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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8-088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满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湖南华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曾于2018年1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我司股东湖南华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集团”,持有我司6.45%股权)、及其一致行动人彭程(持有我司1.64%股权)在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我司股份5,900,000股。
2018年8月23日,我司收到华夏集团出具的《关于减持中交地产股票计划期满的告知函》,截至2018年8月23日,华夏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已期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一、股份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夏集团持有我司股份28,746,853股,占我司总股本的6.45%,华夏集团一致行动人彭程持有我司股份7,322,850股,占我司总股本的1.64%,减持计划期间内,华夏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减持我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华夏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备查文件
华夏集团出具的《关于减持中交地产股票计划期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8-089
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持有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股份28,746,853股(占我司总股本比例6.45%)的股东湖南华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集团”)、及其持有我司股份7,322,850股(占我司总股本比例1.64%)的一致行动人彭程计划减持我司股票,其中,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860,000股(占我司总股本比例约1.99%);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7,720,000股(占我司总股本比例约3.98%)。
一、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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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财务需求。
(二)股份我司在2008年12月实施定向增发发行的股份。
(三)拟减持数量及占我司总股本的比例: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数量不超过8,860,000股(占我司总股本比例约1.99%);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数量不超过17,720,000股(占我司总股本比例约3.98%)。减持期间内若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数量将做相应调整。湖南华夏及一致行动人彭程承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我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四) 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五)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六)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见、承诺一致
我司在2008年12月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和定向增发。华夏集团曾承诺:自通过认购增发股份取得中交地产股份后,自股权分置改革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上述期限届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占中交地产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2%,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已按期严格履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不存在差异。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华夏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华夏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华夏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减持期间,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和要求,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关于新增东海证券为上投摩根旗下
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与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签订了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东海证券开始如下基金的代理销售业务,投资人可通过东海证券开展以下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等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东海证券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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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站:www.longone.com.cn
2、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9-4888
网址:www.cifm.com
特此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上投摩根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9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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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照《上投摩根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50%,上表中“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按照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50%计算而得,实际分配金额高于该数额。
(2)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或每10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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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2)权益登记日2018年9月26日之前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 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2018年9月26日之前(不含2018年9月26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销售网点或通过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及客服热线查询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4咨询办法:
(1)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38794888、400 889 4888。
(3)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ifm.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的分红行为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影响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风险及投资收益水平,敬请投资者注意。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1日
上投摩根货币市场基金国庆节假期前暂停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的通知》(证监办发〔2017〕84号),2018年9月29日(星期六)至10月7日(星期日)休市,10月8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2018年9月27日、9月28日暂停上投摩根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和其他基金转换为本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本基金转换为其他基金的转换业务、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以及我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交易业务仍照常办理。自2018年10月8日起,本基金所有销售网点恢复办理本基金的正常申购、转换转入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请投资人及时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假期带来不便及资金在途的损失。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 400 889 4888,或登录网站www.cifm.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上投摩根全球多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根据《上投摩根全球多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上投摩根全球多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说明书》的有关规定,鉴于2018年9月25日为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暂停2018年9月25日上投摩根全球多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转入业务,并于9月26日起恢复本基金的上述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if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4888咨询相关信息。
上投摩根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国庆节假期前暂停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2018年9月28日暂停上投摩根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和其他基金转换为本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本基金转换为其他基金的转换业务、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以及我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交易业务仍照常办理。自2018年10月8日起,本基金所有销售网点恢复办理本基金的正常申购、转换转入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上投摩根天添盈货币市场基金国庆节假期前限制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9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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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2018年9月27日、9月28日限制上投摩根天添盈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申购、其他基金转换为本基金及定期定额投资的金额,即单个基金账户单个份额类别的单日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金额累计限额为50万元(含50万元),对于超过50万元的部分,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
本基金转换为其他基金的转换业务、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以及我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交易业务仍照常办理。
自2018年10月8日起,本基金的申购、其他基金转换为本基金及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均恢复正常,不再执行上述限制措施,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请投资人及时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假期带来不便及资金在途的损失。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 400 889 4888,或登录网站 www.cifm.com 获取相关信息。
上投摩根亚太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根据《上投摩根亚太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上投摩根亚太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鉴于2018年9月25日为主要市场节假日,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暂停2018年9月25日上投摩根亚太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转入业务,并于9月26日起恢复本基金的上述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大家好,我是大嘴。
进入娱乐圈的30多年的刘畊宏演戏,唱歌没火,却凭借健身直播火了。
地产圈中,成立近30年的中交地产一直不入流,对比同是央企的保利,中海,华润,招商等,中交地产就像没跳《本草纲目》前的刘畊宏。
2022年的春天,房地产市场整体低迷,爆雷,躺平的房企一个接一个。而中交地产却在短短1个月时间,价从3月中旬时的每股不足7元,一路飙涨到超25元,期间拉出了12个涨停,轻松*其他地产股,股价累计涨幅达225%。
根据中交地产发布的2021年年报来看,股价飞涨的中交地产实际上还是逃脱不了其他房企普遍出现的现象“增收不增利”。
截止2021年末,其净负债率为217.7%,剔除预收账款后的资产负债率为82.0%,现金短债比为0.6倍。
看负债,幸好是中交,不然早就爆雷了,西游记中,有神仙背景的妖精最后基本都被召回,而没有背景的妖精则基本被孙悟空打死,这就是现实。
“三道红线”全踩的中交地产,也成了央企开发商中的“当红炸子鸡”,和一众处于绿档或黄档的央企开发商相比,中交地产算得上是特立独行的一个。
中交成为绿城中国大股东后,使其一跃成为“国企概念股”,获得充分的资本优势,融资成本降至4.6%的行业超低位,资金成为其核心优势,助力绿城近年的大举扩张。
也正是中交集团与绿城姻缘,中交地产这家成立三十几年的老牌房企在管理风格有不少民企的作风吗,特别是与绿城的一些经理人交换。
虽然中交地产由中房集团,中交置业,华通置业等几部分的人员组成,与其他央企国企地产主要核心团队成员自行培养成长起来不同,中交每年都有来自不同背景的经理人加入。
近期,原世茂地产华北区域董事长刘辉加盟中交,出任中交房地产管理集团总经理。
刘辉,2005年清华大学博士毕业,2005作为早期龙湖仕官生加盟龙湖集团,龙湖基层岗位一直做到龙湖北京运营总,2013年加盟世茂集团任职环渤海区域总裁,后期合并东北区域之后正式任命为华北区域董事长。
刘辉与中交其实早有渊源,2020年11月,中交地产总裁助理,华北区域总经理宗鸣拜访了还是世茂集团副总裁的刘辉。
更早消息2019年11月,中交官微报道:11月4日,公司党委书记、总裁李永前会见了来访的世茂集团副总裁刘辉一行,公司副总裁周冬参加了会见。
刘辉作为70后地产人,在整个地产职业生涯只在两家标杆房企有过经历,在环渤海区域任职数十年,在圈内口碑不错。
除了此次的新入职的刘辉,中交地产在近几年还吸纳了不少外部经理人加盟,简单梳理了下:
徐爱国,原阳光城集团副总裁,现中交地产执行总裁;
任晓峥,前绿城中国雄安公司总经理,现中交地产总裁助理、津雄公司总经理;
颜龙,原阳光城东北区域总经理,现中交地产总部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何平,前万达昆明公司总经理,现中交地产总裁助理、上海公司总经理;
方轶,原龙光地产营销中心总经理,现中交地产总部营销管理部总经理、
葛宁,原万达商业规划院副院长、延安万达城总经理,现中交地产成都公司总经理;
冯潇,原宋都西南区域总经理,现中交地产总部成本管理部总经理;
宗鸣,原旭辉集团北京公司总经理,现中交地产华北区域总经理、管理集团董事长。
姚能民,原合景泰富武汉公司总经理,现中交地产武汉城市公司总经理。
一边是不停的招募外部经理人进入,另外一边是中交地产高层的频繁变动,从2017年开始,中交地产公司的高层领导,就有孙国强先生、张世文先生、梁运斌先生、陆伟强先生、彭增亮先生等人先后离职。
五年内经历了四次换帅的中交地产,除了近期的“妖股”让其上了多次热门,在之前存在感一直不强。
众多央字头房企中,招商、中海、保利、华润作为第一梯队,业绩早就过千亿,目前稳居前十,其他的央企基本上就剩下追赶了。
克尔瑞数据显示,过去三年的时间,中交地产从排名90多位,进入到了40多位,2021年也迈入千亿规模。组成了以金茂,中国铁建,中交地产,中国中铁,中冶置业为主的第二梯队。
从过去这些年的发展来看,第二梯队的争夺争夺是非常激烈,各领风骚几年。那么究竟谁能够在第二梯队里面脱颖而出,往第一集团去靠近,这个依靠的不仅仅是公司的规模和资源,更要靠市场化的程度,市场化的人才和市场化的一些打法。
过去几年中,第二梯队房企一直在寻求追赶第一梯队,如中铁建,中铁置业都是无功而返,就是因为在市场化的道理上出现了波折,出现了暂停,甚至是倒退。
中交因为国企的背景,吸引了一批市场化明星经理人来投,又有绿城这么一个兄弟单位的*经验的可供借鉴,能否稳住,冲击第一梯队,接下来两年显得尤为关键。
去年,中交地产发布公告称,李永前由于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聘任汪剑平为总裁,聘任孙卫东为执行总裁。
汪剑平,历任华星置地经理、总经理、董事长以及葛洲坝集团副总经理。
孙卫东,历任中房地产董事、总经理和中交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副总裁。
“提拔”孙卫东,空降汪剑平。
相比普通房企,背靠中交集团,中交地产显然有更多试错机会,中交地产在如今房地产这个环境中仍敢继续加杠杆扩张,对其可以说是用风险换行业地位,以免被头部“大哥”甩远,只不过在瞬息万变的市场上,踏准节奏是关键。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132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公司”)持有中交地产舟山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公司”)51%的股权,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持有舟山公司49%股权。现根据舟山公司实际情况,为实现股东方资源的优化集中管理,双方股东拟对舟山公司同比例进行减资,将舟山公司注册资本从60,000万元减至10,000万元,华通公司减资金额25,500万元,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减资金额24,500万元。由于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是我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与我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减资构成关联交易。
我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项目公司减资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李永前、薛四敏、梁运斌、周济回避表决本项议案,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方介绍
公司名称: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37,701.04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平江路139号
成立日期:1984年12月
法定代表人:王世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4132660027E
经营范围: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公路、铁路、市政公用、地基与基础、桥梁与隧道工程,大型设备安装,工业与民用建筑、机场土建工程,金属结构加工,航务工程设计、科研、咨询,商品混凝土供应、船机租赁及运输、工程物资经营,混凝土预制构件,爆破施工、设计(限厦门分公司经营),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股权。
与我司的关联关系:是我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业务发展正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三、减资标的情况
名称:中交地产舟山置业有限公司
原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中交南山美庐园区用房22幢201
法人代表人:黄勇
成立日期:2019年07月04日
股东构成:我司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持有舟山公司51%的股权,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持有舟山公司49%股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销售;物业管理;室内外装饰、装修;市场经营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建筑装饰材料、家具、木制品、五金交电销售(以上涉及资质的凭证经营)。(以工商行政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舟山置业公司开发的舟山市新城惠民桥单元LC-07-02-20地块于2019年5月取得,地块面积3.73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9.32万平方米。项目开发情况正常。
舟山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万元):
四、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华通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丙方:中交地产舟山置业有限公司
1、丙方注册资本拟由人民币60,000万元减少为人民币10,000万元。
2、减少注册资本后,甲、乙方持股比例不变,丙方股权结构甲方,以货币出资5,1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1%;乙方,以货币出资4,9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49%。
3、丙方按甲、乙方的持股比例支付减资款共计50,000万元,其中向甲方支付减资款25,500万元,向乙方支付减资款24,500万元。各方一致同意,在完成工商登记备案后,丙方根据项目资金及公司经营情况,在不影响丙方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分批次向甲、乙方支付减资款项,每批支付的减资款项均按甲、乙方的出资比例计算并同步支付给甲、乙方。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各股东方按持股比例同比例减资,公平对等;减资完成后我司仍合并舟山公司财务报表,不会影响我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舟山公司项目经营正常,本次减资将根据舟山公司经营情况分批次进行,不会对舟山公司财务状况和正常经营活动形成重大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我司控股子公司因公开招标确定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以下统称“关联方”)为建设工程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合计1,338,598.48万元;向关联方借款额度1,000,000万元;为我司融资事项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合计480,000万元;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房地产项目公司出资额合计480,820万元;与关联方共同对项目公司减资,我司减资金额25,500万元;预计与关联方2021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3729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胡必亮、马江涛、刘洪跃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各股东方按持股比例同比例减资,公平对等;减资完成后我司仍合并舟山公司财务报表,不会影响我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本次减资分批次进行,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形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本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项目公司减资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7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130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
资金的公告
一、情况概述
为盘活项目公司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项目开发资金、正常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拟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具体
1、 我司持有重庆肃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肃品”)35%股权(由我司并表),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持有重庆肃品35%股权,厦门大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大唐”)持有重庆肃品30%的股权。重庆肃品经营情况良好,存在部分富余资金,为盘活项目公司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重庆肃品的股东方拟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调用重庆肃品富余资金共计31,000万元(到期续借),其中我司拟调用10,850万元,重庆金科拟调用10,850万元,厦门大唐拟调用9,3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利率不超过6.6%。
2、我司持有重庆美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美宸”)49.6%股权(我司并表),重庆市金科宸居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持有重庆美宸49.9%股权,重庆和美建设项目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和美”)持有重庆美宸0.5%的股权。重庆美宸经营情况良好,存在部分富余资金,为盘活项目公司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司与金科宸居按50.1%和49.9%比例以同等条件调用重庆美宸富余资金共计10,000万元(到期续借),其中我司拟调用5,010万元,重庆金科拟调用4,990万元,调用期限不超过1年,利率不超过6.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我司并表的项目公司向其他股东提供资金的行为构成财务资助。我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调用资金的合作方基本情况
1、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喻林强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7年11月06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镇双宁路161-197-2号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贰级)(按资质证核定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物业管理(凭资质执业);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自有房屋出租;机电设备安装;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该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股东构成: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自然人黄红云。
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
标如下(单位:万元):
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我司无关
联关系,目前调用重庆肃品富余资金余额 10,850 万元。
2、厦门大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郝胜春
注册资本:18750.3万美元整
成立日期:1997年08月29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2001号大唐中心B栋101
主营业务: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经营场所、投资人信息、年报信息和监管信息等请至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审批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构成:大唐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其59.7%股权,厦门唐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40.3%股权。
厦门大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厦门大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我司无关联关系,目前调用重庆肃品富余资金余额 9,300 万元。
3、重庆市金科宸居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达
注册资本:2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1年04月07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世纪大道99号A栋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出租;机电设备安装;企业管理咨询。(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或许可的项目,经批准后方可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股权。
实际控制人:自然人黄红云。
重庆市金科宸居置业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重庆市金科宸居置业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我司无关联关系,目前调用重庆美宸富余资金余额 4,990万元。
三、财务资助的风险防控措施
重庆肃品、重庆美宸经营情况良好,所开发项目销售及回款情况良好,项目本身具有较高的安全边际,本次各股东方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已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不会对项目公司后续开发建设和正常经营造成影响;项目公司其他股东方综合实力较强,资信状况较好,各方股东权利对等;我司对项目公司合并报表,项目公司由我司直接负责经营和财务管理,我司将密切关注项目公司和资助对象在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有效管控项目公司资金,控制和防范风险,保护公司资金安全。当项目公司资金不能满足未来支出时,将提前通知股东及时归还或者补充投入资金以满足项目公司经营需要。
四、财务资助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公司各股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资金公平、对等,确保了各股东方平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对我司的整体发展有积极的影响,不会对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和正常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我司及我司股东方利益的情形。
五、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我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胡必亮、马江涛、刘洪跃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中交地产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是公平、对等的,确保了项目公司各方股东平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对公司的整体发展有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七、 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我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719,232.38万元,其中我司对有股权关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373,181.81万元;合作方从我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346,050.57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131
关于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一、提供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 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公司”)持有北京铭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海公司”)10%股权,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5%;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5%。本次华通公司拟向铭海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不超过30,400万元,年利率7%,期限不超过12个月。铭海公司其他股东方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股东借款。
我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铭海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8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凌晓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中街66号院1号楼五层L572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经济贸易咨询;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华通公司持股比例10%;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5%;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5%。
经营情况:铭海公司目前正在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HD00-0403-0061、0050、0031、0040、0046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工作,项目经营情况正常。
铭海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铭海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除本次审议的财务资助外,我司对铭海公司有未到期财务资助 8000万元。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1、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99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大为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0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市场调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股权。
实际控制人:华润(深圳)有限公司
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我司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铭海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2、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29号。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 赵志雄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11月18日
经营范围: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出租房屋;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企业策划、设计;公共关系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包装服务;餐饮管理;销售纺织品、服装、鞋帽、厨房用具、日用杂货、卫生间用具、化妆品、卫生用品、钟表、眼镜、箱、包、家俱、灯具、小饰品、礼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首饰、工艺品、玩具、乐器、照相器材、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54.45%股权。
实际控制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我司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铭海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四、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我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铭海公司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铭海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六、董事会意见
我司本次对铭海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项目公司房地产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铭海公司其它股东亦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铭海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为铭海公司提供上述财务资助。
七、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八、独立董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胡必亮、马江涛、刘洪跃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华通公司本次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铭海公司房地产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铭海公司其它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铭海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九、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十、备查文件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133
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
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16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9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合生财富广场15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项目公司减资的关联交易议案》
上述议案详细情况于2021年9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1-130、131、132号。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47
电话号码:023-67530016
传真号码:023-67530016
联系人:王婷、容瑜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七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1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
一、 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1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
三、该表决权具体指示
四、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其他空格内划“×”;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36
2、投票简称:中交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票系统的程序
2、股东通过互联*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128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 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子公司河北雄安启晨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安启晨”)正在进行启动区西北部居住片区XAQD-0023地块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雄安启晨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进行了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根据国家和相关主管部门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理,经过公开招标、评标等工作,确定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为一标段中标单位,中标金额59,946.832153万元;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为二标段中标单位,中标金额113,873.330346万元。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是我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与我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公开招标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我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就上述因公开招标形成的关联交易事项豁免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368号
法定代表人:李惠明
注册资本:496,568.09038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3年11月28日
经营范围:建筑钢结构、预制构件工程安装服务,机电设备安装服务,水利和内河港口工程建筑,管道设施安装服务(输油、输气、输水管理安装),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总承包服务,工程地质勘察服务,水运工程设计服务,码头疏浚,公路运营服务,钢结构制造,单位后勤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起重机制造,城市轨道桥梁工程服务,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生产混凝土预制件,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工程施工总承包,职业技能培训(不包括需要取得许可审批方可经营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施工现场质量检测,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工程水文勘察服务,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船舶设计服务,公路与桥梁检测技术服务,建筑工程、土木工程技术开发服务,建筑工程、土木工程技术转让服务,水上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技术进出口,船舶修理,铁路工程建筑,公路工程建筑,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贸易代理,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企业总部管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产管理(不许可审批项目),船用配套设备制造,船舶改装与拆除,金属船舶制造,非金属船舶制造,城市地铁隧道工程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工程服务,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公路工程及相关设计服务,劳务派遣服务,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
主要股东: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86.22544%股权。
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与我公司的关联关系:均受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正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技术能力及质量水准满足双方合作要求,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南大街114号
法定代表人:蔡彬
注册资本:193,947.9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1年07月22日
经营范围:承包与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工程设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专业承包;建筑工程安装;起重机械设备工程;道路养护;园林景观设计、城市园林绿化服务;租赁机械设备;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货物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出租商业用房;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79.92%股权。
实际控制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与我公司的关联关系:均受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正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技术能力及质量水准满足双方合作要求,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前炒面胡同33号
法定代表人:宋晖
注册资本:72962.99309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2年08月11日
经营范围:1、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2、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承担公路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文件审查,公路交通行业工程项目管理,编制标准、规范、定额,承担公路、桥梁、隧道、机场、公路沿线设施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承担桥梁、隧道监测、检测,承包境外公路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权。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正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技术能力及质量水准满足双方合作要求,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通过竞标确定合同价格。
四、总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标段:
1、工程承包范围:D02-03-01#,D02-03-05#,D02-03-08#等3个地块及D02-03-09#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配套、城市公园绿地等。
2、合同工期: 计划工期15个月 。
3、合同总价款:59,946.832153万元。
4、计价和支付: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合同方式,工程款随工程进度分批次支付进度款。
二标段:
1、工程承包范围:D02-03-02#,D02-03-03#,D02-03-04#,D02-03-06#,D02-03-07#等5个地块,配建市政道路共3条,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酒店、公寓、商业、住宅、及市政道路(含管网)等。
2、合同工期:计划工期15个月。
3、合同总价款:113,873.330346万元。
雄安启晨启动区西北部居住片区XAQD-0023地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符合项目建设需要,雄安启晨组织实施公开招标,严格履行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审原则,经过评审、开标、公示等公开透明的程序,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因招标而形成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七、备查文件
项目招标及开标文件。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129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于2021年9月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的通知,2021年9月7日,我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际到会及授权出席董事8人,董事梁运斌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薛四敏先生代为表决,董事周济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薛四敏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永前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1年9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1-130。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1年9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1-131 。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项目公司减资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永前、薛四敏、梁运斌、周济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1年9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1-132 。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1年9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1-133。
董事会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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