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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合基金
关于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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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徐疆 李光增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 月 日
2018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为进一步提高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透景生命”)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投证券”)特对透景生命进行了有关股东及董监高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董监高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等相关方面的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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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培训主要内容
通过介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2017年5月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7年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高比例送转股份》等主要规定及上市公司董监高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透景生命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进一步了解上市公司董监高的义务和法律责任,禁止违规减持、无序减持等行为。
二、 培训情况反馈
参训人员对培训的内容进行讨论和意见交流,进一步了解作为透景生命股东、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减持所持有的透景生命股份的相关规定,深刻认识到了违规减持、无序减持等的违法性质和严重后果,并从操作层面上了解了避免发生上述违法行为的制度和措施安排。
三、 培训测试情况
培训测试结果表明,通过本次培训,透景生命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基本掌握了上述主要规定,进一步了解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管理人员的义务及法律责任。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6月10日丨穗恒运A(000531.SZ)公布,2022年6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州恒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出售广州开发区国企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31%合伙份额的议案》。同意:
1.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恒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恒运股权公司”)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能源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广州开发区国企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企联合基金”)13.31%的份额(对应认缴出资4亿元,已实缴出资4亿元),转让价款总计人民币40272.95万元。若基金到期清算时存在超额收益,超额收益部分按本次转让合伙份额交割日为分割,交割日以前基金所投项目产生的超额收益由公司享有,交割日(含当日)之后基金所投项目产生的超额收益由能源集团享有。
2.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代表公司董事会,根据法规按照程序办理本次向能源集团转让国企联合基金13.31%份额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申请材料、协议谈判签署等。
根据国企改革有关精神和战略部署,基于产业优化布局的战略调整方向,加快绿色能源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公司处置部分财务性投资以获取一定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聚焦主责主业,有效发挥上市平台融资功能,优化资产结构,保障股东权益。
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国企联合基金财产份额,可有效补充企业发展现金流,改善财务健康状况。转让国企联合基金有利于公司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实现基金的高效退出。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和支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与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证券”)协商一致,决定参加中投证券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一、 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中投证券金融商城和手机APP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下述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
二、 优惠活动时间
本次费率优惠活动时间为2019年1月24日开始,具体结束时间届时以本公司或中投证券相关公告确定。
三、 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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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优惠活动内容
1、自2019年1月24日起,投资者通过中投证券金融商城和手机APP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享有原申购费率1折优惠,固定申购费率不享受费率优惠。
2、优惠活动详情请参见中投证券的相关公告或宣传资料。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五、重要提示
1、本次优惠活动内容发生调整的,以中投证券或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2、上述基金优惠前的申购费率参见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及相关公告;
3、中投证券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本公司对于本公告享有解释权。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2/400-600-8008
网站:www.china-invs.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400-6788-533
网站: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收益。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
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4日
关于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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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徐疆 李光增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 月 日
2018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为进一步提高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透景生命”)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投证券”)特对透景生命进行了有关股东及董监高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董监高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等相关方面的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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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培训主要内容
通过介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2017年5月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7年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高比例送转股份》等主要规定及上市公司董监高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透景生命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进一步了解上市公司董监高的义务和法律责任,禁止违规减持、无序减持等行为。
二、 培训情况反馈
参训人员对培训的内容进行讨论和意见交流,进一步了解作为透景生命股东、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减持所持有的透景生命股份的相关规定,深刻认识到了违规减持、无序减持等的违法性质和严重后果,并从操作层面上了解了避免发生上述违法行为的制度和措施安排。
三、 培训测试情况
培训测试结果表明,通过本次培训,透景生命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基本掌握了上述主要规定,进一步了解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管理人员的义务及法律责任。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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