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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晚间,海通证券发布《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对其200亿定增方案继续调整。
显然,此番调整乃是海通证券适应再融资新规而为。
具体来说,主要修订的内容有:
1、对发行对象上限、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限售期等进行调整。
主要有:1)非公开股股票发行对象由原来不超过10名,调整为不超过35名;此前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与发行前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作为认购价格,现这一比例为80%;此前规定,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特定发行对象,若为董事会引入的战略投资者,则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投资者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修订后,低于5%的战略投资者和其它投资者锁定期分别调整为18个月和6个月。
2、更新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3、补充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相关内容;
4、更新201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5、更新非公行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测算相关内容;
6、更新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
资金募集方面,上海国盛集团拟认购金额为100亿元;上海海烟投资拟认购金额不超过30亿元,光明集团拟认购8亿元-10亿元;上海电气集团拟认购不低于10亿元。四家合计认购150亿元,剩余定增规模将向符合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QFII等对象发行。
值得注意的是,海通证券200亿定增用途变更令其未来着力发展方向、重点全面曝光。
资金用途方面,用于发展资本中介业务不超过60亿元、扩大FICC投资规模不超过100亿元、加大信息系统建设投入不超过15亿元、增加投行业务投入不超过20亿元、补充营运资金不超过5亿元。
海通证券该项定增方案最早于2018年4月26日提出,至今已快满两年。
最初时期,对资本中介业务的投入不超过100亿元,FICC业务投入不超过40亿元,信息系统建设不超过10亿元,增资境内外子公司不超过40亿元。并没有涉及到投行业务的支持。
2019年4月26日之后,才调整为现在的资金使用版本。看得出来,海通证券对经纪业务和境内外子公司的投入意愿有所下降,自营业务(FICC业务)和投行业务的投入意愿显著上升。
2018年4月第一版
2019年4月第二版(迄今)
募资用途的调整,或许与其2019年上半年投行和自营业务双向走好有关。
根据海通证券2019年半年报,自营业务方面,19H1期末债券投资规模1295亿元,较年初+9%。权益类投资把握市场机遇取得较好收益,积极开展并延伸ETF做市交易。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中股票类投资余额203亿元,较年初+15%。19H1自营净收入58.5亿元,同比+257%。
投行业务方面,股权融资瞄准科创板机遇。债券融资中企业债承销家数和金额均维持行业第一地位。并购重组完成6单交易,排名市场第三。19H1投行净收入16.5亿元,同比+8%。海通国际继续领跑在港中资券商,股权融资项目承销数量位居香港全体投行之首。境外业务收入46亿元,占营收比例26%。2019年公司完成对海通国际控股20亿元增资,继续发展海外投行业务。
(图表引用自:华泰证券非银金融团队)
刚刚结束了“法国队夺冠退全款”的营销活动的华帝股份(002035.SZ)股价迎来大跌。*交易日,华帝股份再度下跌8.38%,股价收于12.14元。1月中旬以来,近100亿市值灰飞烟灭。
这家位于广东中山的公司曾经在世界杯期间推出“法国队夺冠退全款”的营销活动,受到广泛关注。但在二级市场,华帝股份的股价却是自其5月31日推出世界杯营销活动以来,一直持续下跌,至今华帝股份的股价跌幅达到了37.12%。2018年以来,华帝股份股价较1月16日达到*点23.47元/股跌去了45.97%。
关于世界杯期间营销活动,华帝股份于7月31日在互动平台上表示,线下渠道总零售额约为7 亿元以上,同比增长20%左右。线上渠道总零售额约为3亿元以上,同比增长30%以上。截至7月30日,线上已返卡为7211单,已返卡金额为2613万元,完成率为90.1%。线下已退现金7045套,已退现金3636万元,完成率为78.60%。活动对终端零售业务有明显的提升作用,品牌知名度得到了提升。
但是也形成华帝股份巨大的费用压力。近7000万元的退款费用,尽管只占2017年超过4亿元的营销费用中不大的比例,但在厨电行业整体增速放缓的基础上,投资者对额外费用的增加将会更加关注。
也有分析人士指出,世界杯期间增长的销量,很可能透支了未来一段时间的销量。这意味着这家公司的业绩更加不能乐观期待。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海通安泰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合同生效时新设A类份额和C类份额未开始销售,自2022年1月20日(含)本集合计划A类份额和C类份额开始办理申购业务。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1、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集合计划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资产管理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届时相关公告中载明。
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其他销售机构(网点)每个集合计划基金账户单笔申购*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管理人直销柜台每个集合计划基金账户**申购金额、单笔申购*金额均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集合计划时,*申购金额、定投*金额均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2、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但本集合计划单一投资者持有集合计划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集合计划份额总数的50%(运作过程中,因集合计划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集合计划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集合计划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集合计划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管理人相关公告。
4、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等数量限制。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集合计划A类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本集合计划A类份额的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进行分档。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2.1前端收费
本集合计划A类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集合计划资产,申购费用主要用于本集合计划的市场推广、销售和注册登记等各类费用。
管理人可以在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资产管理合同约定且对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集合计划促销计划,针对集合计划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集合计划促销活动。在集合计划促销活动期间,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集合计划投资者适当调低集合计划申购费率。
3.2.2后端收费
本集合计划暂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如本集合计划日后开通后端收费模式,管理人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公告。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集合计划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申请。申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2、“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集合计划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4、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办理申购业务时,应当遵循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当本集合计划发生大额申购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集合计划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具体见管理人届时的相关公告。
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集合计划份额。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集合计划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2、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集合计划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限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赎回,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集合计划A类份额、C类份额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本集合计划的赎回费用由赎回集合计划份额的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承担,在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赎回集合计划份额时收取。
本集合计划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集合计划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或等于30日但少于9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集合计划财产。
注:原海通赢家系列—年年鑫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在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后变更为A类份额的,其持有期限从登记机构确认投资人持有原海通赢家系列—年年鑫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之日起连续计算。
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资产管理合同约定且对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集合计划促销计划,针对集合计划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集合计划促销活动。在集合计划促销活动期间,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集合计划投资者适当调低集合计划赎回费率。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集合计划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赎回申请。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2、“未知价”原则,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集合计划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4、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持有集合计划份额登记日期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6、办理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7、当本集合计划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集合计划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5 日常转换业务
本集合计划暂未开通转换业务。如本集合计划日后开通转换业务,管理人届时将根据相关法规及《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公告。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开通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
代销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除上述机构外,其他销售机构如以后开展上述业务,本公司可不再另行公告,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2、办理方式
投资人开立集合账户后即可到上述机构的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申请办理本集合计划的定投业务,具体安排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办理时间
本集合计划定投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集合计划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4、申购金额
本集合计划定投单笔*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1)投资人应与相关销售机构约定扣款日期。
(2)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人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申购金额扣款,若遇非开放日则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并将投资人申购的实际扣款日期视为申购申请日(T日)。
(3)投资人需指定相关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5、申购费率
若无另行公告,定投费率及计费方式与一般的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处于定投费率优惠活动期间的,本集合将依照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6、扣款和交易确认
本集合计划的登记机构按照集合申购申请日(T日)的集合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日进行确认,投资人可自T+2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7、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人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者终止定投业务,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7 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本集合计划的直销机构为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可在此办理A类份额和C类份额相关业务。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本集合计划A类份额、C类份额的销售机构包括: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
客服电话:95021
网址:fund.eastmoney.com
(3)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站:www.fund123.cn
(4)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同顺街18号
客服电话:952555
网址:fund.10jqka.com.cn
(5)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6)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7)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
客服电话:400-052-0066
网址:finance.sina.com.cn
(8) 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
客服电话:4008201515
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9)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
客服电话:95118
网址:jr.jd.com
(10)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11)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客服电话:010-61840688
网址:danjuanapp.com
(12)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
客服电话:95055-4
网址:www.duxiaomanfund.com
(13)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中国(上海)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网址: www.520fund.com.cn
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销售机构销售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增减或变更本集合计划的销售机构时,将按照《信息披露办法》进行公示。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 份额净值公告/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在开始办理集合计划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集合计划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集合计划份额净值和集合计划份额累计净值。
2、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集合计划份额净值和集合计划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集合计划由海通赢家系列—年年鑫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本集合计划合同自2022年1月7日起正式生效,本集合计划A类份额、C类份额自2022年1月20日起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
2、本公告仅对本集合计划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集合计划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海通安泰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海通安泰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收益。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请于投资前应认真阅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充分认识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产品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4、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本集合计划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5、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他有关信息和本集合计划的详细情况的投资人,可以登录管理人网站(www.htsamc.com)或拨打管理人的客服热线95553。
特此公告。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7日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
与直销渠道开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旗下部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一、 适用投资者范围
活动期间,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旗下部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符合法律法规及资产管理合同规定的投资者。
二、 适用的产品范围及优惠时间
三、 费率优惠活动
1、 费率优惠内容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本集合计划的,可享受申购费率一折优惠。
本集合计划原费率请详见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业务公告。
2、 费率优惠期限
费率优惠自优惠活动开始时间起,结束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 业务咨询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客服电话咨询或登录相关网址进行查询: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23154762
公司网站:http://www.htsamc.com
五、 风险提示
1、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收益。
2、 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请于投资前应认真阅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 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4、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
4月25日,据新华社消息,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近期通过互联网监测发现17款移动APP存在隐私不合规行为,违反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涉嫌超范围采集个人隐私信息。
小编注意到,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的通报,更像是一场针对证券行业移动APP的一项抽查,被点名的券商合计有13家,既包括了头部券商也有中小券商身影,同时被点名的还包括4家第三方炒股软件如大智慧、优顾炒股等。
对此,部分被通报APP违规券商相关人士回应小编表示,安卓应用市场比较多,大部分经营机构在主要的应用市场发布,一些小的应用市场未经授权从其他市场爬取,爬取过程中存在爬取版本过老、爬取信息丢失等情况,此次检测存在提取检测的版本存在不是从机构官方正式发布的应用市场下载的情况。
同时,上述券商人士还表示,证券经营机构作为国家金融经营单位,非常重视安全,在应用上架过程中,针对新版本会进行严格的安全监测,如果存在安全问题会驳回不允许上架,这批17个APP都在主流应用市场成功,说明相关的应用市场是认可的。
财通证券也回应称,针对本次曝光的财通证券APP安卓版本9.9.3,经确认,豌豆荚平台未与公司有过相关合作,公司未在该平台上传的客户端版本,此版本未得到财通证券确认。
13券商APP被点名涉嫌隐私不合规
从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通报来看,这更像是一次针对证券行业APP的专项检查,涉及相关APP在多个应用下载市场的隐私合规问题检查。
据了解,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通报的17款移动APP存在隐私不合规,主要涉及4个方面。
1、16款APP未向用户明示申请的全部隐私权限,涉嫌隐私不合规,这16款APP包括了12家券商在相应应用市场的APP和4家第三方炒股软件。
具体来看,证券公司APP方面分别为:《广发易淘金》(版本10.1.0.0,百度手机助手)、《西部证券》(版本4.0.3,华为应用市场)、《e海通财》(版本8.75,乐商店,属于海通证券旗下)、《国联证券尊宝》(版本6.01.031,乐商店)、《中国银河证券》(版本6.0.5,豌豆荚)、《万和手机证券软件》(版本9.00.26,豌豆荚)、《汇通启富》(版本6.6.4.0,豌豆荚,属于山西证券旗下)、《新时代证券》(版本6.0.1.0,小米应用商店)、《中邮证券》(版本7.1.2.0,小米应用商店)、《中山证券》(版本6.3.3,小米应用商店)、《东亚前海悦涨》(版本4.2.0,小米应用商店,属于东亚前海证券旗下)、《国元智富》(版本8.89,小米应用商店,属于国元证券旗下)。
第三方炒股软件方面分别为:《优顾炒股》(版本6.6.73,360手机助手)、《牛股王股票》(版本6.2.7,360手机助手)、《大智慧》(版本9.47,豌豆荚)、《阿牛智投》(版本6.2.7,豌豆荚)。
2、APP在征得用户同意前就开始收集个人信息,涉嫌隐私不合规。涉及1款APP《财通证券》(版本9.9.3,豌豆荚)。
3、未提供有效的更正、删除个人信息及注销用户账号功能,或注销用户账号设置不合理条件,涉嫌隐私不合规。涉及9款APP,全部都是券商的移动APP,分别为:
《广发易淘金》(版本10.1.0.0,百度手机助手)、《西部证券》(版本4.0.3,华为应用市场)、《e海通财》(版本8.75,乐商店)、《国联证券尊宝》(版本6.01.031,乐商店)、《万和手机证券软件》(版本9.00.26,豌豆荚)、《汇通启富》(版本6.6.4.0,豌豆荚)、《新时代证券》(版本6.0.1.0,小米应用商店)、《中邮证券》(版本7.1.2.0,小米应用商店)、《东亚前海悦涨》(版本4.2.0,小米应用商店)。
4、未建立、公布个人信息安全投诉、举报渠道,或超过承诺处理回复时限,涉嫌隐私不合规。涉及1款APP《中邮证券》(版本7.1.2.0,小米应用商店)。
*回应
据小编从相关券商人士了解到,此次针对证券行业的APP测评为抽查,并非全行业检查。
与此同时,此次被通报中的一家券商回应小编表示:
一方面,安卓应用市场比较多,大部分经营机构将APP在主要的应用市场上发布,一些小的应用市场通过技术手段从其他应用市场上爬取,在这过程中存在爬取的版本过老、爬取信息丢失的情况。此次检测存在提取检测的版本存在不是从机构官方正式发布的应用市场下载的情况,建议检测机构统一提取版本渠道。
另一方面,证券经营机构作为国家金融经营单位,非常重视安全,国内主流的应用市场也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法和191号文相关的规定,在应用上架过程中,针对新版本会进行严格的安全监测,如果存在安全问题会驳回不允许上架,这批17款APP都在主流应用市场成功,说明相关的应用市场是认可的。现在的各监测机构和应用市场对监测标准存在认识不一致的区间。建议国家针对APP出具详细的检测标准,以便各单位统一要求。
财通证券也对此回应称:针对本次曝光的财通证券APP安卓版本9.9.3,经确认,豌豆荚平台未与本公司有过相关合作,本公司未在该平台上传的客户端版本,此版本未得到财通证券确认,请客户通过公司官网、华为、小米、应用宝、苹果等市场进行下载官方*版本。
同时,部分被点名的上述券商APP和第三方炒股软件人士匿名回应称,上述被抽查的移动APP不少是一些冷门的应用市场如豌豆荚、360手机助手等,较少涉及华为应用市场和苹果APP Store的相关移动版本,导致了这些不常用市场的APP版本忽略了更新。
个人隐私保护愈发受重视
在互联网金融科技大发展之下,券商发展和服务客户的重心逐渐转向移动端,券商移动APP成为服务零售、财富、高净值客户等重要阵地,头部券商每年信息技术投入的资金达到10亿元以上。
同时,在越来越*服务客户、提高客户体验之下,如何平衡好*服务和保护客户隐私之间的关系也愈发重要,客户个人隐私保护逐渐受到国家重视。
据了解,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官网介绍,该中心是经公安部推荐,由原国信办于2001年批复成立的,是我国*的负责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的专门机构,主要职责是快速发现和处置计算机病毒疫情与网络攻击事件,保卫我国计算机网络与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
同时,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作为公安部、工信部等多个部门的技术支撑单位,建有中国互联网计算机病毒与网络攻击监测预警中心和国家移动互联网应用安全管理中心,每周定期通过中央电视台和对外发布计算机病毒疫情预报。
根据此前公开信息,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会不定期检测相关行业移动APP是否存在隐私不合规行为。
例如,4月13日,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通过互联网监测发现了16款移动APP存在隐私不合规行为,违反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规定,涉嫌超范围采集个人隐私信息,这些移动APP包括《好医生》、《会找房》、《天气预报》等。
针对移动APP违规情况,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提醒,广大手机用户首先谨慎下载使用以上违法、违规移动APP,同时要注意认真阅读其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说明,不随意开放和同意不必要的隐私权限,不随意输入个人隐私信息,定期维护和清理相关数据,避免个人隐私信息被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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