就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闽02民初274号”《民事判决书》,皓泽电子在《和解协议》生效后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新思考电机自收到首笔400万元专利许可使用费之日起5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回对皓泽电子的起诉;就新思考电机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皓泽电子涉嫌侵犯其实用新型专利“透镜驱动装置、照相装置以及电子设备”(专利号:ZL201721741621.0)的诉讼,新思考电机自收到首笔400万元专利许可使用费之日起5日内向法院申请撤回对皓泽电子的起诉,且不再就相同或类似事由再行提起诉讼;双方均不得在管辖法院对前述2项诉讼作出准许撤诉的裁定后,再以任何理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再审;亦不得就相同或类似事由再行向其他法院提起诉讼。

三是自《和解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截至《和解协议》生效日之前双方各自拥有的全部现行有效的已授权专利范围内:1)双方不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有权机关提出请求对方专利权无效的宣告请求,不再以任何形式主张对方专利权侵权;2)双方(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不会直接或间接、亲自或通过任何第三方,以指使、诱导、协助、迫使等方式针对对方的任何行为、产品提起诉讼或其他权利主张,亦不得针对对方的知识产权提起无效宣告请求。

2021年4月16日,皓泽电子已向新思考电机支付首笔400万元专利使用费,余下400万元已于2022年4月支付完成。2021年6月7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豫01知民初940号民事裁定书,因新思考电机未在规定期间内预交案件受理费,裁定按新思考电机撤回起诉处理。2022年1月21日,*人民法院作出(2021)*法知民终2333号民事裁定书,撤销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闽02民初274号民事判决,准许新思考电机撤回起诉。

皓泽电子表示,专利诉讼不涉及公司核心技术。

皓泽电子涉及两起专利诉讼均为应用于OPPO Reno3 5G数字移动电话机系列产品的两款马达。

皓泽电子称,涉诉产品为2019年新项目产品,2019年至2021年,公司涉诉产品的收入分别为3,269.27万元和2,655.48万元和694.5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8.64%、5.24%和1.37%;2019年至2021年各期末,公司涉诉产品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78.21万元、26.02万元和4.14万元,存货占比分别为8.27%、0.58%和0.09%;公司涉诉产品收入占比、期末存货占比均不高。

皓泽电子还称,公司与新思考电机签署《和解协议》并了结相关诉讼,相关诉讼及和解事项对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的利润总额影响金额分别为-200万元、-600万元,对公司财务经营状况、生产经营活动、经营业绩与持续经营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2021年末超12%员工未缴纳社保

2018年至2021年,该公司未缴养老、医疗保险员工缴纳新农保人数分别为434人、402人、157人和65人,未缴养老、医疗保险员工缴纳新农合人数分别为525人、441人、164人和66人。

2019年超半数用工员工为劳务派遣人员

皓泽电子表示,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已无劳务派遣人员,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规定。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超过10%的情形,主要原因是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工人数量较多,部分时期会面临工人不足且自主招工难的情况。由于业务量增加,交货期紧,用工不足且自主招工困难,公司根据业务情况选聘部分劳务派遣人员作为补充用工方式,解决公司劳务用工问题,因此劳务派遣人员数量较多、占比较高。公司后续逐步对劳务派遣用工进行规范,包括增加及改进自动化设备、适当增加劳务外包等,逐步降低部分岗位对劳动力的依赖,相应降低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公司从2020年3季度针对劳务派遣人员超标的情况进行整改,整改前后针对劳务派遣人员单位结算工资规则未发生变化,劳务派遣人员和相同岗位劳动合同员工均是以工时为计价单位进行结算,故整改前后公司劳务派

遣人员的薪酬水平未发生明显变化。劳务派遣人员如果按劳动合同员工发放薪酬对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无影响。

为解决劳务派遣用工不规范情况,公司逐步增加和改进自动化设备,降低部分岗位对劳动力的依赖,逐步将马达组装、外观检测、定子生产等自动化程度较低的生产工序使用劳务外包的形式进行生产;公司与部分劳务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转为公司正式员工。通过前述整改措施,截至2020年9月末,公司不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情况。派遣员工中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人员的薪酬水平未发生明显变化。

2018年至2021年各期末,皓泽电子劳务外包人员分别为75人、201人、767人和960人,占劳动用工总人数比例分别为6.26%、10.66%、48.30%和54.98%。

2018年至2021年,皓泽电子劳务外包金额分别为454.25万元、535.42万元、1,462.86万元和2,713.06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2.20%、2.03%、4.19%和7.56%。

皓泽电子解释称,劳务外包费用对公司财务数据不存在较大影响。公司采取劳务外包形式解决季节性劳务用工短缺的问题,导致劳务外包金额较大,符合行业经营特点。公司选择劳务外包供应商主要是根据项目的工作量、对项目的熟悉程度、对行业的熟悉程度确定价格。公司劳务外包服务在市场中没有公开标准价格,公司通过多方供应商询价比较确定价格,公司的劳务外包价格公允合理。公司将特定产线、工序整体外包于劳务公司,外包方对产品进行特定工序加工,按照当月产量以个数或工时为计价单位进行结算;生产人员由外包方进行管理及支付薪酬。

2019年分红1200万元

根据2019年12月2日皓泽电子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截至2019年10月31日的总股本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共计分红1,200.00万元。上述股利分配于2020年3月17日全部完成。

2017年度、2018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皓泽电子未进行股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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