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网上开户(万泽股份股吧)

2022-06-19 0:24:46 股票 group

东方证券网上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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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东方证券的APP名字是“东方易赢”,以前自己注册过一个很顺利,想着用家人的信息再注册一个。开户进度到90%的时候要填写银行卡号和手机号码进行验证。想当然的填写了香港一卡通的卡号,软件提示“四要素校验不通过: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卡号四要素不匹配”。反复核对自己填写的银行卡号和手机号,都是没错的。奇了怪了。

今天上午致电招行,招行也解决不了,说让我家人亲自电话银行来核实一下信息是否都正确。郁闷了。。。。

反过头再看看APP的提示,麻蛋,上面提示的要内地的银行卡号。赶紧的换上内地银行卡号填上去,ok了。。。。

然后就是最后一步人脸识别了,晚上拿回去让家人去验证。。。。

又多了一个账号,离百号又前进了一小小步,加油,港股!!!!我来了!!!!!




万泽股份股吧

万泽股份(000534.SZ)发布2021年业绩公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8.7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529.2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4.20%;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

在报告期内与益生菌科学领域的*美国IFF公司达成战略合作,上市了“今日益菌”益生菌膳食补充剂系列产品,为公司打造了新的利润增长点。




东方证券网上开户流程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2-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5日完成三年期1亿欧元利率为1.75%欧元票据(以下简称“本次票据”)的发行,本次票据是根据公司已设立的25亿美元中期票据计划进行提取。公司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申请批准本次票据以仅向专业投资者(定义见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7章)发行债务证券的方式于香港联交所上市及买卖。本次票据上市预计于2022年5月6日开始生效。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5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2-03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0号)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A股配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2,907,061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8.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714,593,736.06元,在扣减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567,218,157.94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审验,并于2022年4月29日出具德师报(验)字(22)第002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管理。近日,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二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滩支行(以下合称“开户银行”)签署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2年4月29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具体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为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的《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1、专户仅用于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和开户银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保荐机构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开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保荐机构每半年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公司授权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开户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原件;保荐机构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

5、开户银行按月(每月5日前)向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保荐机构。

6、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保荐机构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保荐机构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及时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公司和开户银行,同时按协议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

8、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公司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公司可以主动或在保荐机构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开户银行未按约定履行协议的,应当督促各方及时整改,并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协议自公司、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董事会

2022年5月5日




东方证券网上开户安全吗

刚刚开业尚不足月,这家初来乍到的新券商就遭到了冒名顶替的“李鬼”,如此迫不及待的碰瓷实在让人有点懵。

近日,野村集团官方*发布严正声明称,发现有不法分子利用其公司名义开展业务,严重影响公司声誉,请投资者保持警惕,注意甄别。

去年12月20日,野村东方国际证券在上海举行开业庆典,距今上尚不满一个月。据悉,野村东方国际证券尚未对个人客户提供开户和交易服务,打着“野村东方证券”旗号向投资者提供资金账户等行为实属骗局。

在过去的一年中,由于市场行情的回暖,各家券商遭遇碰瓷的情况时有发生,逼得券商及其分支机构连番发布各类声明,提醒投资者谨防风险。2020年,投资者还请擦亮慧眼,认清谁是“正规军”。

开业不满月即遭冒名顶替

赶在2019年底火速开业,被业内高度看好的野村东方证券不仅吸引了大量同业和投资者的注意,也被部分不法分子所盯上。

日前,野村集团官方*发布严正声明称,发现有不法分子利用野村东方国际证券名义开展业务,严重影响公司声誉。野村东方国际证券称,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投资者保持警惕,注意甄别,远离非法证券活动,通过合法机构开展投资行为,切实保护资产安全。

根据野村东方国际证券提供的投资者举报信息截图来看,有不法分子以“野村东方证券”的微信名和头像向投资者提供资金账号和密码,并提供“公司官网”链接。不过,小编按图索骥发现,该链接目前已无法打开。

据介绍,近期有投资者反馈,称被名为 “野村东方”的公司诈骗。不法分子提供虚假APP、官方网站、上课链接及交易方式等“全套”包装方式,并设有股票交流群,相关投资者因此后无法打开链接和网站而发现被骗。

对此,野村东方国际证券表示,其在2019年11月18日获得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目前正积极筹备各项业务开展事宜,尚未对个人客户提供开户和交易服务。公司在得知该情况后,第一时间发布公司声明,提醒投资人保持警惕,远离非法证券业务,切实保护资产安全。

事实上,这样的骗局并不算高明,虚假APP、上课链接、股票学习群,都是不法分子们此前非法荐股、资金诈骗的老套路。不过,此次碰瓷刚刚成立不久的野村东方国际证券,可说是颇有新意。由于野村东方国际证券刚刚开业,在“正规军”还未展业之际先收割一波客户,相关不法分子的行径十分恶劣。

在开业不到一周后,野村东方国际证券的各项业务还在推进当中,目前研究部已有进展。1月10日,野村东方国际证券在上海发布了开业以来的首篇研究报告。报告预计,2020年沪深300指数盈利增长为7.3%,年末目标点位为4400。野村东方国际研究部主管高挺在分享会上指出,真正的投资要找结构性趋势带来的机会。

碰瓷券商者俯首皆是

纵观2019年,由于市场行情的回暖,不法分子也日渐活跃,各类金融诈骗情况有所抬头。其中,假借券商名头开展违法活动的情况最为常见。盘点来看,主要有以下几大类:

一、冒名顶替伪造品牌

典型案例:宏信证券

2019年7月,宏信证券在官网发布声明,称有不法分子假冒、仿冒“宏信证券”、“宏信资本”等品牌、网站、APP、微信等,打着宏信证券或宏信证券人员旗号或名义发布信息、吸纳会员、提供服务等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小编发现,相关假冒网站、APP制作精美颇能“以假乱真”,就该假冒网站情况来看,其名称和LOGO均为“宏信资本”,自称是“宏信证券旗下平台、国内最专业的融资融券服务商”。从其外观设计来看,与国内各家券商网站无异。

二、假借券商开展配资

典型案例:银河证券

2019年7月,中证协网站披露非法仿冒证券公司黑名单,银河证券即被配资公司“碰瓷”,开设“银河配资”的网站。虽然该公司并未表明与银河证券的关系,但在网站的LOGO设计上与银河证券一般无二。

该配资平台拉上光大银行、工商银行、中信证券等多家大型金融机构。“银河配资”表示,在风控方面,公司“以银行监管资金,以券商监管交易,银河配资控制风险,并设置警戒线和平仓线,让客户及早的预知风险,严格按照警戒线和平仓线为客户做好风险管理”。

三、冒名包装明星分析师

典型案例:申万宏源

今年9月,申万宏源研究所官方微信号表示,发现有不法分子假冒、盗用公司及本公司员工名义,利用互联网制造和传播虚假证券信息。被假冒者为研究所理财研究部总监钱启敏。不法分子以设立假冒微信订阅号、QQ号的手法,借机散布虚假荐股信息、发布代理个股买卖、股票投资咨询等非法消息、开设所谓的股票投资培训班骗取学费等非法证券活动。

据小编调查发现,此次不法分子的“套路”主要是通过微信*引流,继而通过QQ等通讯软件进行收费。不法分子声称是“钱老师本人”,一对一实盘指导短线操作,盈利5-20个点,一票一结,不提供看票;先盈利后付费,盈利后纯利润五五分成。

四、假借券商名义举办炒股大赛

典型案例:华鑫证券

上月,华鑫证券官方微信推送消息称,在媒体报道的由“华鑫证券”独资赞助的“华夏杯炒股大赛”,涉嫌假冒公司名义开展客户招揽等违法活动,提醒投资者注意防范非法证券活动,提高对非法证券活动的辨别能力,保护自身财产安全。

根据假冒信息和链接来看,该次“赛事”深度绑定华鑫证券,称“第一名会被华鑫证券录为职业操盘手”,并会获得实力投资公司会赞助5亿操盘账户,作为基金运转,一年盈利20%分红,可获得由华鑫证券调研部联合赞助的(复利一号)机构调研服务终端大礼一份。

不过,该次“赛事”仍是换汤不换药的网络荐股:将荐股“老师”融入炒股大赛的元素,拉上华鑫证券作为“金主”进行信用背书,通过网络喊单、股票池展示、收益PK等方式,从而吸引投资者跟随操作。

无论是以哪种方式进行诈骗,其实手法万变不离其宗,大多是非法荐股+骗取投资资金的老套路。然而,家花没有野花香,由于不法分子推荐话术花样繁多,且往往以高额收益承诺下套,投资者上当者甚众。

而对于券商而言,被“碰瓷”者不仅要承担名誉上的潜在损失,更需要面对投资者的质疑进行解释和澄清,大多数券商是在投资者投诉之后才发现被冒名顶替的事实。在后续处理上,除了公司及分支机构“广而告之”,以公告的形式敬告投资者,券商也多采取报警、投诉违法信息源等方式避免损失。

不过,在具体执行上,即便是有充足的理由进行投诉,在相关执行仍存在困难。有券商向

的确,以上述案例来看,不少冒名网站至今仍能成功打开。券商中国在2019年9月即曝光冒名申万宏源钱启敏的*,且申万宏源方面也对账号进行投诉,直至2019年12月24日,该账号才因侵权删除,且原有文章内容均得到保留。

假冒者后事如何?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对于假冒券商欺骗投资者的不法分子,法律也绝不手软。

小编整理近期判决情况发现,除了设局者,冒充证券公司员工的业务员也同样被予以处罚,均被以诈骗罪予以追诉,并对违法所得进行追缴。被诈骗的投资者,或许将能获得部分补偿。

案例一:冒充“源达证券”荐股

福州市仓山区法院(2018)闽0104刑初143号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李某、余某、廖某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无任何荐股资质的情况下,共同出资设立某文化传媒公司,并招募员工进行培训,由业务员冒充“源达证券公司”员工通过拨打电话方式与被害人联系,以推荐股票为诱饵,骗取被害人信任,与被害人就其股票操作获利金额进行分成,并诱使其缴纳会员费,从而谋取非法利益。

截至案发,8名被告人合计拨打电话2.7万人次,非法收取客户钱款9.62万元,其中某被害人被骗会员费2.8万元。在8名被告人中,7名为90后,1名为89年。两名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其他人被判一年九个月到二年二个月不等。

案例二:非法诱骗购买期权

驻马店市中院(2019)豫17刑终521号判决书显示,不法分子组织公司员工通过网络诱骗被害人购买其推荐的“金汇资本—长发3号”的股票期权。其中,推广部员工编造虚假投资股票赚钱案例,打着高收益的噱头在百度、凤凰、UC、今日头条等网站发布诈骗广告。

在获客之后,员工将被害人拉进股票微信交流群,其他员工在该群里冒充客户互动,互相配合共同取得被害人的信任,从而诱骗被害人将钱打到公司账户。然后将客户从微信交流群内移除并交由客服部员工,客服部员工在客户资金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后,通过话术以投资有风险等为由对被害人进行风控和安抚。

在案发后,除主犯另案处理外,部门经理及客服人员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到拘役三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案例三:打造“老师”招揽散户

普陀区法院(2019)浙0903刑初104号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尹某平等人对业务员进行场外个股期权知识培训,指使业务员通过添加微信等方式,假冒证券公司工作人员身份,与不特定股民联系进而并拉入股票群。在群中雇佣分析师讲解股票知识直播,业务员则操纵多个账户假扮客户吹捧分析师的专业权威,吸引客户将投资目标转移至个股期权交易,尔后再将其拉进公司建立的交易QQ群。

业务员则继续假扮多名客户在交易QQ群起哄,营造群内客户踊跃入金的假象,并谎称根据指导“老师”建议炒作期权交易已获得高收益,塑造指导“老师”为个股期权交易专家,加深被害人对指导“老师”的信任感,营造听“老师”指导投资就能赢利的假象,诱骗被害人根据“老师”建议多入金操作。期间诱骗35名被害人,导致亏损共计170余万元。相关被告人以非法经营罪、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两年不等。

从近期案例可以看出,非法荐股的“套路”满满,不过仍是万变不离其宗,基本按照电话骚扰——添加微信——加群荐股——群体诈骗的路径进行。而在正规金融机构连番提醒之下,仍有投资者前赴后继上当。2020年伊始,投资者还请擦亮一双慧眼,认清正规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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