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太难?小编带你从零经验变为炒股大神,今天为各位分享《「2022股票微信群二维码」河北财达证券大智慧》,是否对你有帮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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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 陶知闲
编辑 | 陈菲遐
大智慧(601519.SH)最近有点疯。
继此前连续五日涨停之后,7月9日大智慧股价*冲至14.25元/股,创出自2016年以来公司股价的新高。截止收盘,公司股价报收13.42元/股,涨幅为3.15%。今年以来,公司股价已上涨超过70%,远超同期上证指数涨幅。
投资者对于大智慧的火热追捧可能源于其牛市风向标之称。大智慧曾经在2015年创下16个交易日13次涨停的记录。然而5年过去了,大智慧业务掉队、官司缠身。
掉队的业务
大智慧是曾经的A股头部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提供商。2014年公司营收9.25亿元,超过身后两家同行东方财富(300059.SZ)和同花顺(300033.SZ)营收之和。
但两场收购案改变了大智慧和行业的格局。
2014年,大智慧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湘财证券,以此完成公司互联网券商战略。2015年,正当收购事项进入关键时期,却被发现信息披露及财务造假违反证券法被证监会立案而折戟。当时大智慧通过承诺“可全额退款”的销售方式提前确认收入,以“打新股”等为名进行营销、延后确认年终奖少计当期成本费用等方式,共计虚增2013年度利润约1.2亿元。2019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张长虹因此事被刑事拘留。
作为对比,2015年东方财富凭借成功收购西藏同信证券,拿下证券牌照,完成互联网券商战略。2018年,东方财富再获公募牌照。至此,东方财富先后进入基金、证券、期货、第三方支付、征信等业务,一举奠定行业地位。
收购的失败阻碍了大智慧发展的脚步,而业务转型的失败则让公司彻底告别第一梯队。
2016年,公司发力“视吧”直播业务,然而除了2016年该业务营收过亿外,之后业务每年萎缩,2019年营收仅532万。与此同时,四年间大智慧直播业务给公司带来合计9.21亿元的亏损。
和大智慧希望另辟蹊径不同,另一家互联网金融巨头同花顺则一直专注于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主业。公司潜心AI平台研发,向下游客户提供AI相关产品及服务。同时通过云计算、金融大数据等技术,从数据端增强自身核心竞争力。
东方财富依靠收购资产壮大,同花顺通过深耕主业发展,此前的两位落后者悄然间完成了对大智慧的超越。
从营收体量来看,大智慧相较两家公司渐行渐远。2019年东方财富、同花顺较2015年分别增长44.63%和20.8%,而大智慧仅有4.43%,几乎原地踏步。于此同时,大智慧占三家公司营收比也由*时期的21.68%下滑至2019年的10.26%。值得一提的是,另一家金融数据服务公司指南针(300803.SZ)也大有赶超之势。公司2019年营收6.23亿元,相较大智慧6.83亿元的营收仅落后8.78%。
从营业利润来看,业务转型的失败使得大智慧在行业中利润占比已变得无足轻重。公司营业利润占比由2017年的22.07%下滑至2019年的0.91%。更为重要的是,2019年公司0.91亿元的营业利润已经被指南针1.44亿元的业利润超越,落到A股行业第四的地位。
官司缠身
业务的持续滑坡叠加官司缠身,大智慧不可挽回的走上了卖股权的道路。
2019年,大智慧实现营业收入6.83亿元,同比增长15.11%;营业利润0.91亿元,同比下滑47.32%;归属净利润为596万元,同比下降94.49%。
大智慧实现盈利还要多亏一笔股权处理。2019年10月,公司将持有的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证报价)2.65%股权转让给中证置投,股权转让价格合计为2.28亿元。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中证报价的股份。通过该笔交易,公司产生股权处置收益约0.28亿元,计入当期损益0.17亿元,顺利帮助公司实现惊险盈利。
值得一提的是,大智慧净利润和营业利润相差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仍在为6年前的欺诈行为“买单”。由于此前的违法事宜,公司需要承担相关责任,目前仍陆续收到法院的法律文书及案件审理判决。截至今年3月底,公司因新增诉讼计提了预计负债0.78亿元,将影响当期损益;根据法院调解结果和二审判决结果确认应赔偿金额及期末尚未支付的受理费用合计2.54亿元,其中已支付金额合计2.33亿元;对尚在审理中的剩余诉讼计提预计负债余额为0.89亿元。
大智慧在经历了2015年股价疯狂之后,由*点下跌超过60%。眼下,随着股价的不断攀升,大智慧的市盈率到达不可理解的-1027倍。本次热炒,留给大智慧的或许又是一地鸡毛。
有人购买实名账号在网络平台上发布股票投资经验的文章,从而引导读者加入投资群后下载炒股软件。5月23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因此获利90多万的三人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柳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九个月不等的刑罚。
据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20年10月,男子柳某经林某(另案处理)介绍,从林某处购买实名注册且带有资质的今日头条账号,而后在今日头条平台发布内容为股票投资经验的文章,引导读者添加林某提供的微信号。2021年1月,柳某发展下线于某,同时,于某又将女子王某发展成下线,王某雇佣邵某(另案处理)等公司员工一起在今日头条发布推广引流文章。
2021年3月,于某发展下线苗某(另案处理)等人。2021年3月15日,今日头条的读者肖某通过股票投资经验的文章,添加微信好友后被对方拉入股票投资的微信交流群,并由群内人员推荐二维码下载炒股类应用软件“黄河”APP,导致被骗52900元。2021年5月,因林某涉嫌犯罪被抓,柳某、于某、王某等人暂停上述推广引流业务。经查证,柳某的违法所得63万余元,于某的违法所得17万余元,王某的违法所得11万余元。2021年5月26日,上述三人被抓获。涉案手机、笔记本电脑、银行卡等已被起获并扣押。
柳某的辩护人认为,柳某主观恶性较小;其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并认罪认罚;其在案发后积极退赔退赃;建议法庭从轻处罚。于某的辩护人认为,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系坦白;其系初犯、认罪态度好,主观恶性不大;建议法庭从轻处罚。
王某的辩护人认为,王某系初犯,认罪态度好,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其主观恶性小,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小;案发后在家属的协助下积极退赃;建议法庭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柳某、于某、王某无视国法,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予以广告推广,情节严重,其三人的行为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柳某、于某、王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
鉴于柳某、于某、王某到案后均能够如实供述,柳某及王某自愿认罪认罚并且已退缴部分赃款,法院对其三人分别依法从轻处罚,三被告人的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法院为严肃国法,维护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以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柳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判处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继续追缴柳某、于某、王某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澎湃新闻*记者 李菁
微信群“学炒股”实为诈骗,大学生寒假“兼职”成帮凶,团伙之外还有团伙……一起诈骗案牵出了多个电信犯罪链条,40余人的2个电信诈骗“引流”团伙终落网。
11月9日至10日,这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由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在虹口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微信群里学炒股,8人被骗500多万元
2021年1月,上海市民徐先生接到一个自称“证券公司客服人员”的电话,对方邀请他进入股票交流微信群,称群里有专业股票分析师指导。徐先生加入后,听从群内指导,下载了*股票投资软件,向其中投资了190多万元。但不久后,提现通道被关闭,App也无法打开……徐先生遂报警。
警方很快锁定了打电话邀请徐先生进群的“客服”小邵,而通过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一个运作成熟、利益分配和分工明确的多人团伙浮出水面。
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杨某在成都租赁多个办公地点,招募多人担任小组长,并雇佣多名业务员,工作内容便是打电话邀人组建微信群。
经过培训,业务员们拿着小组长分发的“客户”手机号码和微信群二维码,用上固定话术,冒充证券公司客服拨打电话,邀人进微信群,再推荐其添加“群助理”微信。等微信群满员后,小组长们便要求业务员们退群离场,按各自所邀人数分发报酬,然后打电话组建新的群聊。
在两个月里,8名被害人被拉进这些微信群,共被骗取500余万元。
微信群成“养猪场”,上家背后还有上家
杨某到案后交代,“客户”手机号码系从网络非法渠道购买,微信群二维码则是从上家“李小姐”处购得,建成的微信群会卖回给上家,他们从中抽取“中间费用”。
时隔不久,“李小姐”到案。之后,“李小姐”的上家“熊先生”也到案,检察官发现,“熊先生”背后,还有上家……
而业务员们做的只是最基础、最初的“引流”工作。他们并不知道,由他们组建的微信群会通过无数上家一层层售卖出去,最终成为诈骗犯的“养猪场”。
1月以后,杨某团伙便拆伙分散。警方锁定一名业务员时,发现他在离开原“团队”后,又加入了张某的“团队”。
由此,一个犯罪模式一模一样的团伙也被锁定。5月13日,上海警方远赴成都,在一天内抓获上述两个团伙43人。
经审查,张某团伙以“荐股”投资为名,骗取5名被害人90余万元。2个团伙中,43名犯罪嫌疑人各自参与设立微信群组10余个至30余个不等,非法获利1000余元至20余万元不等。
寒假兼职大学生被附条件不起诉
这些“业务员”大多是“95后”,由于法治意识欠缺,成为了诈骗分子的帮凶。虹口区检察院认为,上述两个电信犯罪引流团伙,为从事股票投资类电信网络诈骗的人员设立用于实施诈骗的通讯群组,其行为均触犯刑法,应当分别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提起公诉。
同时,犯罪嫌疑人小邵被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小邵尚不满20岁,是在寒假中“兼职”的大一学生。检察官考虑到其尚在接受教育,要求小邵父母和学校后续对其做出教育惩戒和在校观察,并以此为前提,经过公开听证和审查,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11月9日至10日,该案在虹口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澎湃新闻记者从庭审中获悉,目前,法院一审判决:该案被告人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主犯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其余业务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责任编辑:高文
校对:刘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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