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北京6月15日讯 恒逸石化(000703.SZ)股价今日下跌,截至收盘报11.65元,跌幅3.88%。
2021年2月24日,恒逸石化股价盘中达到上市以来最高点20.35元。
2021年2月22日,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研报《恒逸石化(000703):炼化-化纤均衡一体化 全球化纤巨头加速崛起》,研究员为王席鑫、孙琦祥、杜鹏。研报显示,预计公司2020-2022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8.98、64.06、73.01亿元,EPS分别为1.06、1.74、1.98元,对应PE为16.8、10.2、9.0倍,首次覆盖给予“买入”评级。
继前一交易日暴跌后,7月20日恒大系股票继续大跌,恒大汽车(00708.HK)盘中跌20%,随后有所拉升现跌13%,中国恒大(03333.HK)盘中一度跌15%,恒大物业(06666.HK)跌8%。
消息面上,7月19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则民事裁定书显示,广发银行宜兴支行请求冻结宜兴市恒誉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13201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也就是说,恒大被冻结了1.32亿,这对于资金紧张的恒大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详情可以看我昨天的文章。
搞笑的是,昨天出事后,恒大集团紧急释放利好,意图挽回跌跌不休的股价。恒大集团在官网发布声明:我司江苏省公司旗下项目公司宜兴市恒誉置业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宜兴支行项目贷款1.32亿到期日为2022年3月27日。对于宜兴支行滥用诉讼前保全的行为,我司将依法起诉。
随后,有媒体爆出中国恒大要把恒大冰泉单独拆分到香港上市。此外,恒大物业紧急出利好公告,根据管理层目前所得的资料,预计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70%。更骚的是恒大汽车,恒大汽车造的汽车“恒驰”参展摘得2021年红点设计大奖,媒体又是一波报道。
恒大汽车、中国恒大、恒大物业紧急连发利好消息,就是想告诉大家,我没事,我还活得很好。瞧,我汽车设计得奖了,物业利润大增,明年恒大冰泉港股上市还能圈一波钱,我没事!
但是资本市场并不买账,你越是辟谣,越是说没事就肯定是有事。就好像喝醉酒的人,总说自己没醉一样。。
其实在2018年之前,恒大也是地产板块的当红炸子鸡,2017年中国恒大足足涨了10倍,很多买了恒大的人赚了个盆满钵满。没想到几年过去了,恒大市值已经跌去了70%。
其实恒大这一事件反映出的是目前政府对地产行业的严厉打压政策丝毫没有任何放松,地产股还是不要碰了。毕竟A股市场真的是一个政策市,在A股混还是要关注政策,政策都对着地产使劲锤,你买地产股还有什么好果子吃。
特别是恒大,前几年高杠杆扩张屯的士地过多,土地主要在三、四线城市,这些城市的房子要转手就困难多了。
其次,恒大的爆雷事件也会拖累其他地产股,因为市场总是不理性的,既然恒大爆雷,那么跟恒大一样激进的融创中国等等也一样会爆雷,融创也是跌得很惨。你不要觉得万科、保利这种公司好像很稳健,但是受整个政策影响还有恒大拖累,股价今年也是跌了20%。
现在全球疫情肆虐供应链已经瘫痪,这些国家的进口还得靠中国。中国凭借出口和内部消费,经济已经是稳步复苏,再也不用像过去20年一样依靠基建和房地产来支撑经济发展,这也是政府为什么敢摁住房地产的底气。
千言万语化作一句话,房地产已经是过去式,好股多得是,远离地产股吧。
北京12月31日讯 昨日,证监会网站披露了江西证监局关于对刘富兵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1】19号)。
公告显示,刘富兵制作并发布的《天干地支在择时中的应用初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制作的《天干地支在择时中的应用初探》PPT文件,实质构成研究报告,而未按法规要求制作,未向国盛证券申请入库、审核、发布,私下交流外传,导致该研究报告被媒体广泛转载,致使该报告事实上被发布;二是未经国盛证券审核,未进行登记、备案,将研究报告提供给特定第三方,未公平对待发布对象;三是利用天干地支纪历分析股票市场走势,研究方法不专业审慎,研究结论不客观科学。
上述行为违反了《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根据《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江西证监局决定对刘富兵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信息显示,刘富兵执业机构为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执业岗位为证券投资咨询(分析师),此前任职机构包括国金证券、国泰君安证券。
同时,江西监管局披露关于对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20号)。
在《天干地支在择时中的应用初探》研究报告事件中,国盛证券研究所研究员刘富兵私下交流外传研究报告的行为,反映了公司未对员工行为有效管控,未对研究人员的研究产品进行有效管理。《天干地支在择时中的应用初探》研究报告事件持续发酵,引发市场热议,导致发生声誉风险,造成恶劣影响,反映出公司在应对该舆情事件的过程中,未对声誉风险进行有效识别与评估,未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风险。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三条、第七条第一项、第八十二条和《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相关规定。依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江西证监局决定对国盛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资料显示,国盛证券由国盛金控(002670.SZ)***持股,国盛金控认缴金额46.95亿元。
相关法律法规:
《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八条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发布的证券研究报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证券研究报告”字样;
(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名称;
(三)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说明;
(四)署名人员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证书编码;
(五)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时间;
(六)证券研究报告采用的信息和资料来源;
(七)使用证券研究报告的风险提示。
第九条 制作证券研究报告应当合规、客观、专业、审慎。署名的证券分析师应当对证券研究报告的内容和观点负责,保证信息来源合法合规,研究方法专业审慎,分析结论具有合理依据。
第十条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建立证券研究报告发布审阅机制,明确审阅流程,安排专门人员,做好证券研究报告发布前的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查。
第十一条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公平对待证券研究报告的发布对象,不得将证券研究报告的内容或者观点,优先提供给公司内部部门、人员或者特定对象。
第二十二条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责令暂停发布证券研究报告、责令处分有关人员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定期报告、责令改正、监管谈话等行政监管措施;对直接负责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可以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参加培训、责令改正、监管谈话、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行政监管措施。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导致公司出现治理结构不健全、内部控制不完善等情形的,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及其直接负责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十四条、《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经查,在《天干地支在择时中的应用初探》研究报告事件中,你公司研究所研究员刘富兵私下交流外传研究报告的行为,反映了公司未对员工行为有效管控,未对研究人员的研究产品进行有效管理。《天干地支在择时中的应用初探》研究报告事件持续发酵,引发市场热议,导致发生声誉风险,造成恶劣影响,反映出公司在应对该舆情事件的过程中,未对声誉风险进行有效识别与评估,未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风险。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三条、第七条第一项、第八十二条和《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相关规定。依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江西证监局
2021年12月13日
关于对刘富兵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刘富兵:
经查,我局发现你制作并发布的《天干地支在择时中的应用初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制作的《天干地支在择时中的应用初探》PPT文件,实质构成研究报告,而未按法规要求制作,未向国盛证券申请入库、审核、发布,私下交流外传,导致该研究报告被媒体广泛转载,致使该报告事实上被发布;二是未经国盛证券审核,未进行登记、备案,将研究报告提供给特定第三方,未公平对待发布对象;三是利用天干地支纪历分析股票市场走势,研究方法不专业审慎,研究结论不客观科学。
上述行为违反了《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根据《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1年12月13日
北京12月31日讯 昨日,证监会网站披露了江西证监局关于对刘富兵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1】19号)。
公告显示,刘富兵制作并发布的《天干地支在择时中的应用初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制作的《天干地支在择时中的应用初探》PPT文件,实质构成研究报告,而未按法规要求制作,未向国盛证券申请入库、审核、发布,私下交流外传,导致该研究报告被媒体广泛转载,致使该报告事实上被发布;二是未经国盛证券审核,未进行登记、备案,将研究报告提供给特定第三方,未公平对待发布对象;三是利用天干地支纪历分析股票市场走势,研究方法不专业审慎,研究结论不客观科学。
上述行为违反了《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根据《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江西证监局决定对刘富兵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信息显示,刘富兵执业机构为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执业岗位为证券投资咨询(分析师),此前任职机构包括国金证券、国泰君安证券。
同时,江西监管局披露关于对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20号)。
在《天干地支在择时中的应用初探》研究报告事件中,国盛证券研究所研究员刘富兵私下交流外传研究报告的行为,反映了公司未对员工行为有效管控,未对研究人员的研究产品进行有效管理。《天干地支在择时中的应用初探》研究报告事件持续发酵,引发市场热议,导致发生声誉风险,造成恶劣影响,反映出公司在应对该舆情事件的过程中,未对声誉风险进行有效识别与评估,未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风险。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三条、第七条第一项、第八十二条和《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相关规定。依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江西证监局决定对国盛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资料显示,国盛证券由国盛金控(002670.SZ)***持股,国盛金控认缴金额46.95亿元。
相关法律法规:
《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八条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发布的证券研究报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证券研究报告”字样;
(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名称;
(三)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说明;
(四)署名人员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证书编码;
(五)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时间;
(六)证券研究报告采用的信息和资料来源;
(七)使用证券研究报告的风险提示。
第九条 制作证券研究报告应当合规、客观、专业、审慎。署名的证券分析师应当对证券研究报告的内容和观点负责,保证信息来源合法合规,研究方法专业审慎,分析结论具有合理依据。
第十条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建立证券研究报告发布审阅机制,明确审阅流程,安排专门人员,做好证券研究报告发布前的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查。
第十一条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公平对待证券研究报告的发布对象,不得将证券研究报告的内容或者观点,优先提供给公司内部部门、人员或者特定对象。
第二十二条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责令暂停发布证券研究报告、责令处分有关人员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定期报告、责令改正、监管谈话等行政监管措施;对直接负责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可以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参加培训、责令改正、监管谈话、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行政监管措施。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导致公司出现治理结构不健全、内部控制不完善等情形的,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及其直接负责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十四条、《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经查,在《天干地支在择时中的应用初探》研究报告事件中,你公司研究所研究员刘富兵私下交流外传研究报告的行为,反映了公司未对员工行为有效管控,未对研究人员的研究产品进行有效管理。《天干地支在择时中的应用初探》研究报告事件持续发酵,引发市场热议,导致发生声誉风险,造成恶劣影响,反映出公司在应对该舆情事件的过程中,未对声誉风险进行有效识别与评估,未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风险。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三条、第七条第一项、第八十二条和《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相关规定。依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江西证监局
2021年12月13日
关于对刘富兵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刘富兵:
经查,我局发现你制作并发布的《天干地支在择时中的应用初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制作的《天干地支在择时中的应用初探》PPT文件,实质构成研究报告,而未按法规要求制作,未向国盛证券申请入库、审核、发布,私下交流外传,导致该研究报告被媒体广泛转载,致使该报告事实上被发布;二是未经国盛证券审核,未进行登记、备案,将研究报告提供给特定第三方,未公平对待发布对象;三是利用天干地支纪历分析股票市场走势,研究方法不专业审慎,研究结论不客观科学。
上述行为违反了《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根据《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1年12月13日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里了,读完本文《国盛证券研报》之后,是否是您想找的答案呢?想要了解更多国盛证券研报、中国恒大股票股吧相关的财经新闻请继续关注本站,是给小编最大的鼓励。
在网上平台嬴钱风控部门审核提现失败,网上被黑的情况,可以找...
在平台好的出黑工作室都是有很多办法,不是就是一个办法,解决...
农银理财和农行理财的区别是什么含义不同。农银理财是农业银...
炒股太难?小编带你从零经验变为炒股大神,今天为各位分享《「华利集团公...
本文目录一览:1、20部德国二战电影2、元宇宙概念股有哪些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